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包括内部职工工资的分配依据、分配形式和分配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确定的工资财务政策与国家税收征管政策不一致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作纳税调整。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内部工资制度,应当综合考虑职工的生活费用、年资长短、能力差别、职务价值、工作成果等因素,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按件计酬、按技分配、按绩取薪、按资分配、按智领赏、按利提成等分配形式,以及绩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结构工资等工资分配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采用。但是,建筑施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试行年薪制、股权激励等分配制度的,必须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其中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1.现代企业工资制度的建立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传统的工资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代企业工资制度,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并由现代企业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及相应采用的科学分配方法的总和。其主要内容是:
(1)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赚取最大化利润,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支付职工的工资,是购买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价格,是一种生产投入。
(2)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从利润最大化出发,按照合理人工费用的要求,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为了把工资在内的人工费保持在合理水平,并不断降低产品的人工成本,裁员是企业采用的一种重要手段。
(3)通过集体协商谈判来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及其增长速度。集体协商谈判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以其团体力量同资本所有者争利益的重要形式。
(4)在内部分配形式上,企业广泛采用现代科学的工作岗位评价方法,并参照市场工资率来建立起以职位型工资为主体的企业内部工资结构。在以这种方式建立的工资结构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及其使用——劳动成为决定劳动者相对工资率的主要依据。
(5)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同本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分离,并实行规范的年薪制。分离后,经营者由出资者选举的董事会选择,年薪水平由董事会决定,并与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规模及利润增幅相联系。企业其他职工的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脱钩,职工个人的工资率由代表所有者的经营者决定,实际工资收入与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6)当企业盈利时,税后利润作为资本收益全部归出资者所有和分配。企业也可以从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利润分红,目的是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益。而当企业亏损,以致资不抵债、依法破产时,企业职工首先遇到了失业风险,而出资者则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www.daowen.com)
(7)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具有充分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8)国家主要通过立法手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间接调控。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夜班、高温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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