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无论是主营还是兼营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均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账户进行核算,以反映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提与缴纳情况。由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内容不同,对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等对外转让,视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业务,比照“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处理。

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无论是主营还是兼营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均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账户进行核算,以反映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提与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应缴的土地增值税,借方反映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期末若为借方余额,反映预缴或多缴的土地增值税。

由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内容不同,对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俗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其收支均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在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销售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实际上缴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等对外转让,视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业务,比照“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处理。

【例8-14】续例8-10,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00

(2)计算转让房地产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0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00

(3)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436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1436250

(4)实际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1436250

——应交营业税 200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00

贷:银行存款 13636250

(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其收支均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进行核算。企业转让房地产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8-15】兼营房地产业务的某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转让收入8000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印花税税率0.05%),款项转存银行。该单位为建此楼支付地价款7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500万元。该单位出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如下:

(1)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转让收入额=8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700+1500+(700+1500)×10%+8000×5%×(1+7%+3%)+8000×0.05%]万元=(700+1500+220+440+4)万元=2864万元

增值额=(8000-2864)万元=5136万元

增值率=5136÷2864×100%=179.33%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5136×50%-2864×15%)万元=(2568-429.6)万元

=2138.4万元

(2)会计处理:

1)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00

2)按转让收入计提各种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44000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4 00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80000

——应交印花税 40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00

3)按土地增值额计提土地增值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1384000(www.daowen.com)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1384000

(三)转让房地产业务应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转让房地产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

【例8-16】某非主营房地产的企业,以1000万元购进某项土地及附着物。4年后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600万元,按规定支付有关税金88万元(其中营业税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万元,教育费附加2.4万元)。转让时,建筑物累计折旧140万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

扣除项目金额=(1000+88)万元=1088万元

增值额=(1600-1088)万元=512万元

增值率=512÷1088×100%=47%

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512万元×30%=153.6万元

(2)转让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6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000000

(3)注销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8600000

累计折旧 14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0

(4)计算应纳有关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4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80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6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24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1536000

企业转让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转让,其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

【例8-17】续例8-13,该企业转让房地产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00

(2)补交土地出让金时:

借:无形资产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3)支付税费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7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75000

(4)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57500

(5)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57500

——应交营业税 275000

贷:银行存款 432500

(6)结转无形资产成本时:

借:营业外支出 600000

贷:无形资产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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