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宋代音乐机构及其影响-大音希声陕西古代音乐文物研究

宋代音乐机构及其影响-大音希声陕西古代音乐文物研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这条材料可以断定,至少在建隆二年正月前,宋代音乐机构中已有了教坊的存在。教坊的组织机构教坊作为宋代朝廷最正式的俗乐机构,代表了当时音乐艺术的最高水平。教坊所使用的音乐教坊所使用的音乐,称燕乐或俗乐,是与宋代音乐文学密切相关的一个音乐种类。

宋代音乐机构及其影响-大音希声陕西古代音乐文物研究

宋代有着比较完善的音乐机构,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着自己的创新,宋代的音乐机构主要包括教坊、太常寺、大晟府、云韶部、仙韶院以及钧容直,每个机构都有着不同的功能,其演奏的场合、曲目等都有着较大的区别。这里我们重点对这几个机构做一简单的介绍。

1.教坊

宋代音乐文学的繁荣与宋代音乐文化的发达,与宋代的音乐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教坊是宋代最重要的音乐机构,主要服务于朝廷举行的各种礼仪以及娱乐活动。北宋教坊位于朱雀门之外,分为东西两处。宋代教坊经历了兴盛、繁荣、覆灭、式微等几个阶段,宋代最早有关教坊活动的记载见于《宋史》:“大朝会。宋承前代之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会之礼。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贺于崇元殿,服衮冕,设宫县、仗卫如仪。仗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奉贺。帝常服御广德殿,群臣上寿,用教坊乐。”从这条材料可以断定,至少在建隆二年正月前,宋代音乐机构中已有了教坊的存在。

教坊的组织机构

教坊作为宋代朝廷最正式的俗乐机构,代表了当时音乐艺术的最高水平。自宋初以来,教坊分别隶属于宣徽院、太常寺、大晟府等机构,组成人员中有教坊使、教坊副使、部头、色长、乐工等。宋初以来教坊归宣徽院管辖,宣徽院管理教坊的具体事项,除作为酬劳的“教坊伶人岁给衣带”外,还包括乐籍的管理、演出活动的组织等。神宗元丰四年(1081)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官制改革中,宣徽院管理的事项按性质被重新划归各个机构,以太常寺为礼乐之司,因此教坊被划归太常寺管辖,不再由宣徽院领属。而到了崇宁四年(1105)八月,大晟乐府建成,“礼乐始分为二”,教坊成为大晟府下属机构之一。宣徽七年十二月在金军两路进犯的情况下,宋徽宗下诏罢大晟府,教坊隶大晟府的历史遂告结束。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教坊重建,管理人员都是内侍省官员。

乐工是教坊的主体,职责是参加教坊组织的演出活动。两宋教坊上至教坊使下到普通乐工都参加演出活动,也都为乐人出身,这一点与唐代以宦官为教坊使殊为不同。所以,两宋教坊包括负有一定领导职责的官员,以及仅以乐人身份参加演出活动的普通执色乐工,都可以以教坊乐工之称一并视之。教坊乐工常被称为乐官、乐人、乐伎、伶工、伶官、伶人等。乐人为以音乐为职业的人的通常称谓,称乐工着重在强调所执职业之不同。两宋教坊置教坊使一员,为教坊的最高长官,一般由在教坊供职时间较长的乐工担任。开始于唐代初置教坊时的以宦官为使的传统,到宋代改变为以历事教坊时间较长的乐人为使。教坊乐工资历的深浅很可能在意味着一个乐工在教坊中是否具有威望的同时,也意味着他是否拥有精湛的技艺。以资深乐人为使比之以宦官为使,应该更多的是基于专业方面的考量,这也说明两宋教坊的重心开始从作为一个宫廷服务机构逐渐向作为一个专业艺术团体偏移。从教坊使的身份特征我们也可以看到,两宋教坊使对教坊的管理应该更着重技术层面,这对于教坊整体技术水准的提升是一个有利的条件。宋代教坊史的职位并不高,低于大乐令接近从八品,属低级技术官。教坊使负有的职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作为教坊的最高官员在教坊的各种事务中所履行的领导职责;其二,教坊使作为一名艺人有凭借其专业技能,参加教坊的各种演出活动的职能。教坊使同其他乐工一样,具备各种专业技能,在教坊各项工作中也像普通乐工一样各施其能。

