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征收方式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核定征收方式是指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无法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所采用的一种征收形式。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主要是指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征税。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账簿而没有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然设置账簿,但是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2.核定征收的计算方法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1)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所得税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www.daowen.com)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执行:
1)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表7-4规定的标准执行。
表7-4 应税所得率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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