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规模的国际比较
表4-22 2013年部分OECD国家企业年金资产规模及其占GDP的比重
续表
*其他OECD国家不存在企业年金计划或数据无法得到。
数据来源:OECD (2013), Pensions indicators.
从一个国家的企业年金的资产规模的大小可以一定程度上看出该国企业年金发展水平,而企业年金资产占GDP的比重则体现出一个国家的企业年金在该国养老保障体系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表4-22列出了20个OECD国家在2013年企业年金资产规模和其占该国GDP的比重,从该表中可以看到,在这20个国家中,美国2013年企业年金资产规模最高,接近14万亿美元,占同年GDP的82.99%。其次是加拿大,2013年企业年金资产达1.26万亿美元,占同年GDP的71.27%。在这20国中企业年金资产规模2013年排名第三的是瑞士,大约0.81亿美元,占GDP的119.40%。
除了美国、加拿大和瑞士三个国家企业年金不论资产规模还是占GDP比重都很突出以外,从图4-13中可以看到,以色列、冰岛、芬兰、丹麦和澳大利亚五个国家,虽然企业年金资产规模较前三名国家有些差距,但占GDP比重比较高,其中冰岛在20国中企业年金占GDP比重最高,达到134.15%,体现了该国企业年金制度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该比例在以色列、芬兰、丹麦和澳大利亚分别是35.45%、50.85%、42.76%和42.20%,都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
图4-13 2013年部分OECD国家企业年金资产占GDP的比重
从规模上看,美国的企业年金资本规模绝对值上最大,而冰岛的企业年金规模在相对值上占本国GDP比重最大。美国企业年金分为缴费确定型和待遇确定型两个大类,其中401(k)计划是较早出现、市场占有率较大,同时比较典型的缴费确定型计划。而冰岛实施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这也是它能维持一个较大的年金规模的主要原因。本章接下来的篇幅将对美国的401(k)计划和冰岛的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进行简单介绍。
(二)美国401(k)计划介绍
美国企业年金计划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以下简称DC计划)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以下简称DB计划)。DB计划在雇员退休后为其提供固定的、事先确立的养老金福利,这一确定性的特点降低了雇员退休后养老金领取额的波动风险,因此通常受到雇员们的欢迎。而从雇主角度看,在DB计划下,养老金缴费的多少将受到投资收益的影响,投资风险主要由雇主承担。通常雇主支付部分较DC计划更高,这意味着可以有更高的税前扣除,这一点对雇主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另一方面DB计划的设立和维护比其他计划更复杂,也带来了较高的日常费用支出。DC计划,又称为“供款基准计划”,在DC计划下,雇主和雇员的缴费额或者缴费比例是事先确定的,而雇员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将受到养老金账户缴费年限、资金累积规模和投资收益的影响,投资风险主要由雇员承担。
401(k)计划是美国典型的DC计划,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名字来源于美国《国内税收法》(IRC,Internal Revenue Code)第401(k)条款,该条款规定雇主和雇员的养老金缴费可以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从20世纪80年代初401(k)计划开始在美国推广,在之后的十年间得到了迅速发展。最早出现的401(k)计划是1978年开始实施的传统401(k)计划(Traditional 401(k) Plan),之后,一方面,为计划中的雇主和雇员提供更多的缴费方式选择,美国又陆续出台了避风港401(k)计划(Safe Harbor 401(k) Plan)和罗斯401(k)计划(Roth Contributions);另一方面,为促进企业年金在中小企业中的设立和发展,又推出了简易401(k)计划(SIMPLE 401(k) Plan),该计划相比传统计划,在设立、年检、程序等方面少了很多限制。
发展至今,401(k)计划在美国养老保障体系地位已经十分突出,图4-14展示了2007年至2013年美国各种养老金计划年末资产价值。美国现阶段养老体系中包括国家、州及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的基本养老金计划、私人性质的保险年金、DB型私人养老金计划、个人储蓄性质的个人退休账户(IRAs)和401(k)计划及其他DC计划。由图4-14可以看到,各种养老金计划随着经济的发展、时间的积累和老龄化加剧,资产规模在次贷危机之后都在稳步上升,其中401(k)计划资产规模由2008年的2.2万亿美元逐步上升到了2013年的4.2亿美元,其在美国各种养老金计划资产总和中的比重在这五年间由15.49%增加到了18.18%,增加了接近3个百分点。这一比重的上升,体现了该计划设计与执行的日益成熟,以及在美国企业和职工中推广程度的增加。
图4-14 2007~2013年美国各种养老金计划年末资产价值(单位:万亿)
数据来源:BrightScope and 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 2014.