据现有材料可考知的宋代教坊使共有13位,其中10位任职于北宋时期,三位任职于南宋时期。这13位教坊使所据专长各不相同,有的知音,有的善舞,有的长于表演。但根据其专长都在技艺方面的情况推断,他们的出身都应是伶人。

教坊置副使二人,位在教坊使之次,有协助教坊使管理教坊之责,教坊副使也由乐工担任。教坊副使与教坊使是相同的,一方面教坊副使有协助教坊使管理教坊的职责,一方面也像教坊普通乐工一样,根据其专业特长参加教坊的各种演出活动。判官与其他乐官相同,一般也由乐工担任,有的精通音律,有的诙谐幽默,既不同于由宦官担任的钤辖,也不是朝官。教坊致语、口号的撰写为判官的日常工作之一。这是判官与其他乐官相区别之处。北宋教坊还置高班都知二人,都知四人,高班都知由都知升迁。色长为两宋教坊基本官称之一,同教坊使、副使一样,色长一职从宋初置教坊始一直延续至南宋教坊。色长又分为都色长和色长,色长升迁为都色长。北宋教坊置都色长四人,色长三人,为教坊机构中次一级单位的长官。宋教坊以色长为教坊基本乐官类别之一,这是音乐器具与技艺发展的结果。色长作为乐官有在教坊参加的各种宴乐活动中承当司仪的职责。精通音乐是教坊色长最重要的任职条件。宋教坊还置有部头一职,也是构成部色制管理结构的主要乐官之一种,部头担负的领导职责主要偏重于技术方面。最后就是普通的乐工。

教坊所使用的音乐

教坊所使用的音乐,称燕乐或俗乐,是与宋代音乐文学密切相关的一个音乐种类。宋代教坊演奏过的曲目数量很多,使用的场合也很广泛。宋教坊演出的节目大致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大曲、队舞和百戏。除队舞的舞蹈部分由来自都市两厢的伎女和乐籍子弟完成,百戏的演出由来自民间的散乐艺人承担外,音乐演奏任务,包括大曲演奏及队舞的伴奏等,都由隶属于教坊的乐工担任。宋代教坊演出的乐曲数量很多,仅宋太宗创作或改编的乐目即有390首之多,这些曲目,一定时期内都在教坊演出过。后来又有仁宗创作或命教坊撰写的54曲,也曾作为教坊曲目被列入。再加上教坊原有乐曲和乐工新创作的乐曲,一度教坊曾拥有“急慢诸曲几千数”。自从教坊四部合而为一,教坊乐工使用的曲目仅以40支为限,这40首大曲(实际上是44首)对后世音乐的影响很大。

教坊乐作为宋代宫廷音乐,处于宋代俗乐系统的中心地位。教坊乐属宫廷宴飨乐,服务于整个宫廷,使用的场合更为正式,规格也要高得多。施之于宴飨是教坊乐最基本的用途之一,这与教坊乐的燕乐性质有关。宋代宫廷的宴飨活动包括大朝会中的上寿仪、每年循例举行的春秋大宴、庆贺皇帝生辰的圣节的大宴、不定期举行的各种曲宴等多种形式,在这些宴飨活动中,教坊乐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教坊乐的使用有如下特征:一、教坊乐兼有娱乐性和仪式性,并非仅具一种属性。二、与雅乐相比,雅乐的功能以祀神为主,也用于朝廷的重大仪典;教坊乐以娱人为主,有时也用于祀神,参与的仪典的规格次于雅乐。三、使用雅乐的场合一般显得庄严肃穆;使用教坊乐突出的是仪典的隆重和热烈。四、由于教坊乐营造出的是欢庆的气氛,所以多用于吉礼、嘉礼、宾礼、军礼等,不用于凶礼。

