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具体如表7-1所示。
表7-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或4800)元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表7-2所示。
表7-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续)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www.daowen.com)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所谓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其中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具体税率如表7-3所示。
表7-3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税率,从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为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要求,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目前实行承包(租)经营的形式较多,分配方式也不相同,因此,承包、承租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所得的适用税率也不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8月1日起发出的《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其适用税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得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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