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解释目标是指解释者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释所要探求和阐明法律规范的法律意旨。这两种学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亦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这也就是说,法律解释就是在法律条文语义上可能存在的若干解释中,选择现在最合目的之解释。同时,客观解释承认法律漏洞的存在,承认法律解释的创造性。
法律解释目标是指解释者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释所要探求和阐明法律规范的法律意旨。有些学者认为法律解释目标与对象是一样的,也有些学者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法律解释所要阐明的究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规范的主观意思,抑或应该是存在于法律规范中的客观意思,亦即法律解释的目标是什么,学界存在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折衷解释论三派观点。也有学者归纳为原意说、文本说和解释主体说三类。[13]
主观解释论有旧主观说和新主观说两种。这两种学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亦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该说认为,立法者的意思应是法律适用中的决定性因素,关键是如何寻找立法者的意思。有学者又将其归纳为语义原意说、历史原意说和理性原意说。[14]
客观解释论认为,法律一经制定即与立法者分离,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立法者在立法时赋予法律的意义、观念等,并不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的是作为独立存在的法律内部的合理意义,因此,法律解释的目标在于探究和阐明法律内部的合理性所要求的各种目的,这种合理目的,常因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这也就是说,法律解释就是在法律条文语义上可能存在的若干解释中,选择现在最合目的之解释。同时,客观解释承认法律漏洞的存在,承认法律解释的创造性。(www.daowen.com)
从当今世界法律解释来看,客观解释应占有明显优势,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所作的执法解释而言,明显地属于客观解释论的做法。折中解释论认为法律解释应该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因素,是使用多种解释方法的程序性思考的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分析:从法理的视角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