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案例19: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与实操指南

案例19: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与实操指南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销售公司对外销售的价格不变,整体增值额不变,所以这里不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影响。假定2013年机械制造厂和销售公司的有关费用保持2012年水平不变,则通过合理的分摊,有关费用不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扣除,当年免缴所得税1750万元。利益集团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扩大了费用列支范围,减少了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该集团可以利用该笔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进行投资等,若投资收益大于多缴的印花税则可行,反之则不可行。

案例19: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与实操指南

某集团机械制造厂2012年实现的机械制造销售收入为2200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000万元。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因而,当年允许扣除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为33000万元,超过部分的7000万元需要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超支的2000万元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虽然在以后纳税年度可以扣除,但使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增加1750万元,对于企业而言,占用了大量资金。

问:该集团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该集团可以在2013年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负责该厂机械设备的最终销售。假定机械制造厂以总价212530万元把机械设备批发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以220000万元的价格销售出去,销售公司的利润为零。由于销售公司对外销售的价格不变,整体增值额不变,所以这里不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影响。(www.daowen.com)

销售公司设立以后,便与机械制造厂结合起来做广告和相关的业务宣传。其可扣除有关费用如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扣除限额分别为31879.5万元(212530×15%)、33000万元(220000×15%)。

假定2013年机械制造厂和销售公司的有关费用保持2012年水平不变,则通过合理的分摊,有关费用不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扣除,当年免缴所得税1750万元。但是,因为机械制造厂和销售公司之间构成销售关系,除不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外,还涉及印花税,因为多了一道销售关系,需要多缴纳印花税128万元(212530×0.3‰×2)。

利益集团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扩大了费用列支范围,减少了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该集团可以利用该笔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进行投资等,若投资收益大于多缴的印花税则可行,反之则不可行。当然公司应当综合考虑设立销售公司对整个集团利益的影响,以决定是否设立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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