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年度体检内容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成都市托幼园(所)儿童保健证”项目进行检查,认真填写,不能空项。5.全园幼儿每年进行两次口腔检查,详见《口腔保健常规》。6.计算幼儿的实足年龄,以卫生部规定的“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的身高、体重进行评价。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为定期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状况和全园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我园特制定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要求
1.每年一次的全面健康检查由指定妇幼保健院来我园按规定项目为幼儿逐项进行检查;每半年一次的身高、体重检查由我园保健室测量、记录并分析。
2.年度体检内容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成都市托幼园(所)儿童保健证”项目进行检查,认真填写,不能空项。检查结束后,由该医疗机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幼儿园。
3.测量体重时应脱去鞋、帽、外衣,使用灵敏度为50克的落地式杠杆秤,测量结果以千克为单位,精确至0.01千克;测量身高时使用立式身高计,测量结果以厘米为单位,精确至0.1厘米。
4.全园幼儿每年进行两次视力筛查,详见《眼睛保健常规》。
5.全园幼儿每年进行两次口腔检查,详见《口腔保健常规》。(www.daowen.com)
6.计算幼儿的实足年龄,以卫生部规定的“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的身高、体重进行评价。
二、对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处理细则
1.一般疾病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指导家长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矫治。
2.在体检中发现营养不良(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贫血、佝偻症、先心病、先天缺陷等列入体弱儿的管理范围,详见《体弱儿管理》。
3.对体检中发现如沙眼、龋齿、视力异常等情况进行专档管理,及时予以矫治,具体矫治情况(好转或痊愈,未矫治原因)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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