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计指数理论的发展与完善过程中,还先后产生了一些编制综合指数的其他计算方法,这些方法也影响着现代指数的编制。
1.马歇尔-埃奇沃斯指数
以基期和报告期的平均值为同度量因素,采用交叉加权的形式编制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称为马歇尔-埃奇沃斯指数(简称马-埃公式)。这个公式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和埃奇沃斯两人共同设计出来的,按此公式计算的指数值介于拉氏指数和派氏指数之间。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马-埃公式虽然从形式上采用了不偏不倚的做法,但失去了拉氏公式和派氏公式的经济意义。
2.理想指数(费雪指数)
这是由美国统计学家费雪提出的一种计算综合指数的方法。它采用交叉计算公式,实际上是拉氏指数和派氏指数的几何平均数。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由于该指数公式能通过他本人提出的对指数公式测验的重要要求,故自称为理想公式。该公式同马-埃公式一样,虽然不偏不倚,但同样缺乏明确的经济意义,而且所用资料更多,计算比较复杂。目前,只有购买力平价指数是采用这种计算方法计算的。
3.价格指数缩减法(www.daowen.com)
通过前面的学习,已知综合指数的本质是同一指标在不同时间的动态比较,既可以是单一事物计算指数以表示其动态特征(广义统计指数),又可以是多项事物计算指数测算其综合变动(狭义统计指数)。最基本的指数包括数量指标指数(如产量指数、销售量指数、消费量指数等)和质量指标指数(如各种价格指数)。
一般而言,价格指数是由一个数量指标指数和一个质量指标指数共同构成的。价值额指数按现价计算,容易取得。只要得到价格指数,就可以利用指数体系推算出物量指数,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价格本身就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示信号,价格指数是国民经济动态表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价格指数本身也具有独立的统计意义,可以反映某一类别物价的变动情况,比如消费品价格指数就是反映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的波动程度的。
我国现在主要编制两类价格指数:第一类是生产者价格指数,如农产品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第二类是购买者价格指数,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
价格指数缩减法就是在报告期价值的基础上,利用一套对应的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得到报告期可比价物量指标,即
直到2001年,我国计算可比价物量指标只使用固定价格直接估价法(也称为不变价格法),辅之以物量指数外推法。也就是事先编制一套固定在某时期的价格作为不变价格,然后在一段较长时间内以该固定价格进行直接估价。我国使用过的不变价格有1952年不变价格、1957年不变价格、1970年不变价格、1980年不变价格和1990年不变价格。不变价格在使用中主要存在计算工作量浩繁、价格目录覆盖面不全等问题。自2002年起,国家统计局废弃了这种直接估价的方法,启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各项可比价物量指标。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可比价物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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