2.太常寺

太常寺为九寺之一,司职礼乐,是宫廷雅乐及鼓吹乐的最高管理机构。太常寺在两宋中央政府中是一个较为稳定的机构,赵宋王朝从开国伊始即置有此一机构,直至北宋灭亡。太常寺中设置有各类官员,他们的职责与太常寺管理礼乐的功能有关。太常寺中乐官的身份分为三类:官、吏和工。官指官员,此种乐官都有一定的官品,是乐府机构的管理者。与一般官员相比,由于职责中有管理朝廷中有关音乐事项的功能,所以被称为乐官,实际身份为朝廷命官,太常寺中的太常卿、少卿、协律郎等属此类。吏是各级官僚机构中的办事人员,但不具有正式官员的身份。在太常寺中,有些吏也有管理有关音乐事项的职责,也是乐官中的一种。还有一些乐工,身份为工,由于他们在乐府机构内部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所以也称乐官,比如太乐署中的色长。宋初执掌太常寺的最高长官称判太常寺,元丰官制改革后,官制基本上又恢复到唐末以前的状况,太常寺的长官又称为太常卿。按照宋代官制,太常寺由太常卿或判寺一人掌管,而实际上,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再设副判寺一名,与判寺共同管理寺务。太常卿因其掌管的太常寺为朝廷的“礼乐之司”,所以有乐卿之称。于此可见,管理有关音乐的事务是太常卿的职责之一。

太常寺使用的音乐有两种,一种是雅乐,一种是鼓吹乐。雅乐主要用于朝廷举行的郊庙典礼,具有重要的象征意味,所以尤为朝廷所重视。鼓吹乐主要用于皇室成员以及朝廷重臣所使用的卤簿或仪仗之中,也是一种仪式性很强的乐种。

