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救济的价值。为什么要谈教育法律救济问题?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已经谈了法律的制定问题,也谈了法律的监控问题,还谈了法律的实施问题,为什么还要来谈教育法律的救济问题?究竟谈教育法律救济的问题有什么意义呢?或者说谈教育法律救济,对整个社会有什么作用呢?那么就要思考教育法律救济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对整个教育乃至社会产生作用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如果权利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没有转化为现实中的权利,那这种权利实际上就只是一种摆设。E.博登海默认为:“一条法律规范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这条法律规范对于它所指向的那些人具有约束力。”[1]这个约束力,不单是对个体履行义务的约束力,还应是对个体权利的保障。实践之中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换而言之,就是当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有地方进行反映或者诉说。用专业术语,这种行为即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这样,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如果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以后,却没有地方可以去反映,没有地方可以去解决,那这个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句空话、一个虚的权利,而不是一个真实的权利。正如王泽鉴先生所指出的:“侵权行为法的重要机能在于填补损害及预防损害。”[2]所以法律救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让文本上的权利转化为实践中的权利。
教育法律救济价值到底有哪些价值呢?经过归纳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
第一个价值是权利保护的价值。在现实社会当中,权利常常被故意或无意地伤害。不只是经济性的权利,政治性的权利,还有其他的各种各样的权利,常常会受到伤害,我们所关注的教育也不例外。教育中常常也存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教师的权利会被侵害:教师的工资被扣分,女教师怀孕期间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教师的休息权、培训权等也总有意无意地被侵害。像这种情况,教师该通过哪些方式和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这就是法律救济所要解决的问题,简要的说,就是教师的权利救济问题,这是权利保护研究中重要的一方面。当然,教育权利救济的主体不仅仅是教师,保护的主体还包括学生。在现实当中,有些学生的权利也受到侵害,比如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学生的人身权利被伤害,学生的名誉受到侵害等等。这些各种各样的权利受侵害的案件常会发生,那么作为学生及学生的监护人,该怎样保护其合法权利,这也是权利救济要解决的问题。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就是解决学生的权利保护问题的重要途径。(www.daowen.com)
第二个价值是程序的价值。中国的法律非常重视实体方面,对教师和学生的权利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如何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在程序上是有待完善的。或者说过分地重视实体,忽视了程序上的完善。这是现实的法律当中存在的问题。而教育法律救济,实际上是加强权利保护的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在行政复议中,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行政复议程序,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成立,这些应该都有严格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程序保障是权利保障的重要方面。行政诉讼更强调程序性,从立案到审理,到宣判,到执行,都有一系列程序性的规定,这种程序性的规定,就是法律救济的重要体现。如果每一个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和实施者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的程序,按照程序去实施与执行,那么教育法律的救济才能真正得到实施,法律救济的途径才能通畅,人民的权利也才能够得到保障。
第三个价值是教育法律公正价值,这是教育法律救济得到实现的重要体现。教育法律的价值主要是公正、公平。法律女神一手拿着天平,一手拿着宝剑,实际上象征着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公正的价值观。公正是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和谐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的价值取向。[3]如果一个社会不公正,那将会出现混乱或者酿成重大的危机。一个社会只有保持公正、公平,这个社会才具有可持续性。这种公平公正价值取向,不仅仅表现在社会层面,在教育领域也是如此。教育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公正,那么就会在社会上制造更多的不公正,因为教育的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体现,也是社会公正的缩影。教育公正也是缩短社会不公正的重要途径。因此,教育法律救济是实现教育公正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途径。在教育领域,如果能够很好地贯彻公平公正的价值,从历时的角度来看,它影响的不仅是一代人,它会影响到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这种公平公正的价值观,会源远流长地传递下去。从共时的角度来看,社会的人才都是通过教育培养出来的,因此教育领域强调的公平公正的价值观也会传递到社会的各行各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教育法律救济实际上也是教育公平公正价值的重要保障。[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