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初,越南当局就在与中国毗连的省份推行“净化”边境的方针。把很早以前从中国迁居越南的边民成批驱赶回中国境内,以后又不断升级,扩展到大批驱赶旅居越南各地的华侨,而且对中国侨民加以种种残害和虐待,所进行的排华罪行是难以尽述的。越南当局以人口普查为借口,强迫华侨登记为越南国籍,对保留中国国籍华侨进行刁难、排挤,剥夺他们就业和升学的权利,很多华人被无故解职,取消户口,不供应口粮。越南地方当局和公安人员可随时非法闯入华侨住宅,进行搜查和敲诈,强令华侨填写“自愿回国书”以达到他们排华的目的。
大批华侨辛劳积累的血汗所得,被非法没收,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颠沛流离。被驱赶的华侨在离越途中受尽折磨和凌辱,很多人被无辜殴打至伤,甚至遭越南军警开枪扫射,含冤死亡,申诉无门。中国侨民在越南的悲惨遭遇在国际关系中是罕见的,骇人听闻的。被驱赶的侨民多达十余万人,还不包括失踪和被迫流落到其他地方的侨胞。中国政府十分关怀越南侨民的安危,急他们所急,派出“明华号”客轮接运难侨回国,让他们回到祖国的怀抱,抚平受伤害的创伤,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进行妥善的安置。
广东省各地华侨农场和农垦总局所属农场从1978年6月份起,开始接待安置印支难侨工作,确定接收安置计划为10万人,实际上共接收安置了10.6万人,其中1978年已安置了64811人。这些难侨主要由3、4个华侨农场和16个农垦农场接收安置。根据国务院规定难侨在口岸期间,每人每天供应大米0.5公斤(十岁以下小孩0.35公斤),食油15克。安置到农场的新归侨,按所在农场同类型人员现行口粮标准供应。为保证难侨口粮够吃,安置在农垦系统和指定的4个华侨农场的新侨民,按每人每月平均15公斤大米标准供应。1980年广东“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票面盖有“国营大旺农场供应科粮油专用章”,说明位于广东四会县的国营大旺农场也是当年印支难民安置点之一,附图是1972年国营大旺农场专用饭票。这种农场饭票到今天已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了。安置到其他农场的新侨民,按所在农场人员口粮标准给予安排供应。
从1978年6月接侨月份起,到1979年3月底统计,我省实际供应难侨的粮食852万公斤,食油7.75万公斤。此数字未计“云南省印支难民专用粮券”和广西“印支难民粮油免费供应卡”供应的粮油数量。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是根据国务院规定按月供应,保障难民生活的粮证。背后有三条规定:一、本证为免费供应印支难民粮油专用证,仅限在指定的安置点粮点使用,不得在社会上流通。二、本证当月有效,副券剪下作废,逾期、遗失不补。三、本证严禁抄袭、伪造,违者必究。一枚小小的粮证,倾注了祖国对华侨的无限关爱,传递着家乡亲人的深切牵挂。为了安置印支难民,多少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国家为此耗用了大量的粮食,动用了无数人力、物力、运力,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还通过外交努力,保护侨民财产、人身的安全。积极争取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支援,有效地加快了难民的接收和安置工作。让难侨民早日返国,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方寸“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永表祖国对侨胞的关心爱护,是侨胞们的坚强后盾,然而海外华侨只有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关心支持祖国的建设,祖国富足强大,才能提高华侨的国际地位,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中华民族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写在“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上,也铭记在印支难民的心中。
从1978年6月接侨月份起,到1979年3月底统计,我省实际供应难侨的粮食852万公斤,食油7.75万公斤。此数字未计“云南省印支难民专用粮券”和广西“印支难民粮油免费供应卡”供应的粮油数量。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是根据国务院规定按月供应,保障难民生活的粮证。背后有三条规定:一、本证为免费供应印支难民粮油专用证,仅限在指定的安置点粮点使用,不得在社会上流通。二、本证当月有效,副券剪下作废,逾期、遗失不补。三、本证严禁抄袭、伪造,违者必究。一枚小小的粮证,倾注了祖国对华侨的无限关爱,传递着家乡亲人的深切牵挂。为了安置印支难民,多少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国家为此耗用了大量的粮食,动用了无数人力、物力、运力,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还通过外交努力,保护侨民财产、人身的安全。积极争取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支援,有效地加快了难民的接收和安置工作。让难侨民早日返国,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方寸“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永表祖国对侨胞的关心爱护,是侨胞们的坚强后盾,然而海外华侨只有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关心支持祖国的建设,祖国富足强大,才能提高华侨的国际地位,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中华民族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写在“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上,也铭记在印支难民的心中。(www.daowen.com)
从1978年6月接侨月份起,到1979年3月底统计,我省实际供应难侨的粮食852万公斤,食油7.75万公斤。此数字未计“云南省印支难民专用粮券”和广西“印支难民粮油免费供应卡”供应的粮油数量。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是根据国务院规定按月供应,保障难民生活的粮证。背后有三条规定:一、本证为免费供应印支难民粮油专用证,仅限在指定的安置点粮点使用,不得在社会上流通。二、本证当月有效,副券剪下作废,逾期、遗失不补。三、本证严禁抄袭、伪造,违者必究。一枚小小的粮证,倾注了祖国对华侨的无限关爱,传递着家乡亲人的深切牵挂。为了安置印支难民,多少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国家为此耗用了大量的粮食,动用了无数人力、物力、运力,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还通过外交努力,保护侨民财产、人身的安全。积极争取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支援,有效地加快了难民的接收和安置工作。让难侨民早日返国,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方寸“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永表祖国对侨胞的关心爱护,是侨胞们的坚强后盾,然而海外华侨只有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关心支持祖国的建设,祖国富足强大,才能提高华侨的国际地位,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中华民族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写在“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上,也铭记在印支难民的心中。
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全套四种,面额相同,刷色有别,按票面号码(月份)使用,免费供应,副券购粮油时剪下作废。图为未使用和已使用两种。
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全套四种,面额相同,刷色有别,按票面号码(月份)使用,免费供应,副券购粮油时剪下作废。图为未使用和已使用两种。
广东省粮食局1980年印发的“救济印支难民粮油供应证”全套四种,面额相同,刷色有别,按票面号码(月份)使用,免费供应,副券购粮油时剪下作废。图为未使用和已使用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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