雅乐又称大乐,由太常寺管辖,太常雅乐主要用于祭祀天、地及祖先神灵,是各类音乐中地位最崇高的一种。赵宋王朝对宫廷雅乐进行了数次“改作”,其重视程度,尤胜于以前各代。宋王朝的雅乐制度是在后周基础上建立的,一方面保存了前朝留下来的礼乐制度,同时也留用了前朝精通乐律的人才。有宋之初,在继承周乐的基础上,由窦俨主持对朝廷使用的雅乐及二舞的乐曲名称做了重新修订。总之,在太祖朝,宋王朝的雅乐制度一方面通过继承后周的雅乐制度获得了较高的起点;一方面也通过起用新的人才,取得了新的成就。这些新取得的成就包括创立了新的乐律制度,创作了新的乐章,议定了新的用乐制度,增加了乐员。太宗朝雅乐建设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创制乐章和乐器两个方面。太宗朝,乐府以当朝出现的祥瑞制成乐章,用于朝会或各种祭祀活动。而宋太宗是一位精通音乐的皇帝,由他制作的九弦琴、五弦阮被作为雅乐器,用来演奏雅乐。真宗朝,针对乐工习艺不精和乐器损毁严重的情况,朝廷派精通音乐的李宗谔判太常寺,实施了多项改革,加强了雅乐机构内部的管理。李宗谔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雅乐机构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太乐鼓吹两署的乐工进行考核,取其优者,黔其劣者;制定两署乐工的选拔条例、确定专业训练课程;通过编写《乐纂》对有关雅乐的各项制度和各种器具进行整理等。由于采取了正确的措施,宋王朝雅乐的演奏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由于仁宗的重视,在他统治的景祐、皇祐年间相继有两套雅乐系统问世,一是景祐中的李照乐,一是皇祐中的阮逸乐。这是此前和此后都没有的。仁宗朝还制作了大量祭祀用的乐章,其中一部分由大臣撰写,其他则由仁宗亲制。文武二舞是雅乐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宋王朝于治平二年(1065)确立了建制完全的二舞制度。徽宗朝是雅乐建设最辉煌的时期之一,也是北宋雅乐走向灭亡的开始。崇宁元年(1102)徽宗下诏设置讲议局,讨论革除当时雅乐制度中出现的弊端。在罗列了现存雅乐从乐器、乐工到乐制等诸方面出现的问题之后,决定“博求知音之士”,建立新的雅乐制度。由于徽宗的重视,不久即制成了魏汉津乐。新乐制成之后,被赐名大晟乐。大晟乐在徽宗朝的出现与他好大喜功的个性是分不开的。大晟乐制成之后,为显示对新制雅乐的尊崇,宋王朝把太常寺管理音乐的功能分离出来,另置大晟府以司之。雅乐管理体制方面的变化是雅乐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由于大晟府的建立,乐府机构由太常寺时期进入大晟府时期,直至北宋灭亡。南宋时期对雅乐的建设也有着重要作用,绍兴中期是南宋雅乐建设的一个重要时期。在这一阶段,各项祭祀仪式重新设立,所用乐章重新修撰,被靖康之难破坏的雅乐制度被重新修复起来。但南宋历朝历代的雅乐建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赵宋王朝雅乐曲目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继承,一是创制。宋初把继承自后周的宋代雅乐取名“十二安”,即《高安》、《静安》、《理安》、《嘉安》、《隆安》、《正安》、《和安》、《顺安》、《良安》、《永安》、《丰安》、《禧安》。在“十二安”雅乐系统之外,宋王朝还创制了大量的瑞曲,用于各种仪典。综合起来看,宋代的雅乐曲目共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改编自后周雅乐《十二顺》的《十二安》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十二安雅乐系统”,另一个是取材本朝新创制的瑞曲。

太常寺的雅乐由太常寺的次一级单位——太乐署掌管。赵宋王朝的雅乐演出形式分三种:一为登歌,二为宫悬,三为二舞。登歌的演出在堂上,以歌唱为主,所以又称升歌;宫悬在堂下演出,又称宫架,以器乐的演奏为主;二舞以舞蹈为主,有鼗、双铎、单铎、铙、金等乐器伴奏。凡皇帝亲自主持的祀祭,所用雅乐,无论是宫架、登歌还是二舞,规模都比较庞大;差有司摄事时,规模相对要小一些。赵宋王朝的雅乐制度非常严格,不管是乐器分布的方位、乐器品种的安排、乐器的数量,还是乐人的人数、服饰、职务等都有相关的规定。

太常寺的雅乐由太常寺的次一级单位——太乐署掌管。赵宋王朝的雅乐演出形式分三种:一为登歌,二为宫悬,三为二舞。登歌的演出在堂上,以歌唱为主,所以又称升歌;宫悬在堂下演出,又称宫架,以器乐的演奏为主;二舞以舞蹈为主,有鼗、双铎、单铎、铙、金等乐器伴奏。凡皇帝亲自主持的祀祭,所用雅乐,无论是宫架、登歌还是二舞,规模都比较庞大;差有司摄事时,规模相对要小一些。赵宋王朝的雅乐制度非常严格,不管是乐器分布的方位、乐器品种的安排、乐器的数量,还是乐人的人数、服饰、职务等都有相关的规定。

太常寺的雅乐由太常寺的次一级单位——太乐署掌管。赵宋王朝的雅乐演出形式分三种:一为登歌,二为宫悬,三为二舞。登歌的演出在堂上,以歌唱为主,所以又称升歌;宫悬在堂下演出,又称宫架,以器乐的演奏为主;二舞以舞蹈为主,有鼗、双铎、单铎、铙、金等乐器伴奏。凡皇帝亲自主持的祀祭,所用雅乐,无论是宫架、登歌还是二舞,规模都比较庞大;差有司摄事时,规模相对要小一些。赵宋王朝的雅乐制度非常严格,不管是乐器分布的方位、乐器品种的安排、乐器的数量,还是乐人的人数、服饰、职务等都有相关的规定。

