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身患残疾刑事案件的受理和审断:中国司法理念与实践

身患残疾刑事案件的受理和审断:中国司法理念与实践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好地理解案情,特将驳案分解如下:时间: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地点:山东被告人:姚小让被害人:赵小东案件相关人:王小僧案情:姚小让、赵小东均系盲人,以算命为生。没有参与殴斗的盲人王小僧不予科责。

身患残疾刑事案件的受理和审断:中国司法理念与实践

诚如前文所述,残疾人,含废疾、笃疾之人,因其个人身体素质、智力条件等的限制,出于怜爱的情绪和实施仁政的举措,各朝统治者在其犯罪时多会采取相对宽宥的政策。这一政策落实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则成为影响犯罪人量刑的重要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出于公平、正义的考虑,并不是所有残疾人在任何情况下犯罪都可享受宽减刑罚的优待,如当其侵害对象也是身患同等残疾的人时,该残疾人即不得享受量刑宽减的优待,如“诸城县民姚小让扎伤赵小东身死一案”[77]即是这方面的体现。在该案中,瞽目赵小东殴杀同为瞽目的姚小让,即不得享受“议拟奏闻,取自上裁”的优待,需依照“斗殴杀人”本律科处绞监候的刑罚处罚。与此同时,王小僧因为其系瞽目,无身体条件能够劝阻姚小让与赵小东之间的殴斗,因此不得科处刑罚处罚,“姑置不议”。为了更好地理解案情,特将驳案分解如下:

时间: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十二月十九日

地点:山东

被告人:姚小让

被害人:赵小东(www.daowen.com)

案件相关人:王小僧

案情:姚小让、赵小东均系盲人,以算命为生。赵小东因姚小让算命较准,抢夺其生意,遂联合同为盲人的王小僧假装去算命,而斥责其不准,意欲驱逐姚小让。姚小让不服而致两方詈骂殴打。其中,姚小让在挣脱过程中扎伤赵小东,以致其身死,“赵小东籍隶胶州,与安邱县姚小让均系瞽目,算命为生。两人本未熟识,并无嫌怨。赵小东又与瞽目王小僧交好,常在诸城县泊里集附近村庄合伙算命。乾隆三十四年三月间,姚小让亦至彼谋食。赵小东闻姚小让推算有准,恶其占夺生理,起意设法驱逐。四月二十八日,赵小东偕王小僧同坐赵柄门首,适姚小让踵至,赵小东问明姓名,令其推算八字,姚小让算系残疾之人。赵小东佯言不准,斥其不许哄骗人钱。姚小让不服,互相争吵。赵小东用明杖木杆殴打姚小让左腿,姚小让将赵小东扭结,赵小东揪住姚小让发辫,姚小让顺拔身佩小刀向扎,冀其松手,不意扎伤赵小东胸膛,倒地磕伤额颅,旋即殒命”。

判决依据与结果:1.根据各人所供,及县里的审验,山东巡抚富明安将姚小让依“斗殴杀人”律,科处绞监候。没有参与殴斗的盲人王小僧不予科责。但又考虑到姚小让系盲人且理直,意欲声请奏闻,“报县验详,饬审供认不讳。……姚小让‘合依‘斗殴杀人罪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监候’律应拟绞监候,秋后处决。’……王小僧亦系瞽目,不能劝阻,毋庸议……姚小让系双目笃疾,虽被杀身死之赵小东亦系瞽目,但衅非伊起,事属理直,相应声明请旨定夺”。[78]

2.刑部认为富明安的审拟援引法律正确,但驳斥姚小让虽系盲人,例准声请奏闻,因为被害人赵小东亦系盲人,是以不当声请奏闻,实判绞监候,“查名例内开‘笃疾犯杀人应斩绞者,议拟奏闻,取自上裁’,此原指殴死有目者而言。今姚小让虽系双目笃疾,但被杀之赵小东亦系双目笃疾,与‘议拟奏闻’之例义不符,应将该抚声请之外毋庸议……姚小让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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