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二战后东南亚华人海外移民与排华政策

二战后东南亚华人海外移民与排华政策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60年代后,东南亚各国相继发生排华事件,颁布排华法令,对华人实行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多重歧视,华人受到严重的不公平待遇。1957—2005年,马来西亚政府先后实行了自由放任政策、新经济政策、国家发展政策和国家宏愿政策,旨在提升马来人的经济政治地位。

二战后东南亚华人海外移民与排华政策

20世纪60年代后,东南亚各国相继发生排华事件,颁布排华法令,对华人实行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多重歧视,华人受到严重的不公平待遇。

1.印支排华

1976年,统一以后的越南政府公开推行排华政策。1977年,越南政府在中越边境实施“净化边境”政策,有计划地把华侨成批驱赶到中国境内,同时还在北方的河内、海防两个华侨集中的城市开展有组织的反华排华活动。1978年,越南开始大批制造和驱赶难侨,不管华侨是否自愿回国都一律强迫其填写“出境登记表”。此外,还以取消户籍和停止供应口粮等举措恐吓威胁,甚至出动军警,用尽各种残酷手段,迫使华侨内迁或者驱赶华侨回国。越南的大部分华侨居住在越南南方,越南当局在南方以关闭银行、币制改革等强制手段和“打击买办资产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私营商业”等运动剥夺华侨的资产。在所谓“废除资本主义私营商业”的运动中,许多华侨商户被列为“改造”对象。此外,越南还在柬埔寨和老挝煽动反华排华情绪。这种民族歧视政策,迫使大量华侨华人外流,加入印支难民浪潮[5]1970年,柬埔寨朗诺集团发动政变,建立右派政权,在朗诺集团的统治下,柬埔寨华人先是被当成柬埔寨经济恶化的替罪羊,接着又被取代了朗诺集团的红色高棉列入打击对象,红色高棉统治时期,柬埔寨华人遭受灭顶之灾,数以十万计的华人死于非命。1975年,老挝建立了新政权,将境内的华人作为打击对象,迫使大批华人出逃。

2.马来西亚“马来人优先”的歧视华人政策

马来西亚作为一个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三大族群为主并存的多元民族国家,是华人最为集中的东南亚国家之一。2010年的华人人口约624万,占马来西亚总人口2830万的24.6%,是仅次于马来人的第二大族群。[6]1957年独立以来,在巫统主导一切的族群政治格局下,马来西亚坚持“马来人优先”的原则,实行“扶马抑华”的政策。“马来人优先”原则得到了宪法的强化规定,宪法确立马来语为母语,马来人信仰的伊斯兰教为国教,国家元首必须由马来人担任。宪法还确认了马来人保留地制度、政府公职的保留名额制度,并承诺向马来人颁发特殊行业的经营执照,把“马来人第一”的观念系统地法律化。[7]虽然华人与马来人经济实力的差距是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但存在于这一事实背后的是华人更加勤勉、节俭和重视教育。然而,这种差距却成为当局以牺牲华人利益扩大马来人利益的唯一理由。1957—2005年,马来西亚政府先后实行了自由放任政策、新经济政策、国家发展政策和国家宏愿政策,旨在提升马来人的经济政治地位。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在迅速提升马来人经济地位的同时,强制性地抑制了华人及其他非马来人经济的发展。[8]此外,由于政府对马来人的偏袒政策,华人在其从事的传统行业,如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商业等方面,面临着马来人的激烈竞争:在零售业方面,1971—1981年期间马来人零售企业从3311家增长至32800家,增长了8.9倍,而同期华人零售企业从18957家增加到55417家,仅增长了1.9倍。[9]至于印刷业、加油站、航空业、造船业、伐木业、锯木业、采矿业、橡胶业、木材出口业以及汽车进口业等行业的证照全部或多数都只发给马来人,政府建筑工程通常也只让马来人公司承建。华人小企业在马来人巨大竞争压力下举步维艰。在1971—1981年间,马来人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数增长了10倍,营业额增长了近40倍,而华人同类企业数仅增长2倍多,营业额也只增长了5倍。[10]新经济政策改变了华人企业家与马来人的合作方式,许多华人企业家都需要获得特殊关系的保护:他们要么必须与马来人高官、马来人企业家或者马来人政治家建立特殊关系,要么必须为巫统提供资助才能维持生存和发展,更多的庇护和集权化关系渗透在政府政策和实际运作中,这对那些没有特殊政治关系的华人企业极具破坏力,部分华人企业家被迫再次移民海外寻找生存机会和归属感[11]