太常寺所属的除雅乐外的另一乐种为鼓吹乐,鼓吹乐的具体演出事务由鼓吹署或局执掌。宋代鼓吹乐的演奏形式有三种:卤簿仪仗鼓吹、警严鼓吹和鼓吹十二案。卤簿鼓吹用于皇家或重臣行进中的仪仗队伍当中;警严鼓吹则在皇帝仪仗驻地担任警卫时演奏;鼓吹十二案一般于大朝会时,配合雅乐一起演奏。宋王朝原有鼓吹曲《十二时》、《导引》、《降仙台》、《六州》等四首,又增加《奉禋》(《振容》)、《合宫歌》、《昭陵歌》、《虞神歌》等四首。鼓吹乐使用的场合有:郊庙、籍田礼、飨太庙、祠明堂、上徽号、导引灵驾、神主庙、迎奉祖宗御容、景灵宫、迎太一宫神像等。另外,据前文可知,鼓吹乐还用于救日伐鼓、大朝会等场合。

3.大晟府(钟)

在中国历史上,一般由太常寺管理国家的礼乐,而到了宋代则出现了太常寺与大晟府分治礼乐的机构设置方式,成为历史上很突出的一个现象。大晟府是从太常寺分离出的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大晟府的最高长官为大司乐,次官称典乐,然后是大乐令,相当于承职。其次是主簿、协律郎。此外还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www.daowen.com)

4.内廷音乐机构

宋代还有一类音乐机构,直接服务于皇宫内部,这里称内廷乐机构。宋代的内廷乐机构有两个:一个是云韶部,由宦官组成;一个是仙韶院,由宫廷内部的女性乐人组成。内廷乐机构是宋代乐府体制的重要组成。据《宋史》、《乐书》等记载,云韶部建成于太祖开宝年间,其存在的时间至少可以延至北宋末期。据《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四《乐考》记载,云韶部的员额为80人,按执乐类别计算也为80人,则云韶部所属人员皆执乐。又据同书,云韶部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觱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杂剧表演则用傀儡。云韶部所属乐员都为宦官,称主乐内品。据《宋史》卷一百四十二,云韶部所奏大曲有13种:一曰中吕宫《万年欢》,二曰黄钟宫《中和乐》,三曰南吕宫《普天献寿》,四曰正宫《梁州》,五曰林钟商《泛清波》,六曰双调《大定乐》,七曰小石调《喜新春》,八曰越调《胡渭州》,九曰大石调《清平乐》,十曰般涉调《长寿仙》,十一曰高平调《罢金钲》,十二曰中吕调《绿腰》,十三曰仙吕调《采云归》。关于云韶乐的使用场合,《文献通考》、《乐书》、《宋会要》、《宋史》都有记载,云韶乐主要用于宫中的节庆活动,云韶乐有时也被用于宗亲的仪仗之中。

