(一)国际上财产税概念的比较
由于财产税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中定义和构成都有一定的不同,所以下面列举几个比较典型的国家以及我国的财产税的构成。
美国的财产税主要包括财产税和遗产与赠予税;加拿大的财产税主要包括:房地产税、营业性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英国的财产税主要包括营业房屋税、住房财产税、遗产与赠予税及机动车辆税;法国的财产税包括:登记税、遗产税和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公司财产税、已开发土地地产税、未开发土地地产税和居住税;德国的财产税包括:营业资本税、财产净值税、土地税、房地产交易税、遗产税和赠予税;荷兰对财产课征的税种主要包括:财富税、遗产与赠予税;俄罗斯联邦法律允许征收的财产税税种包括土地税、个人财产税、企业财产税(市)和继承与赠予税(联邦);日本的财产税包括: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事业所得税;韩国的财产税包括遗产与赠予税、土地综合税、城市规划税、财产税、机动车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印度的财产税主要包括财富税和赠予税。
我国台湾地区的财产税主要包括遗产税、赠予税、地价税、土地增值税、房屋税、契税和使用牌照税;我国香港地区的财产税主要包括:物业税、遗产税、差饷税和酒店房租税;我国澳门地区的财产税主要有:房屋税、不动产转移税、遗产税和赠予税。我国大陆财产税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和契税。
(二)财产税的一般概念
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占用人或使用人所拥有或支配的应税财产,就其价值(或增值额)或数量所课征的一类税的总称。(www.daowen.com)
财产税具有如下特点:财产税主要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进行征收;财产税多属于直接税;财产税大多是经常税。
(三)本书对财产税概念的界定
财产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税是对财产税的相关税种的总称,包括对存量财产、财产收益、财产所得、财产利得等征税。可见,广义的财产税既包括对财产存量的课征,也包括对财产产生的流量财富的课征。而狭义的财产税仅仅指对存量社会财富的征税,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
本书采用的财产税定义系指狭义的财产税,即专指不动产税。本书所展开的研究都是针对不动产税(房地产税、物业税)而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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