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预料得到:实用主义者的真理观要经过一切理论发展必经的各个典型阶段。你们知道,一个新理论开始总被人斥为荒谬;后来被认为是真的,但又是浅显不重要的;最后才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原来的反对者这时竟声称这新理论是他们发现的。我们的真理论现在正处于这三阶段的第一阶段,在某些地方则有了第二阶段的迹象。我希望这次讲演能促使它在你们心目中越过这第一阶段。
任何辞典都会告诉你们,真理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而虚假则意味着与“实在”不符合。实用主义者和理智主义者都把这个定义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问到“符合”究竟是什么意思?实在是我们的观念可与符合的东西又是什么意思,这时,他们才开始争论起来。
实用主义者在解答这些问题上,是比较会分析和用心些;理智主义者则比较马虎和缺乏思考些。普通的看法是:一个真的观念必须临摹实在。这个看法也像其他普通看法一样,是照着最习见的经验相类似的。我们对于可感觉的事物的真实观念,的确是模拟这些事物的。试闭上眼睛,想想那边墙上挂的钟,你所能想象出来的只是那钟面的一幅真实的图像或摹本;可是你对于钟的机件的观念(除非你是一个钟表匠)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摹本了;但也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它和实在并不抵触。即使这观念缩小到仅仅是机械这个名词,这个词还是真真为你服务的。在谈到钟的“计时功用”和发条的“弹性”等等时,那就更难看出你们的观念所能模拟的到底是什么了。
你们可以理解这里有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观念不能准确地模拟观念的对象,所谓和那对象符合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些唯心主义者好像说,我们对这对象的观念只要是上帝要我们这样想的,那么这些观念就是真的。另外一些唯心主义者始终坚持“摹本”的看法,他们好像认为我们的观念愈近乎是绝对的永恒思想方法的摹本就愈具有真实性。
你们看,这些看法是会引起实用主义者的讨论的。理智主义者的伟大假设是:“真理”的意义主要是一个惰性的静止的关系。当你得到了任何事物的真观念,事情就算结束了。你已占有了,你已懂得了,你已实现了你的思想的目的。在精神上你已达到了你所应该到的地方;你已服从了你的无上命令;而且再没有别的东西须从这个理性目的的顶点继续上去的了。从认识论上来说,你是处在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
在另一方面,实用主义却照例要问:“假定一个观念或信念是真的,它的真,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引起什么具体的差别呢?真理怎样才能实现?如果一个信念是假的,有什么经验会和由这种假信念而产生的经验有所区别呢?简而言之,从经验上来说,真理的兑现价值究竟是什么呢?”
当实用主义在提出这个问题时,它就已经找到了答案: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使之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的观念就不能。这就是掌握真观念时对我们所产生的实际差别。因此,这是“真理”的意义,因为我们所知道的“真理”的意义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所必须捍卫的论点。一个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所固有的、静止的性质。真理是对观念而发生的。它之所以变为真,是被许多事件造成的。它的真实性实际上是个事件或过程,就是它证实它本身的过程,就是它的证实过程,它的有效性就是使之生效的过程。
但是“证实”与“使有效”这两个词本身又有什么实用主义的意义呢?它们又意味着被证实和被认为有效的观念的某些实际后果。要找出任何一个比平常符合的公式更能表明这些后果的短语是很困难的——这里所指的这些后果正是在我们说我们的观念和现实“符合”时,在我们心里想着的东西。它们通过行动和它们所激起的其他观念把我们引进、引上或引向经验的其他部分,就是我们一向感到原来的观念与之符合的那些部分。这些感觉是我们的可能性之一。这些联系和过渡一点一点地使我们觉得是进步的、谐和的和满意的。这个愉快的引导作用,就是我们所谓一个观念的证实作用。这些解释是模糊的,初听起来好像很琐碎,但它却很有结果;这些结果我必须就在这钟点里加以解释。