宫廷女乐指存在于宫廷内部,专门服务于帝王的乐艺类从业人员。历代帝王常以“蓄养女乐”的方式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宋代帝王也不例外。从宋太祖时开始,宋王朝即根据五代官制,在宫廷内部建立起了各种管理宫中事务的官职。其中,主管宫中声伎的女官称乐使。到太宗朝,乐使一职被改为仙韶使,又置仙韶副使一职为仙韶使之副。仙韶副使的属下为仙韶院的普通乐员,称仙韶院弟子,又称供奉。可见,宋王朝宫廷内部从一开始就建立有完整的女乐管理机构,从建国初即存在有宫廷女乐,应是不争的事实。容纳宫廷女乐的机构称仙韶院,位置处于宫禁之内。宋代内廷女乐机构的规模很大,人数最多时,相比于教坊、云韶部、钧容直人数总和的近千人还要多。由于内廷女乐直接服务于以皇帝为首的最高统治阶层,所以一般都有着较高的技艺水准。由于内廷女乐主要用于宫廷内部的娱乐活动,故所奏常有新曲,乐器制作也与民间不同。宋代宫廷女乐被明令取缔的时间在孝宗乾道年间。根据现有资料看,宋代女性艺人进入仙韶院的途径一般有三种:一是以转赐的方式进入仙韶院;二是以蕃臣进贡方式,输送女乐进入仙韶院;三是以买入的方式为仙韶院增加乐员,这可能是仙韶院输入女乐的一个最基本的途径。而仙韶院女乐的归宿从现有资料看主要有以下三种:(1)受到皇帝宠幸,成为宫中妃嫔。上文所举的温成皇后即为一例。(2)由朝廷下令放归民间。(3)仙韶院女乐也可以生病为由,请求放归。

5.钧容直

宋代还有另一个音乐团体,即钧容直,是编制在中央禁军属下的音乐团体。钧容直乐不但用于卤簿仪仗,还被用于宴飨;就服务的对象而言,钧容直尽管属于军队,但却主要用于朝廷所举行的各种礼仪活动。钧容直使用的乐器有板、琵琶、笙、筝、觱篥、笛、方响、杖鼓、大鼓、羯鼓等,表演方式有歌、唱诞、杂剧、器乐演奏,演奏的曲目既有管乐,也有弦乐。钧容直乐使用的场合与其表现出的诸方面的特征有关。一方面,钧容直由禁军统领,属于皇家军乐机构,所奏音乐有军乐的性质,因此经常被用于皇帝出行所用的卤簿仪仗之中。另一方面,由于钧容直所奏音乐的性质属于燕乐,所以也时常与教坊乐配合,被用于多种宴飨类仪典当中。[4]

太常寺所属的除雅乐外的另一乐种为鼓吹乐,鼓吹乐的具体演出事务由鼓吹署或局执掌。宋代鼓吹乐的演奏形式有三种:卤簿仪仗鼓吹、警严鼓吹和鼓吹十二案。卤簿鼓吹用于皇家或重臣行进中的仪仗队伍当中;警严鼓吹则在皇帝仪仗驻地担任警卫时演奏;鼓吹十二案一般于大朝会时,配合雅乐一起演奏。宋王朝原有鼓吹曲《十二时》、《导引》、《降仙台》、《六州》等四首,又增加《奉禋》(《振容》)、《合宫歌》、《昭陵歌》、《虞神歌》等四首。鼓吹乐使用的场合有:郊庙、籍田礼、飨太庙、祠明堂、上徽号、导引灵驾、神主庙、迎奉祖宗御容、景灵宫、迎太一宫神像等。另外,据前文可知,鼓吹乐还用于救日伐鼓、大朝会等场合。

3.大晟府(钟)

在中国历史上,一般由太常寺管理国家的礼乐,而到了宋代则出现了太常寺与大晟府分治礼乐的机构设置方式,成为历史上很突出的一个现象。大晟府是从太常寺分离出的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大晟府的最高长官为大司乐,次官称典乐,然后是大乐令,相当于承职。其次是主簿、协律郎。此外还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

