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与立继相关的民事纠纷审判技巧+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研究

与立继相关的民事纠纷审判技巧+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研究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之所以将与立继相关的民事纠纷的受理和审断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它不仅涉及我们常见的亲属之间的财产纷争,还关涉到宗族、家族、家庭血脉的延续,是牵涉人伦孝道的重要问题。纵观南宋名公们的审理结果或有互相抵牾之感,但究其实质而言,他们的理路和目的是一致的,即希望在法意与人情之间寻求衡平,尽量达致生者得养,死者得祀。在该案中,胡石壁明知不与李学文立嗣是枉顾人伦道义的。

与立继相关的民事纠纷审判技巧+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研究

之所以将与立继相关的民事纠纷的受理和审断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它不仅涉及我们常见的亲属之间的财产纷争,还关涉到宗族、家族、家庭血脉的延续,是牵涉人伦孝道的重要问题。依据对《清明集》的整理,我们会发现关于立嗣的案件,南宋名公们的处理结果无非是如下几种:①主张为亡者立嗣,如在“不可以一人而为两家之后别行选立”这一判词中,吴恕斋斥责了“吴烈以祖母遗嘱影射,不肯为季八立嗣”的主张,要求在同宗昭穆相当中拣择人选为之立嗣;[56]②不主张为亡者立嗣,如在“熊邦兄弟与阿甘互争财产”这一判词中,出于“官司从厚”的打算,范西堂不主张为熊资立嗣,也不将其家财作户绝处理,而是“仰除见钱十贯足埋葬女外,余田均作三分,各给其一”;[57]③主张为亡者立两嗣子,如在“同宗争立”这一判词中,审理者韩竹坡为了维护志道为文植嗣子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又顾及志道的本心,而“两立鹤翁、志道”为之嗣子,且要求两人“不许别籍异财,各私其私,当始终乎孝之一字可也”;[58]④主张可以驱逐之前所立嗣子的,如在“出继子不肖勒令归宗”这一判词中,基于石岂子破荡家财、悖逆其母,南宋名公主张勒令其归宗,且“勘杖一百”;[59]⑤主张不可以驱逐之前所立嗣子的,如在“生前抱养外姓殁后难以动摇”这一判词中,尽管作为嗣子的邢坚受到本生舅舅周耀和婢女燕喜的挑唆而破荡家财,其叔邢柟欲将之遣逐归宗,而被审理者吴恕斋所否定,并且“劝谕邢柟,尽释宿憾,当抚其侄如子,戒饬邢坚,悉改前非,当敬事其叔如父。家业不可不检校,周耀、燕喜不可不区处,以决他日之争,以全天伦之义”;[60]等等。纵观南宋名公们的审理结果或有互相抵牾之感,但究其实质而言,他们的理路和目的是一致的,即希望在法意与人情之间寻求衡平,尽量达致生者得养,死者得祀。如“叔教其嫂不愿立嗣意在吞并”[61]这一判词所载案件即淋漓极致地展现了南宋名公们主张立嗣与否的真正着眼点。在该案中,胡石壁明知不与李学文立嗣是枉顾人伦道义的。但是,基于其母阿张的意愿,胡石壁只能在法意与人情之间去寻求衡平,即要求李学文之弟李学礼有二子时,必须将一子为其兄立嗣;但若其始终无二子,则尊重阿张意见,不为李学文立嗣。为了更好地理解案情,特将判词分解如下:

时间:不详

地点:不详

审判者:胡石壁

原告:阿张(李学文之母)

被告:无(www.daowen.com)

案件相关人:李学文(亡故)、李学礼(李学文之弟)等

案情:李学文亡故后,其祖曾为之立嗣。后来,李学文之母阿张主张所立嗣子系其子堂弟,不当为嗣子。胡石壁也认为昭穆不顺,要求将之遣还归宗,且令阿张再为之立嗣。而阿张向官府诉称学文在日只愿意立亲弟李学礼之子为嗣,否则不愿立嗣,“李学文既娶而亡,其祖又尝为立嗣,则非未成丁之子矣。阿张昨以所命继子,是李学文亲堂弟,昭穆不顺为词。本府遂与勒令归宗,别令命继。而今此所陈,乃称学文自亲弟下不愿更与之立嗣”。

判决依据与结果:首先,针对阿张的上述主张,胡石壁认为是李学礼为了图占产业而唆使的,因此斥责李学礼败仁忘义,类同禽兽,本欲科罚,但考虑到恩赦,没有对之进行处罚,“阿张,一愚妇耳,无所识,此必是李学礼志在吞并乃兄之家业,遂教其母以入词。忘同气之恩,弃继绝之谊,废其祭祀,馁其鬼神,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等禽兽异类,当职恶之如寇仇,若非赦恩在近,便当勘断编管”。

其次,胡石壁要求李学礼会同本宗族尊长供出昭穆相当、能够承嗣李学文的人。然而拣择发现确实无昭穆相当之人,本宗尊长主张立异姓子为李学文嗣子。而胡石壁认为命继的目的是生者得养,死者得祀,而立异姓本身是败国亡家的做法,命继从来没有立异姓的道理,“且锢身押下佥厅,同本宗尊长供具昭穆相当之人,以凭命继。又唤到尊长,供无昭穆相当之人,乞立异姓。国立异姓曰灭,家立异姓曰亡,……后世立法,虽有许立异姓三岁以下之条,盖亦曲徇人情,使鳏夫寡妇有所恃而生耳,初未尝令官司于其人已死,其嗣已绝,而自为命继异姓者”。

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照顾李学文之母阿张的意愿的情况下,胡石壁将李学文家业两分,一分与之前的嗣子,一分给阿张和李学礼掌管。待李学礼有二子时,将其中一个儿子为兄长立嗣;若无,则该份产业由阿张处分,“今李学文既无昭穆相当之子,而其母阿张又常有不愿命继之词,在官司岂可强令求之异姓。但当与之分定一户田业,一分还李惟贤,一分还阿张与李学礼母子共掌管。候李学礼将来如有两子,令将一子以继学文之后。如亦无子,则听阿张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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