首先让我提醒你们:掌握真实的思想就意味着随便到什么地方都具有极其宝贵的行动工具;我们追求真理的责任绝不是从天上下来的命令,也不是我们理智所喜欢的“技艺”,乃是可以用很好的实际理由来自我说明的。
对事实具有真实信念,其重要性对于人类生活是非常明显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许多实在的世界里,这些实在对我们可能极为有用,也可能极为有害。如果有一些观念能告诉我们哪些经验是可以预期的,那么,这些观念在这种最初的证实范围内就可以算作为真实的观念而且追求这种观念就是人类的首要义务。掌握真理,本身绝不是一个目的,而不过是导向其他重要的满足的一个初步手段而已。譬如:我在森林里因迷路而挨饥受饿,忽然发现了有一条牛蹄脚印的小路,这时最重要的是我应当想到这条小路的尽头一定有住家,所以如果我是这样想而且顺着它走去,我就会得救。这里,真实的思想是有用的,因为作为思想对象的房子是有用的。 所以真实观念的实际价值基本上是由于观念的对象对于我们的实际重要性而产生的。观念的对象的确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在另外一个时候,我可能就用不着房子;在那时候,我对房子的观念,尽管是可以证实的,却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还不如让它潜伏在意识之中。但是因为几乎任何对象都会有一天暂时变得很重要,贮存若干观念的额外真理、作为一般的储藏品,它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在某些仅仅是可能的形势之下这种额外真理也会是真的。我们把这些额外真理贮存在我们的记忆中,遇到记忆不下时,则记在我们的参考书中。这种额外真理一旦对我们任何临时紧急事件在实践上变得适用时,它就离开了那冷藏库,跑到世界上来起作用,而我们对它的信念也就变得活跃起来了。因此,你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个额外真理:“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观念实现了,而且能被证实了。“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观念的名称。“有用”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作用的名称。除非真的观念在一开始就是这样有用,真的观念决不会就作为真的观念被挑选出来,它绝不会成为一个类名,更不会成为一个引起价值意义的名称。
实用主义由这个简单的线索得到了它的关于真理的一般观念:真理主要是和把我们由经验的一个瞬间引导到其他瞬间上去的方式联系着的,而事后足以说明这种引导是很有价值的。根本上,在常识的水平上说,基本上思想状态的真理意味着一种有价值的引导作用。当我们在任何种类的经验的一个瞬间,受到真的思想的启发时,这就意味着迟早我们会由于那种思想的指导而又重新投入经验的各种细节中,并且和它们发生了有利的联系。这是一句够含混的话;但是我要你们记住它,因为它是很重要的。
同时我们的经验完全贯穿着规律性。经验的这一点会提示我们准备另一点,会“预示”或“表示”更遥远的对象的意义。对象的出现也就证实了它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不过意味着事实的证实,这显然同我们的任性是不相容的。谁的信念要是不服从他的经验中的各种实在所遵循的秩序,他就要遭殃;他的信念不是把他引入迷路,就会给他造成假的联系。
这里所说的“实在”或“客体”,指的是常识中目前所能感觉到的事物,否则是指常识中的关系,如日期、地点、距离、种类、活动等等。跟着有牛蹄印子的小路所引起的房子的意象,我们终于真正看到了房子,我们终于得到了那意象的完全证实。这些简单和充分证实的引导无疑是真理过程的原型或原本。经验确实还给我们其他形式的真理过程,但可以设想,它们都是被阻碍了的、繁殖了的、互相代替了的初步的证实。