1.401(k)计划的基本内容和养老金领取方式
401(k)计划是由雇主发起的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C Plan)。可以属于利润共享型(Profit-sharing)、股利分红型(Stock Bonus)、ERISA前养老金购买型(Pre-ERISA Money Purchase Pension)或者农村合作社型(Rural Cooperative)几种类型。401(k)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缴费额度通常是为雇员收入事先确定的一定百分比。当雇员年龄满59.5岁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除此之外,401(k)计划对于提前领取养老金有相关的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提前支取养老金账户余额的雇员,需要缴纳额外10% 的税。只有在几种情况下也可以从养老金个人账户中取款:雇员死亡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发生较大的医疗费用;在55岁以后由于离职、下岗、被解雇或者提前退休等原因离开计划;某些重大灾难的发生等。但部分401(k)计划允许雇员从个人账户中拥有所有权部分的资产贷款,要求贷款额度不能超过50%拥有所有权的账户余额,同时不超过50,000美元,时间不能超过5年(除非是主要住房贷款)。另外,计划规定当雇员年满70.5岁时,即使还没有退休,也必须开始领取养老金,否则将被政府以50%的取款额征税。
2.401(k)计划的分类
加入401(k)计划时,雇主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情况和雇员需求的401(k)种类。目前401(k)计划包括传统401(k)计划(Traditional 401(k) Plans)、安全港401(k)计划(Safe Harbor 401(k)Plans)和简易401(k)计划(SIMPLE 401(k) Plans)三种类型。
传统401(k)计划对雇主规模没有要求,并且该计划可以与其他养老金计划相结合。在缴费方式上,传统401(k)计划为雇主提供最大的灵活性,首先雇主缴费不是强制性的,其次雇主可以选择代表所有雇员进行缴费,进行与雇员缴费相匹配的缴费,或者二者都有。通常情况下,雇员不是马上获得雇主缴费部分账户资金的所有权,而是遵循所有权时间表(Vesting Schedule),经过一定时间才能获得,即雇员需要为雇主服务一定年限,才能按照不同年限对应的比例获得雇主缴费的所有权。除此之外,规定要求传统401(k)计划每年参加非歧视检测,包括真实延迟比例(Actual Deferral Percentage Test,以下简称ADP测试)和真实支出比例测试(Actual Contribution Percentage Test,以下简称ACP测试)等,从而确定该计划的雇主缴费符合不歧视的原则,即没有在缴费支出上偏向某些关键员工,如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们。
安全港401(k)计划在雇主资格上与传统型相同,雇主规模可大可小,可与其他养老金计划结合并用。在缴费方式上,安全港401(k)计划中雇主缴费是必须的,具体缴费规则将在下文中介绍。加入安全港401(k)计划的雇主,每年不需要参加ADP测试和ACP测试,这为雇主节省了检测相关的费用。但在这类计划下,雇员对于养老金账户中的雇主缴费部分马上获得所有权,无需遵循所有权时间表。
简易401(k)计划产生于1996年,它的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让小型企业也能以低成本而有效的方式为其雇员提供养老福利。这类计划在雇主资格上有细致的规定,要求参加的计划的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上一个自然年在该企业获得的收入不少于5,000美元。该计划同样对雇主缴费方式有相应规定,具体在下文中介绍。与安全港 401(k)计划相同,简易401(k)计划不需要参加每年的非歧视检测,雇员也对雇主缴费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前两种计划不同的是,参与401(k)计划的员工不能同时参与雇主提供的其他企业年金计划。
3.缴费方式和缴费上限
401(k)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雇员缴费额通常是收入的一定比例。在这个计划下,雇员可以让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扣除雇员收入的一定比例(默认比例或由雇员选择),用于向该计划下的雇员个人账户缴费。该计划对于雇员缴费的上限有严格的规定。规定在2014年,雇员收入超过260,000美元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雇员个人缴费部分全年总计不能超过17,500美元。2015年,雇员缴费基数上限为265,000美元,雇员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上限为18,000美元,缴费基数和缴费额度上限会根据每年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在不同的401(k)年金计划下,雇主可以选择匹配缴费(Matching contributions)和其他雇主缴费(Other Employer Contributions)等缴费形式。