4.内廷音乐机构

宋代还有一类音乐机构,直接服务于皇宫内部,这里称内廷乐机构。宋代的内廷乐机构有两个:一个是云韶部,由宦官组成;一个是仙韶院,由宫廷内部的女性乐人组成。内廷乐机构是宋代乐府体制的重要组成。据《宋史》、《乐书》等记载,云韶部建成于太祖开宝年间,其存在的时间至少可以延至北宋末期。据《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四《乐考》记载,云韶部的员额为80人,按执乐类别计算也为80人,则云韶部所属人员皆执乐。又据同书,云韶部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觱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杂剧表演则用傀儡。云韶部所属乐员都为宦官,称主乐内品。据《宋史》卷一百四十二,云韶部所奏大曲有13种:一曰中吕宫《万年欢》,二曰黄钟宫《中和乐》,三曰南吕宫《普天献寿》,四曰正宫《梁州》,五曰林钟商《泛清波》,六曰双调《大定乐》,七曰小石调《喜新春》,八曰越调《胡渭州》,九曰大石调《清平乐》,十曰般涉调《长寿仙》,十一曰高平调《罢金钲》,十二曰中吕调《绿腰》,十三曰仙吕调《采云归》。关于云韶乐的使用场合,《文献通考》、《乐书》、《宋会要》、《宋史》都有记载,云韶乐主要用于宫中的节庆活动,云韶乐有时也被用于宗亲的仪仗之中。

宫廷女乐指存在于宫廷内部,专门服务于帝王的乐艺类从业人员。历代帝王常以“蓄养女乐”的方式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宋代帝王也不例外。从宋太祖时开始,宋王朝即根据五代官制,在宫廷内部建立起了各种管理宫中事务的官职。其中,主管宫中声伎的女官称乐使。到太宗朝,乐使一职被改为仙韶使,又置仙韶副使一职为仙韶使之副。仙韶副使的属下为仙韶院的普通乐员,称仙韶院弟子,又称供奉。可见,宋王朝宫廷内部从一开始就建立有完整的女乐管理机构,从建国初即存在有宫廷女乐,应是不争的事实。容纳宫廷女乐的机构称仙韶院,位置处于宫禁之内。宋代内廷女乐机构的规模很大,人数最多时,相比于教坊、云韶部、钧容直人数总和的近千人还要多。由于内廷女乐直接服务于以皇帝为首的最高统治阶层,所以一般都有着较高的技艺水准。由于内廷女乐主要用于宫廷内部的娱乐活动,故所奏常有新曲,乐器制作也与民间不同。宋代宫廷女乐被明令取缔的时间在孝宗乾道年间。根据现有资料看,宋代女性艺人进入仙韶院的途径一般有三种:一是以转赐的方式进入仙韶院;二是以蕃臣进贡方式,输送女乐进入仙韶院;三是以买入的方式为仙韶院增加乐员,这可能是仙韶院输入女乐的一个最基本的途径。而仙韶院女乐的归宿从现有资料看主要有以下三种:(1)受到皇帝宠幸,成为宫中妃嫔。上文所举的温成皇后即为一例。(2)由朝廷下令放归民间。(3)仙韶院女乐也可以生病为由,请求放归。

5.钧容直

宋代还有另一个音乐团体,即钧容直,是编制在中央禁军属下的音乐团体。钧容直乐不但用于卤簿仪仗,还被用于宴飨;就服务的对象而言,钧容直尽管属于军队,但却主要用于朝廷所举行的各种礼仪活动。钧容直使用的乐器有板、琵琶、笙、筝、觱篥、笛、方响、杖鼓、大鼓、羯鼓等,表演方式有歌、唱诞、杂剧、器乐演奏,演奏的曲目既有管乐,也有弦乐。钧容直乐使用的场合与其表现出的诸方面的特征有关。一方面,钧容直由禁军统领,属于皇家军乐机构,所奏音乐有军乐的性质,因此经常被用于皇帝出行所用的卤簿仪仗之中。另一方面,由于钧容直所奏音乐的性质属于燕乐,所以也时常与教坊乐配合,被用于多种宴飨类仪典当中。[4]