拿那边挂在墙上的东西做例子。虽然我们谁都没有看见使它成为钟的暗藏在内部的机械,可是你我都把它看做是挂钟。我们让这观念就算是真的而不试图加以证明。如果真实主要是证实过程,那么我们应不应该说这一些未经证实的真理是无效的呢?不能,因为这些未经证实的真实构成了我们凭以生活的绝大多数的真理。间接证实和直接证实是同样地有效。要是有足够的间接证据,即使没有目击的见证也行。正如我们没有到过日本,但我们在这里假定日本是存在的,因为这假定有效,而我们所知的一切事物都符合这个信念,没有什么东西和它冲突;我们假定那个东西是一个钟亦复如此。我们把它当做一个钟来用,用它来调节讲演时间的长短。这里,这假定的证实意味着它并不引导我们遇到挫折或矛盾。那个钟的齿轮、重量和挂摆等的可证实性与实证同样有效。 因为要完成一个真理过程,在我们生活中就要有处于发生状态发挥作用的百万个真理。它们教我们趋向直接证实;引导我们进入它们所体现的事物的周围;如一切都很合适的话,我们确信就是省去了证实的过程,证实还是可能的;而后来的事实也往往证明这样是对的。
事实上,真理大部分是靠一种信用制度而存在下去的;我们的思想和信念只要没有什么东西反对它们就可以让它们成立;正好像银行钞票一样,只要没有谁拒绝接受它们,它们就可以流通。但这只有可以直接证实的情况才如此,缺乏这个,正如金融系统缺乏现金准备似的,真理的结构就崩溃了。你接受我对某种事物的证实,我接受你对另一事物的证实。我们就这样在彼此的真理上作买卖。但是被人具体证实过的信念才是整个上层建筑的支柱。
在日常生活的事务里,我们所以放弃完全证实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除时间经济外,就是一切事物都不是单独存在,而是按类存在的。我们发觉我们的世界永远有这样一个特性。因此,我们只要曾经直接证实了一类里的一个典型的观念,我们就认为可以不必再证实,而可以自由地把这观念应用到同类的其他的实例上去。一个思想,如果惯于认识事物的种类,不必等待证实而能立刻照着那事物种类的规律行动,那么这个思想在一百次的事变中将有九十九次是“真实的”——其所以证明如此,是因为它的行动适合它所遇到的事物而不遭受驳斥。(www.daowen.com)
因此,间接的或潜在的证实过程可以像完全的证实过程同样地真实。它们像真的过程一样地有效验,给我们同样的益处,以同样理由要求我们予以承认。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所唯一考虑到的在常识水平上的事实。
(陈羽纶、孙瑞禾译)
* 译文节选自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
实用主义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语言中使用频率颇高,但所指不一定是詹姆斯说的实用主义。要正确理解这个哲学概念,不妨想想一句大家熟悉的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实用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真理观是实用主义最具革命性的精华部分,詹姆斯说过,实用主义“首先是一种方法,其次是关于真理是什么的发生论。” ①
讲到真理,中英文表达并不对等,英文一个词true (truth),在不同场合可能需要翻译成“真”、“真理”、“真实”、“真相”等不同中文词。记住这一点也许更容易理解詹姆斯的意思,如truth并没有中文中“真理”往往具有的那种至高性。
文中詹姆斯首先说了真理有个三段式的接受过程,接着便提出他关于真理的几个观点:第一,何为真?实用主义认为,判断一个观念真假的标准就是它是否与实在相符,相符的便是真,不相符的便是假。何为真理?真理就是真的观念,真观念是能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需要通过一个证实过程,即依据它所作出的行动能够取得满意的效果,这就是真理的兑现价值。思想由它在实际行动中产生的后果来确定其真伪,不是看最先的原则,而是看最后的效果,所以詹姆斯说,“被人具体证实过的信念才是整个上层建筑的支柱。”②
第二,真理的效用何在?实用主义认为,真理本身不是目的,它只是手段,能导向其他使人满足的目的。掌握真理就是掌握了一个宝贵的行动工具,实用主义关于真理的工具论由此而来。如果所谓的真理不具有效用,便称不上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有用的”和“真的”两词所指一致。实用主义以人为出发点,人作为生物,首先必须适应环境。思想和观念都起源于对环境的反应,用以摆脱困惑,建立信念和行动习惯,以保证生存的成功,观念带来的好处是人们去寻求它们的唯一理由。
