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就会进入合同签订阶段。那么,这个合同由谁起草呢?通常情况下,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由于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会经过一个过程,有时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就会有很大的区别。在起草合同时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研究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不过,有时即便认真审议了合同的各项条款,却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己方在谈判过程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可能争取起草合同文本的主动权,假如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那么,在合同签订阶段,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1.争取拟定合同文本
在谈判过程中,己方争取拟定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势就会有利于己方。当然,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很多工作,例如,在拟订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其实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但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己方要对所有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以做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此一来,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己方就可以顺势掌握主动权。
2.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所以,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便是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的时候,需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互相提供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通常情况下,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该是董事长或总经理。即便出现签约的不是董事长或总经理,也需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诸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授权书、委托书等。
3.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违约的责任(www.daowen.com)
大多数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视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如此等于无形中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有些合同条款则写得非常含糊,即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过假如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没办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例如,某一城市与港商签订了一个出售矿渣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确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车,时间一个月。但由于没有明确提货车的型号,结果对方拉货的车越来越大,己方明知吃了哑巴亏,却也无可奈何。
4.合同的条款必须详细、一致
合同条款太模糊不利于合同的履行,同时,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的条款不能重复,更不能前后出现矛盾。例如,某企业与外商签订一份合同,在价格条款中有这样一条:上述价格包括卖方装到船舱的一切费用。而在交货条款中却又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买方负担装船费用的二分之一,凭卖方费用单据支付。诸如这种前后矛盾的合同,很容易被人钻空子。
5.尽可能争取在己方地盘举行签字仪式
许多较为重要的谈判,一旦双方达成协议,举行的合同缔约或签字仪式,尽可能争取在己方地举行。这主要是因为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合同中的纠纷问题。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假如合同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做具体规定,一旦发生冲突,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合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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