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指数的概念
为了阐明统计指数的概念,我们把研究的现象总体分为简单现象总体和复杂现象总体。如表5-1所示,如果单独考察该企业各种商品销售量的变动状况,则用报告期的销售量与基期销售量对比,如甲商品报告期销售量是基期销售量的106.25%,表示甲商品报告期销售量相比基期销售量增加了6.25%。这里研究的是单一事物,这种由单一事物构成的总体(即在数量可以直接加总的事物所构成的总体),称为简单现象总体。
表5-1 某企业商品销量及销售价格资料
但是在表5-1中,如果考虑的不是某种单一商品的销售量变动状况,而是考虑整个企业所有商品销售量的总变动状况,则此时不能用简单的加总。因为该企业各种商品的计量单位不一样,使用的价值不一样,所以不能直接简单地加总对比。这种在数量上不能直接相加或不能直接对比的事物所形成的总体,称为复杂现象总体。通常情况下,复杂现象总体的计算公式为
统计指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统计指数泛指一切说明现象数量变动或差异程度的相对数。上面简单现象总体的数量变动是广义统计指数,即一般动态相对数。因此,前面所学的结构相对数、比例相对数、比较相对数、强度相对数、动态相对数、计划完成相对数都属于广义统计指数。狭义统计指数只是相对数的特殊部分,是特指不能直接加总的复杂现象总体的综合变动程度的相对数。例如,2014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20%,即居民消费价格比2013年上涨20%,它反映2014年全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综合变动的程度;又如,多种产品的成本指数和不同商品的销售量指数都是反映所研究现象综合变动情况的相对数,都属于狭义统计指数范畴。
本章主要讲述狭义统计指数。
2.统计指数的性质
根据狭义统计指数的概念可知,统计指数具有以下性质:
(1)综合性
狭义统计指数不是反映一种事物的变动,而是综合反映多种事物所构成的复杂总体变动,因此是一种综合性的指数。例如,消费品价格指数是综合反映所有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而不是某一种消费品价格的变动。(www.daowen.com)
(2)平均性
统计指数所表示的综合变动是多种事物平均意义上的变动,其数值是各个事物变动的一般程度代表值。如表5-1中,甲、乙、丙、丁四种商品价格,报告期较基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所计算的该销售商品价格总指数为108.8%,反映出这四种商品的报告期价格较基期价格平均上涨了8.8%,而不是哪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动。
3.统计指数的作用
(1)综合反映复杂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变动方向和程度
无论是哪种统计指数,计算的结果一般都用百分数表示。这个百分数大于(或小于)100%,表示上升(或下降)的方向。比100%大多少或小多少,则表示升降的程度。不仅如此,用统计指数的子项减母项,还可以计算差异的绝对值变动情况。
(2)分析多因素影响的总变动中各个影响因素的影响大小和方向
现象总体的数量变动往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销售额由销售量和销售价格构成,销售额的变动就是销售量变动和销售价格变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从相对数和绝对数两个方面分析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销售额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
(3)测定研究现象在长时间内的发展变化趋势
利用连续编制的指数动态数列,可以分析社会经济现象长时间的发展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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