匹配缴费是指,雇主缴费额度是与雇员缴费额度相匹配的,即雇主缴费额度是雇员缴费额度的一定比例。比如,在某个401(k)计划下,雇员向个人账户每缴费1美元,雇主需支付50美分与其相匹配。这一比例在不同的计划种类下有不同的限额规定。在传统401(k)计划下这一比例比较灵活。而避风港401(k)计划和简易401(k)计划对于匹配缴费比例均有相关规定。在避风港401(k)计划下,对不超过雇员收入3%的雇员缴费,雇主进行100%的匹配,对超过雇员收入3%不超过5%的雇员缴费部分,进行50%的匹配(在表4-23中简称方式一),或者直接对所有合格雇员按照收入3%的标准进行匹配缴费(在表4-23中简称方式二)。在简易401(k)计划下,雇主需对不超过雇员收入的3%的雇员缴费进行100%的匹配(在表4-23中简称方式一),或者对所有合格雇员按照其收入的2%进行匹配缴费(在表4-23中简称方式二)。具体缴费匹配计算方式举例请见表4-23。
表4-23 避风港401(k)计划和简易401(k)计划雇主缴费方式举例 单位:美元
数据来源:根据缴费方式整理。
除上述匹配缴费外,还有另外两种缴费形式,统称其他雇主缴费形式。一种是额外缴费,即在计划允许的情况下雇主除向雇员养老金账户根据匹配比例进行缴费以外,还可以增加额外缴费。另一种是最小缴费额度,这种情况发生在不稳定的(头重脚轻的top-heavy)企业年金计划中。通常情况下,当某些关键雇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占全体雇员账户余额60% 以上的时候,这个计划将被称为不稳定的计划,这个时候雇主会被要求给这些雇员支付最小额度的缴费。
除缴费方式外,401(k)计划对于缴费上限也有相关的规定。计划规定计划参与者个人账户每年增加额(包括雇员缴费部分、雇主缴费部分和其他收入分配部分)不能超过雇员该年收入的100%,与此同时,在2014年不能超过52,000美元,在2015年不能超过53,000美元,这一上限同样会根据每年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投资管理
401(k)采用参与人直接投资(Participant-directed Investment)的方式,由雇员个人自行选择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决定投资的金融产品、基金在各种金融产品间的分配。由于雇员退休后领取的资金大小由个人账户长期投资累计的金额决定,这种计划下投资风险也由雇员个人承担。通常情况下,由雇主指派的托管人(Trustee)会向计划参与人提供三种以上的投资方向,这些投资方向会根据风险特征的不同被编制成目录,供计划参与人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向通常包括股票基金(Equity Funds)、债券基金(Bond Funds)、公司股票(Company Stock)、货币基金(Money Funds)、平衡基金(Balanced Fund)、GICS及其他稳定基金(GICs and other Stable Value Funds)等金融产品,雇员可以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收益需求自主选择个人账户中资金的投资方式。股票基金长期以来一直是401(k)计划参与者最为青睐的投资方向,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计划资产被投入股票基金市场,但次贷危机过后,该项投资占总资产比重有所下降,如图4-15所示,从2007年的48%下降到2008年的37%,之后几年一直在40%上下浮动,在2013年小幅上升至44%。而在这期间,平衡基金的投资占比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从2007年的15%稳步上升至2013年的23%。
(www.daowen.com)
图4-15 2007~2013年美国401(k)计划资产投资构成分布图
数据来源:ICI Research Perspective 20, no.10 (December).
401(k)计划的产品提供者通常包括相互基金、保险公司、银行和证券公司,除了产品提供者之外的401(k)计划还有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律师、咨询顾问、会计师等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提供商每年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费用的大小取决于计划参与人数、计划资产规模和服务提供商的选择。401(k)年金计划一般每年收取的管理费用为计划资产的0.2%到1.8%,该比例的大小与资产规模和成员人数呈反向变化。如图4-16所示,一方面,随着计划的平均账户余额增加,服务费用占计划资产比率呈下降趋势,而另一方面,计划成员数的增加有着相同的效果,随着成员人数的增加,计划服务费率曲线向下平移。这一现象是由于计划的资产规模越大,议价能力越强。
图4-16 美国401(k)计划服务费用占计划资产百分比回归曲线
数据来源:Deloitte Consulting LLP and 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2014.