第三,与其他思想一样,真理也只是一种假设,一种有效用的假设。既然真理来自千变万化的实践,自然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不可能存在绝对、永恒、唯一的真理。曾经的真理会被层出不穷的新经验所超越,当经验越出真理,不再适用的真理就只能被抛弃。真理是工具,是用来指导行动的工具,不是高高在上不可违背的神谕,所谓的绝对真理只能带来停滞不前,詹姆斯感叹道,“我对于‘绝对’是敬意太少了。”①
实用主义产生于19世纪末,是自然科学发展对旧式真理观念挑战的结果,具有科学、进步、多元、宽容等现代思维特点。
1870年代,查尔斯·桑·皮尔斯和威廉·詹姆斯等十几位同仁在哈佛大学创立了“形而上学俱乐部”,探讨关于真理的新观念。皮尔斯首先提出了新思想的原则,后来将之命名为“实用主义”,该词来自希腊文“行动”,实用主义就是通过实践的效果来解释观念的方法。1898年,詹姆斯在加州大学作《哲学概念和实际效果》的演讲,开始将实用主义系统化并推向社会。1907年他的《实用主义》一书问世,很快成为实用主义的经典之作,也是美国哲学史上引发最广泛兴趣和争议的著作。实用主义思潮在美国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其间最有影响的是约翰·杜威,他将实用主义的原则运用到社会和教育实践中去,积极参与社会改革。
那么,实用主义为什么在美国的土壤上产生并受到欢迎呢?这显然与美国人注重实践、不尚空谈的思维倾向有关。实用主义反对哲学与生活脱离的状态,关注人作为生物体的活动,并且将研究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依照科学模式来构造哲学,以便指导社会实践。他们重新确定哲学的目的是为人,只有人才是哲学的中心。哲学也不仅仅是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而是要对人具有实用价值,给人以智慧,帮助人学会如何应付环境、改造环境,取得成功。詹姆斯说,哲学的重心必须改变它的位置,恢复人间事务的权利。真理的证实过程就是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目的的过程,这样不仅哲学会变得有用起来,人生也将变得更为明智。
长久以来,人们都采取绝对主义的态度,迷信于追求唯一永恒真理,宗教战争大多源于此。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一反这种状态,将真理视为有效用的假设和指导行动的工具,并且认为真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这决定了实用主义反对任何自称的绝对真理,主张对任何事物进行自由研究和探讨。他们反权威反教条,反对保守停滞,提倡超越传统,发挥个体的创造性,积极进取。
实用主义从实际出发,承认和容忍差异的合法性,既反对道德绝对主义的那种独断专横的压制,也反对道德相对主义的那种不负责任的宽容。他们要从僵死的教条和抽象的原则中解放出来,提倡理性思考和思想开放。詹姆斯说,实用主义者不会为崇高的原理过分狂热激动的,而是用冷静的头脑投入到经验之流中去。他们面对事物的具体性,面对将来。他们接受达尔文进化论,以改善主义的态度对待社会变革,相信社会是在点滴的变化中进步的,信奉社会的渐进而反对暴力。
可见,实用主义在本质上是倾向科学、民主、多元的,它之所以在美国产生并流行正是因为它迎合了,或更准确地说,体现了美国人的性格。美国人重经验重实际,宁可相信常识而不依赖思辨,他们关注具体现实远胜于抽象理论,对任何理论不采取教条的态度,而是重其实际功效。美国人在自己多元的世界里形成了对真理多元的看法,他们不接受唯一真理,只以宪法为准。美国人又是反权威的,既不承认思想的绝对权威,也不痴迷于领袖的绝对权威。他们注重实干,不愿纠缠于概念之争,习惯于合法改革而不喜欢暴力革命。
威廉·詹姆斯(1842- 1910),美国最重要的心理学家、哲学家,被誉为美国思想的代表人物。祖父为爱尔兰移民,创业成功,使后辈得以享受闲暇,追求各自兴趣。其父亨利是神学家,其弟亨利是著名小说家。詹姆斯从小随父亲游历欧洲,往返于欧美之间,一生保持着与欧洲文化的联系。他视野开阔,兴趣广泛,兼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之长,早年喜欢绘画,后来转向医学、心理学和哲学,对宗教也很有研究,具有多方面的造诣和建树,1890年因《心理学原理》一书声名大振。他长年执教于哈佛大学,著作等身,文采斐然,为人谦和,深受国内外读者喜爱。
(钱满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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