此外,马来西亚政府一直秉持的以马来人优先为基本原则的族群保护政策,还体现在教育政策上,他们直接干预高等教育,给马来人以优待。马来西亚政府明确规定了马来人优先的高等教育政策,旨在使更多马来人和其他原住民接受高等教育,以适应族群平等就业和培育马来人工商业群体的需求。[12]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对宪法进行了修正,规定最高元首(国王)可以指定任何大学学院实行以种族配额(固打制)为基础的教育制度,而教育部可以命令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制定并执行固打制。[13]这一时期马来西亚政府的教育指导方针是:统一教育制度,加速国语——马来语的推行,以达到“创造以马来文化为主要精华的国家文化”之目的。[14]“优先培养马来人及土著的子弟”成为马来西亚政府在教育上强调的重点。而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一是在高等教育入学率上向马来人倾斜,要求按各族群人口的比例来分配名额,并在特定大学和科系中大量录取马来学生,如国民大学、国家工艺学院几乎全部录取马来学生,在各大学的理、工、医科系中也竭力提高马来学生的比例;二是在考试科目上作有利于马来人的调整。政府以马来语取代英语作为大学入学资格考试科目,使马来学生处于有利地位。实行“固打制”后,随着土著学生配额的增加,马来族及土著子弟在高等学校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但这项制度压缩许多非马来族接受高等教育的配额,主要是华族和印度族的青年。[15]受到招生名额的限制,大量马来西亚华人学生出国留学,他们大量再次移民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加拿大、英国、美国和其他国家,族群色彩浓厚的教育政策进一步阻碍了两大族群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新经济政策实施十年后,也就是1980年的人口普查,超过80%的政府机构高级官员是马来人,75%的国家高等教育学府的学生是马来人,96%的联邦土地发展局的土地安置的对象是马来人。[16]在这种背景下,大量马来西亚华人希望通过再次移民转换身份,摆脱歧视性的政策,并寻求能够适应的社会、文化以及归属感。[17]邻近的由华人主导政权的新加坡,一直是马来西亚华人的主要移民目的地。据估计,在1980—2009年的30年间新加坡接受的164万移民中,华人移民至少有130万,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中国。前20年的华人来源地以马来西亚最多,后10年则可能中国移民最多。[18]1990年,新加坡常住居民中,出生于马来西亚的常住居民有19.5万。到2000年,这一数量增长到30.4万,[19]10年间净增近11万。如果加上这一期间在新加坡去世的马来西亚移民,则移民新加坡的马来西亚华人更多。根据新加坡人口统计,2000年,新加坡非常住居民有75.4万,其中,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约19.8万。因此,仅在1990—2000年的10年间,新加坡的64万净移民中,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移民约31.8万。[20]由于国内的各种限制,马来西亚华人还大量流向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洲等国家,寻求更好的教育、就业和投资机会。马来西亚华人再次移民导致大批马来西亚高级人才和大量投资流失海外。这批“二次移民”创立了移民的新模式,并为多重和多元文化身份认同的形成奠定了基础。[21]