5.税收优惠
根据美国税收制度规定,当雇主缴费额不超过一定标准时,可以在税前列支养老金缴费部分。而雇员缴费部分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投资收益享受延迟纳税的优惠政策,即在雇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企业年金雇员缴费部分进行税前扣除,同时账户投资收益也可以减免所得税。所得税要在雇员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才需要缴纳。由于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工作阶段收入较高,相应的税基和税率都较高,也就需要缴纳较高所得税。如果此时将收入的一部分进行税前扣除,而存入养老金账户,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纳税金额。而当人们退休时,收入一般比较低,征税金额也会相应减少。401(k)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了雇主和雇员的积极性,使得401(k)计划非常有吸引力。
6.监督和管理
对于401(k)计划监管的法律基础是《国内税收法》(IRC, Internal Revenue Code)和《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其中,ERISA法案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私营养老金计划参与者的利益。ERISA法案对于包括401(k)计划在内的美国企业年金计划的雇主和雇员的参与资格、个人账户资金的权益归属、基金管理和托管方式、会计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规则等问题都有相关规定。特别地,根据ERISA要求,美国还设立了独立性质的年金保证公司(PBGC, the 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设立的目的是鼓励自主私营养老金计划的实施与维护,确保计划提供及时和持续的养老金福利,并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保证计划参与成员需向其缴纳的保费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上。
ERISA法案还规定,401(k)计划作为美国私营养老金计划主要受到美国劳工部和国内收入署直接监管,基本上不受州级政府管辖。其中劳工部具有最重要的职责,下属雇员待遇保障局专门负责企业年金的监管工作。雇员待遇保障局下设免税判定处、强制执行处、政策与研究处、医疗计划标准与纠正协助处、法律规定与释义处、总会计师处、技术与信息服务处、计划参与者协助处、项目计划评估与管理、地区办事处,共10个处,分别负责企业年金计划政策的制定、释义、贯彻和执行等工作。原则上雇员待遇保障局负责一切关系到年金计划参与者权益的年金事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冰岛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介绍
冰岛与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采用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它包括相对较小规模的社会养老、占主导地位的强制企业年金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储蓄三个部分。尽管企业年金被称为第二支柱,它在冰岛的养老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1.基本情况
冰岛很多企业年金都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1974年成为强制性制度被计入法律。这一变化是由工会、冰岛雇主联合会和国家三个集团,关于一般工资结算问题会谈的结果。会谈达成协议,规定每一个有收入的雇员有义务将收入的一定比例,存入一个企业年金计划中,雇员可以自行选择年金计划,但多数情况下由公会决定。法律规定,企业年金总体缴费不少于雇员收入的10%,其中雇主缴费比例不少于6%,雇员不少于4%。这一缴费比例在不同的年金计划下有具体的调整。
冰岛大部分的企业年金计划是由工会和雇主们管理的私营年金计划。每个年金计划的养老金支付多少,会根据年金计划的融资地位和相对其他年金计划的市场份额比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据估计,一个典型的企业年金计划在员工退休时支付的养老金会占其全职时工资的60%~70%,算上社会养老金以后,替代率总共可以达到80%[5]。
关于养老金计划的资格,冰岛法律规定,一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少需要包含800个正在缴费的参与者,除非有其他的方式来减少负债的风险(比如购买保险)。除了被中央、地方政府或者银行担保的养老金计划,所有的养老金计划必须全额融资。全额融资就是说,养老金资产现值和负债现值的差距在一年中不能超过10%,在五年中不能超过5%。据统计,在2004年末一共有28个没有雇主担保的企业年金计划、10个不再有缴费的企业年金计划和11个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或者银行提供雇主担保的企业年金计划。[6]
2.规模与分类
