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马来西亚代理银行模式: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马来西亚代理银行模式: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来西亚央行的数据显示,经过3 年的推行,代理银行制成功地将基本金融服务的覆盖区域从实施前的 46%提升到2015 年的97%。

马来西亚代理银行模式: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除了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模式创新,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也能为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开辟新的思路。其中,代理银行模式便是一项具有代表性的创新。马来西亚央行(Bank Negara Malaysia,简称BNM)于2012 年发布代理银行(Agent Banking,简称AB)指引,允许获得授权的金融机构与现有商业机构(如杂货店、咖啡馆、电信网点、餐馆、加油站等零售终端和邮局)合作,向银行网点未覆盖的偏远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每个合作的代理(商业)机构获得用于支付的POS终端,与金融机构通过实时支付系统相连。这样商业机构便可以为客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例如,开立储蓄账户、存取款、偿付贷款、转账等。

1. 代理银行模式的原则

根据马来西亚央行规定,代理银行模式主要在马来西亚无金融服务或金融服务欠发达区域推行。金融服务欠发达区域是指人口超过两千人的区(Mukim),但拥有的金融服务点(Access Points)少于5 个。金融服务点包括银行网点、金融机构移动服务点、电子终端,提供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和取款。

金融机构可在任何服务不足的地区指定一名以上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可代表金融机构提供的银行服务包括:接受存款、便利客户提取资金、促进资金转移、便利马来西亚公民开立储蓄账户、接受贷款/融资偿还、便利支付账单。推行代理银行模式时,金融机构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代理机构至少提供接受存款和为客户提取资金提供便利的服务。

第二,金融机构应确保其代理机构的所有交易均通过在线实时进行,并在代理机构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金融机构还应确保代理机构银行业务的系统稳健、可靠和安全。

第三,金融机构需要为客户制定适当的每日现金提取限额,使更多客户能够从代理机构中受益,并减少风险敞口。限额必须根据对代理机构流动性状况的评估确定,且不得超过一定的阈值

第四,金融机构将负责有效和持续地管理代理银行安排产生的风险,包括金融、法律、声誉、运营、技术、合规和洗钱/资助恐怖主义风险,以确保代理机构业务以可靠、安全和高效的方式进行。

第五,金融机构必须制定内部甄选标准,以确保被任命的代理机构负责并能够负责任地履行其职责。

第六,金融机构必须在进行任何代理银行活动之前对其进行培训,以提高代理机构的能力,其中至少包括: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保护客户信息、欺诈侦查机制(例如:识别假币、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程序、设备操作和故障排除、投诉处理)。

第七,金融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适当的程序,以监测和控制代理机构的业务安排,以确保所提供服务的方式符合预期,符合合同条款,并确保相关风险正在得到有效管理。

第八,金融机构应对其指定代理机构的活动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对代理机构的任何投诉。

2. 代理银行模式取得的丰硕成果

代理银行模式已成为马来西亚推进普惠金融建设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缺少银行网点的区域。马来西亚央行的数据显示,经过3 年的推行,代理银行制成功地将基本金融服务的覆盖区域从实施前的 46%提升到2015 年的97%。提供金融服务的代理机构网络也急剧扩张,从2011 年的460 家增长到2016 年的7,984 家,其中零售终端占78%。(www.daowen.com)

从参与的金融机构分布来看,商业银行的占比较小,仅为6%,其余94%的代理银行是与三大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包括马来西亚国民储蓄银行(BSN)、马来西亚伊斯兰合作银行(Bank Rakyat)和马来西亚农业银行(Agrobank)。

在实施代理银行模式的前五年中,一共促成了约1亿笔交易,交易金额达21亿美元。交易中的大头是账单支付,约为6,300 万笔,占交易金额的61%。紧随其后的是话费充值,约为2,600 万笔,占交易金额的3%。存款和取款各占交易量的6%和5%,各占交易金额的26%和8%。

3. 马来西亚国民储蓄银行

马来西亚国民储蓄银行(BSN)是推行代理银行制的先驱。其“最后一公里”服务由代理银行提供,客户来到代理银行相当于到了BSN 网点。BSN 为代理机构提供POS机、识别身份证指纹的设备和网络连接,帮助验证客户身份,并提供培训。

代理银行模式具有巨大的成本优势。根据BSN 估算,设立一个常规网点的投入约为12.4 万美元,而一个代理银行的投入不到前者的1%。一个代理银行的运营成本约为500美元/年,低于ATM 机每年1 万美元的成本,也远低于常规分支行成本(每年约为6.2 万美元)。

通过代理机构,BSN 将服务延伸至社区。代理机构的服务时间比常规银行网点更长——从早上8 时到晚上10 时,更灵活地为居民提供服务。通过代理机构,九成以上的社区都能获得金融服务,大幅消除了银行网点覆盖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

通过代理机构,BSN 获得大量资金。在2012 年到2016 年期间,BSN 通过代理机构获得的存款增加约5 倍,从4,400 万林吉特增长到2.15亿林吉特;新增客户账户超过2.5万户

4. 代理银行制在亚洲其他地区的发展

除在马来西亚以外,代理银行模式也在孟加拉国、印度等亚洲国家生根发展。孟加拉国央行(Bangladesh Bank)虽然在2013年发布过一份代理银行业务指引[27],但实际推广始于2016 年。业务范围起初限制在存款、取款和汇款,但近期开始为客户提供小额贷款。参与代理银行模式的银行数量从2016年的10 家增加到2018 年的16 家,并且更多的银行在不断加入。其中最大的两个银行是荷孟银行(Dutch-Bangla Bank)和亚洲银行(Bank Asia),拥有86%的代理银行账户市场份额。

印度央行(Reserve Bank of India)于2006 年发布代理银行业务指引性文件[28],提出通过采用私人商业机构延伸银行服务,以助力普惠金融发展。在印度,银行的代理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银行直接管理的,另一类是由被称为业务联系网络经理(Business Correspondent Network Managers,简称BCNMs)的中介管理的。印度央行于2010年扩展代理机构范围,不再限定于非营利性企业。印度央行2015 年进一步扩展代理银行制,将支付银行(Payments Banks)和小型金融银行(Small Finance Banks)也纳入代理银行网络。根据MicroSave 和Helix 的报告数据显示[29],随着代理银行模式的演进和发展,通过代理银行网络发生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量显著增加,覆盖空间越来越广,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日趋多元化,显示出代理银行模式的普惠性;越来越多有经验的代理机构加入网络,代理机构的收入和利润都显著提升,显示出代理银行模式的可持续性;银行参与积极性越来越高,出现了支付银行等新模式,显示出代理银行模式的灵活性。

5. 经验总结

代理银行制作为一种用户友好、成本低而效率高的银行服务形式,正在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广泛发展,深耕于远离银行集中服务的偏远地区,服务那些被传统银行业无力覆盖的客户群体。大量边缘化农民、小企业主和低收入群体作为金融消费者,享受到了低成本的金融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展了客户基础,降低了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力和设施成本,增加了存款。商业代理机构分享到金融服务的部分收益,并且与其他同行业商户相比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因此,代理银行模式成功实现了三方共赢,是发展中国家推广普惠金融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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