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比如,1970年代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时期。但是,当时的讨论因为后来政治、经济大环境的变化而逐渐减弱。
相对于此,现在围绕CSR的讨论并不是一时的流行,而是要理解政策依据及其动向就必须首先了解的内容。将CSR作为政策课题推进的是欧盟。欧盟于2005年制定了“里斯本战略”,将包含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作为今后欧盟经济、社会计划的一部分。基于该战略,原来的EC委员会和欧洲委员会,致力于与CSR有关的政策性课题研究,并于2001年发表了绿皮书,2002年发表了白皮书,在对CSR相关概念和框架进行整理的同时,也对促进CSR的政策基础进行了完善和充实。
在欧洲,CSR作为政策性课题出现的背景是:规制缓和对企业经营活动国际化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为应对这些负面影响,欧盟推出了一些关于CSR的政策性课题。国际化的负面影响主要是随着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失业问题和环境问题也不断出现,这样的问题历来属于政府部门通过强化规制进行应对的领域。但是,在维护规制缓和这一经济大原则的前提下,如果要处理这些问题,即使是社会问题,促进企业通过自主努力来解决也是很重要的。为此,欧盟提出了CSR这一关键性概念。(www.daowen.com)
从欧盟的考虑来看,CSR不仅仅是由企业判断实施或者不实施,而应该理解为作为社会制约来规制企业的一种手段。这种理解,即使美国和日本也并不充分。同时,因为希望将企业的自主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持,围绕CSR的讨论看起来也有些混沌不清。但是,欧盟的出发点是将CSR作为社会管理的手段,这对于将现代CSR作为基点具有重要意义。
发端于欧洲并得以倡导的CSR概念,在国际社会也得以扩展。在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领导下,联合国提出的全球契约中也纳入了CSR内容,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签署这一契约的企业在世界范围内都有所增加。ISO于2010年公布的ISO26000作为SR(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标准,不仅仅是企业也是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ISO26000指南中明确指出:该标准并不是像ISO14001那样需要第三方认证的标准,而是将社会责任作为核心主题。这对于明确CSR的基本领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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