冰岛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规模分布十分不均匀,几个大的计划掌控大部分的资本(最大的两个计划资本占整体资本的三分之一),规模较小的年金计划同时存在。年金计划被工会和雇主联合会同时管理,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初期,数量上有很大的下降,一部分原因是工会成员在养老金计划选择上缺少自主权,他们必须参加所在工会参与管理的养老金计划。另一方面,通过养老金计划合并等降低运营成本也是计划数量减少的重要因素。政府对养老金计划制定了严格的规范,细化了参与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在冰岛,所有的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都会提供直到死亡的养老金、伤残养老金(参与者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时领取)和生存者养老金(参与者未领取养老金死亡,受益人领取),大部分的人根据职业的不同参与不同的企业年金。这些企业计划根据是否有雇主担保可以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它们在缴费方式、养老金领取和风险承担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一种是由中央、地方政府或者银行担保的养老金计划,另一种是没有雇主担保的其他私营养老金计划,法律规定私营养老金计划必须全额融资。
有担保的公共部门的企业年金属于DB计划,可以分为旧的B计划和新的A计划,它们的主要区别是否全额融资。A计划属于全额融资计划,计划要求缴费额为雇员全部收入的15.5%,其中雇员承担4%,雇主理论上承担11.5%。但是由于养老金待遇是确定的,雇主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所以雇主的支付额会根据投资情况而调整。在旧的B计划下,缴费额为雇员基本工资的10%,其中雇员承担4%。同样,由于待遇是确定的,最后雇主需要承担支付现阶段养老金所差的资金。计划参与人可以选择是否从旧的计划转到新的计划下。对于全部收入显著高于基本工资的年轻人,在A计划下会受益更多。而对于参加工作比较久的人B计划会更加合适。由此可见,新参加工作的人会倾向于A计划,因此全额融资也将成为公共部门(政府部门)和银行企业年金的发展方向。
私营企业年金计划不完全属于DB计划或者DC计划。因为,一方面,与一般DC计划一样,私营企业年金计划有法律规定的最低缴费比例,长期来看,缴费比例维持在10%;而另一方面,计划下不存在独立的个人账户,投资风险被所有计划参与人共同承担,当投资收益不理想的时候,通过调整养老金待遇使其与投资收益相匹配。同时,法律还对最低养老金待遇标准有相关的规定。比如,一个参与计划40年的雇员,养老金替代率不能少于56%。一旦替代率低于这个标准,就需要雇主增加缴费来补偿。因此冰岛的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是介于DB与DC计划之间。
除了缴费方式的不同外,几种年金计划对养老金领取也有着不同的规定,表4-24列示了这些区别。私营计划在退休年龄上,一般要求参与者67岁退休,如果早于65岁将减少养老金支付,而晚于70岁将增加养老金的支付,支付额将根据投资收益情况调整。公共部门的A计划要求退休年龄为65岁,对于提前退休或者延迟退休的规定类似私营计划,但是养老金支付额是固定的,它是通过模型代入缴费额计算得到的。最后,公共部门B计划要求退休年龄同样是65岁,但对于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没有惩罚或鼓励政策,同时养老金支付额也是固定的,但计算模型与A计划不同。
表4-24 冰岛不同种类的强制企业年金养老金待遇领取方式对比
资料来源:根据GUDMUNDSSON M.The Icelandic Pension System整理。
3.投资情况
法律规定,养老金计划的投资政策应该本着在任何时刻得到一个最好的收益/风险组合的目标。同时基于风险分散的原则,法律对某些种类的投资方向占总资产比重的上限做了相应的规范。为了规避利率风险,外币投资占总资产比重不能够超过50%。股票、地方政府债券、银行债券和其他债权的投资上限都是50%。对于抵押债券,虽然没有投资上限的规定,但是要求投资的抵押债券的贷款与价值比率一般不能超过65%,某些特定的商业资产的贷款与价值比率不超过35%。另外,投资的股票和债券90%以上必须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只有不超过10%的资产可以投资于未上市机构,前提是它们隶属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成员国国家。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养老金计划向单一机构的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投资单一公司股票不能超过15%的股份,投资股票基金和互助基金不能超过25%的股份。
1998年中期,冰岛针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经营问题颁布并开始实施相关法律。法律针对以下关键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关于那些机构是否可以列为养老金计划并享受强制缴费的养老金权利进行了界定;
——关于最小养老金支付额和养老金的形式进行了界定;
——关于包括规模、风险、内部审计和融资等一般养老金经营问题进行了界定;
——关于养老金计划资本投资问题本着风险分散的原则,提出了指导方针和限制政策。
这些法律规定由冰岛国家税务机关监督执行。除此之外,冰岛还对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相关规定。一方面,企业年金雇员缴费不超过收入4%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雇主缴费部分在会计报表中计入费用,即使超过雇员收入的6%,也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与此同时,养老基金投资收益免税。养老金领取时按照正常收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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