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最新避税案例操作要点

最新避税案例操作要点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缴纳的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准予列支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60×800×12=2496000(元)准予列支的三项经费总额为:2496000×=461760(元)购进货运卡车,属于固定资产,不得一次扣除。经过对该运输公司的几项收入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则该运输公司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将准予扣除的项目合理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小了,而应纳所得税额也相应减少了。

最新避税案例操作要点

某运输公司2012年度收入情况如下:取得营运收入38000000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1100000元;外单位欠款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5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无赔款优待40000元。

当年发生支出情况如下:各项营运费用支出15000000元(不包括工资费用);缴纳营业税1200000元,增值税1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30000元;列支职工工资总额3200000元,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560000元(该公司现有职工260人,计税工资标准人均每月800元);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195400元;购进货运卡车2辆,支付价款共270000元。

试分析该运输公司的应纳税情况。

依据税法规定,我们对该运输公司的几项收入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

(1)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免征所得税,但其他利息收入应征所得税。

(2)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3)缴纳的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

(4)准予列支的计税工资总额为:(www.daowen.com)

260×800×12=2496000(元)

(5)准予列支的三项经费总额为:

2496000×(2%+14%+2.5%)=461760(元)

(6)购进货运卡车,属于固定资产,不得一次扣除。

经过对该运输公司的几项收入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则该运输公司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将准予扣除的项目合理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小了,而应纳所得税额也相应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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