3.菲化政策和社会偏见

探讨菲律宾华人海外移民原因,自然离不开菲律宾华侨华人的经济“菲化”运动。“菲化”(Filipinization)表面上是以菲律宾经济民族化为诉求,其实质是政府通过立法排斥和限制华人的经济活动。在美国殖民当局时期,美国扶植的制宪者提出了十大菲化提案:(1)天然资源菲化;(2)公有农林地及矿地和私有农地菲化;(3)公共企业菲化;(4)零售商业菲化;(5)米麦与其他谷物之各种营业菲化;(6)劳工菲化;(7)教育菲化;(8)薄记菲化;(9)公造工程菲化;(10)血统主义国籍法。这些菲化提案为菲律宾战后长达20多年的菲化运动植入了美式排华意识的基调。在这十大提案中,天然资源菲化、公有农林地及矿地和私有农地菲化、公共企业菲化及血统主义国籍法四项获得通过。菲律宾宪法明文规定,只允许菲律宾公民或资金60%以上为菲律宾公民所有的公司组织拥有私有农地、开发天然资源及从事公共企业经营[22]自此至1997年,菲律宾国会共通过了47项菲化法案,内容涉及菲律宾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华人影响较为严重的是1946年9月通过并经罗哈斯在10月1日批准而成为菲律宾共和国第37号法律的《公共菜市优先权案》。该法律规定菲律宾公民拥有租用公共菜市场摊位的优先权。菲律宾财政部以此为依据,在1946年12月21日颁发第32号命令,取消公共菜市所有的合约,下令华人摊贩在1946年12月31日下午4时撤出公共菜市。虽然中国驻菲律宾公使馆和华人在马尼拉中华商会领导下进行了数次法律抗争,但全菲各省市县政府纷纷制定相应菜市菲化法规,并于1948年1月25日动用武力,把数万名华人摊贩赶出马尼拉公共菜市。[23]1954—1961年菲律宾国民党执政时期通过的菲化议案最多。菲律宾政府提出“菲律宾人第一”的口号,通过了对华人影响深远的《零售商业菲化案》和《米麦菲化案》。菲律宾虽然拥有政治上的独立,但土著民的经济地位却相当弱势,民族主义经济政策有其选民的根基。然而,菲律宾最高当局对华侨零售商业的扼杀,严重地影响了华侨的生计。(www.daowen.com)

在社会层面,由于西班牙殖民政权对华人的长期排斥和歧视政策,菲律宾人对华人的认知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菲律宾电影漫画和连环图中,充斥着对华人反面形象的描绘。在菲律宾人眼中,战后华侨社会出现以中国事务为诉求的政治运动,显示了华侨社会而非菲律宾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中之国”,这给予菲律宾政府采取限制、排斥华侨政策的口实,并引发具有民族主义情感的菲律宾国民的共鸣,此后多次菲律宾排华事件均与此有关。菲律宾华人社会生存环境面临很大压力,这也是诱使华人再次移民的原因之一。

虽然从阿基诺、拉莫斯(Fidel Ramos)、埃斯特拉达(Joseph Estrada)到阿罗约(Gloria Arroyo),菲律宾政府对华人态度有所改善,不同程度向华人释放了友好的信息,但是这些善意并没有形成具体且持久的政策。相反,华人文化教育和经商活动依然受到各种限制,国会、行政部门及法庭加强了对华人经商活动、华文教育和华人传统文化继承的打击。

菲律宾社会对华人的歧视导致针对华人的犯罪率攀高,20世纪90年代到新世纪初,菲律宾经济每况愈下,贫富差距悬殊,由20世纪70年代在亚洲仅次于日本的先进国家沦为东盟中经济发展速度滞后的国家。一些不良政客和媒体借机攻击华人,将菲律宾的经济和政治困境归咎于华人对菲律宾经济的掌控和华商与菲律宾政客勾结,转移菲律宾民众的抗争目标。这种对华人的偏见也引发猖獗至今的绑架富人风潮,被绑架的大多数是华人。在20世纪90年代,绑架华人富商成风,一般华人也成为绑架对象。因为绑匪相信,即使绑架一般经济状况的华人,他们的家庭或其朋友也有能力支付大小不等的赎金。在菲律宾,华商富豪保镖随从较多,或可不畏绑架,但一般华商则难以应付。因此,绑架风潮引起华人社会的恐慌,不少华商将资金转移出国,本人或家眷也安排出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3年年初,受绑架案影响而离开菲律宾的华商超过千人。[24]据当时菲律宾首都银行某位分行经理提及,1992年末季和1993年首季,华人银行的总储蓄额分别减少1.55%、1.69%,等于数十亿比索外流。[25]根据菲律宾中央银行的资料,1992年前九个月的资金外流达3.49亿美元,是1991年同期的3.42倍。此后,绑架案仍频频发生,菲律宾华人社会人心惶惶。2001—2002年,菲律宾共发生绑架案250起,受害人达446人,所付赎金3.15亿比索。2004年发生127起绑架案,所付赎金近2亿比索。最大一笔赎金达4000万比索。[26]不少有条件的华商因此选择移民国外,通过再次移民保障自身和财产安全。

4.印尼排华法令

1966年起,苏哈托政府颁布了数十项排华反华的法令法规,主要有:关于解决华人问题基本政策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37号政令,关于华人问题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6号通告,关于华人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的1967年第14号总统令,关于成立华人事务参谋处的1967年第15号总统令,关于华人问题统筹委员会的国家情报局长1978年第31号决定书,关于禁止华人印刷品进口、发行及买卖的商业部长1978年第286号决定书,关于向商贩发放贷款的印度尼西亚银行总裁1973年第6号通知,关于整顿华人庙宇的内政部长1985年第455-2-360号政令,关于禁止印刷与发行华人书刊及广告的新闻部长1988年第2号政令等。[27]这些法令法规的实质是剥夺华人作为印尼公民本应享有的政治文化权利,强迫华人放弃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苏哈托政府内政部、司法部甚至多次颁发专令,要求印尼华人改名换姓,彻底放弃自己的中文名字,改用印尼化的姓名。华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举行庆祝华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各种节日活动,与中华文化有关的各项祭祀仪式和活动只能在家庭或个人的范围内进行。苏哈托政府特别压制有中华文化传统的孔教,要求华人皈依伊斯兰教或得到印尼官方承认的佛教,不许华人以孔教名义进行结婚登记。1966年5月,印尼政府下令关闭全印尼的667所华文中小学,之后,又相继封禁了全国所有的华文报纸和华人社团。从1967年起,印尼政府基本上不再批准新的华人移民入境,不允许华侨华人回中国大陆探亲旅游。20世纪70年代中期,苏哈托政府又连续颁布法令,对华人资本在企业中的股份比例及经营范围进行限制,禁止华人企业使用中文招牌。1987年12月,雅加达市政府命令企业的华人与华人客商都必须使用印尼语会话。

在苏哈托执政的32年里,华人基本上被排除在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军事、文化等相关公共职业领域之外,在政府部门、军队以及国立学校工作的极少数华人,通常是以印尼土著身份进入。大部分华人只能在经济领域从事工商业,尤其是零售业,或在体育界求发展,但即使是为印度尼西亚赢得世界荣誉的华裔体育明星,也常常受到印尼政府机关的歧视和种种有意刁难。印尼当局所实行的这些限制和排斥华人的政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基于血统和文化的狭隘民族主义,表现为一种明显的种族歧视政策。排华政策上升为政府行为,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并在行政上予以实施,给印度尼西亚的华侨华人社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伤害。

印度尼西亚独立后,对华人不同程度的歧视和迫害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而且经久不息。针对华人的骚乱和暴乱,几乎成了印尼社会一个反复发作的病症。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岁月里,作为一个曾对印度尼西亚的开拓与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少数民族,印度尼西亚的华人并没有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公民权、生存权乃至基本人权没有任何保障。印尼社会稍有风吹草动,印尼华人便首当其冲,成为印度尼西亚统治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斗争的牺牲品,成为印度尼西亚极端民族主义者发泄不满情绪的替罪羊。可以说,印度尼西亚华人的命运史上,充满着血泪斑斑的苦难。[28]1998年5月,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等地再次发生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反华骚乱,将苦难的印度尼西亚华人推向深渊。1998年排华与亚洲金融危机同步,直接导致更大规模的华人海外移民。印尼移民报告显示,在这个时期有超过15万的华人离境,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中国大陆、台湾、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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