太常寺所属的除雅乐外的另一乐种为鼓吹乐,鼓吹乐的具体演出事务由鼓吹署或局执掌。宋代鼓吹乐的演奏形式有三种:卤簿仪仗鼓吹、警严鼓吹和鼓吹十二案。卤簿鼓吹用于皇家或重臣行进中的仪仗队伍当中;警严鼓吹则在皇帝仪仗驻地担任警卫时演奏;鼓吹十二案一般于大朝会时,配合雅乐一起演奏。宋王朝原有鼓吹曲《十二时》、《导引》、《降仙台》、《六州》等四首,又增加《奉禋》(《振容》)、《合宫歌》、《昭陵歌》、《虞神歌》等四首。鼓吹乐使用的场合有:郊庙、籍田礼、飨太庙、祠明堂、上徽号、导引灵驾、神主庙、迎奉祖宗御容、景灵宫、迎太一宫神像等。另外,据前文可知,鼓吹乐还用于救日伐鼓、大朝会等场合。

3.大晟府(钟)

在中国历史上,一般由太常寺管理国家的礼乐,而到了宋代则出现了太常寺与大晟府分治礼乐的机构设置方式,成为历史上很突出的一个现象。大晟府是从太常寺分离出的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大晟府的最高长官为大司乐,次官称典乐,然后是大乐令,相当于承职。其次是主簿、协律郎。此外还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

4.内廷音乐机构

宋代还有一类音乐机构,直接服务于皇宫内部,这里称内廷乐机构。宋代的内廷乐机构有两个:一个是云韶部,由宦官组成;一个是仙韶院,由宫廷内部的女性乐人组成。内廷乐机构是宋代乐府体制的重要组成。据《宋史》、《乐书》等记载,云韶部建成于太祖开宝年间,其存在的时间至少可以延至北宋末期。据《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四《乐考》记载,云韶部的员额为80人,按执乐类别计算也为80人,则云韶部所属人员皆执乐。又据同书,云韶部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觱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杂剧表演则用傀儡。云韶部所属乐员都为宦官,称主乐内品。据《宋史》卷一百四十二,云韶部所奏大曲有13种:一曰中吕宫《万年欢》,二曰黄钟宫《中和乐》,三曰南吕宫《普天献寿》,四曰正宫《梁州》,五曰林钟商《泛清波》,六曰双调《大定乐》,七曰小石调《喜新春》,八曰越调《胡渭州》,九曰大石调《清平乐》,十曰般涉调《长寿仙》,十一曰高平调《罢金钲》,十二曰中吕调《绿腰》,十三曰仙吕调《采云归》。关于云韶乐的使用场合,《文献通考》、《乐书》、《宋会要》、《宋史》都有记载,云韶乐主要用于宫中的节庆活动,云韶乐有时也被用于宗亲的仪仗之中。

宫廷女乐指存在于宫廷内部,专门服务于帝王的乐艺类从业人员。历代帝王常以“蓄养女乐”的方式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宋代帝王也不例外。从宋太祖时开始,宋王朝即根据五代官制,在宫廷内部建立起了各种管理宫中事务的官职。其中,主管宫中声伎的女官称乐使。到太宗朝,乐使一职被改为仙韶使,又置仙韶副使一职为仙韶使之副。仙韶副使的属下为仙韶院的普通乐员,称仙韶院弟子,又称供奉。可见,宋王朝宫廷内部从一开始就建立有完整的女乐管理机构,从建国初即存在有宫廷女乐,应是不争的事实。容纳宫廷女乐的机构称仙韶院,位置处于宫禁之内。宋代内廷女乐机构的规模很大,人数最多时,相比于教坊、云韶部、钧容直人数总和的近千人还要多。由于内廷女乐直接服务于以皇帝为首的最高统治阶层,所以一般都有着较高的技艺水准。由于内廷女乐主要用于宫廷内部的娱乐活动,故所奏常有新曲,乐器制作也与民间不同。宋代宫廷女乐被明令取缔的时间在孝宗乾道年间。根据现有资料看,宋代女性艺人进入仙韶院的途径一般有三种:一是以转赐的方式进入仙韶院;二是以蕃臣进贡方式,输送女乐进入仙韶院;三是以买入的方式为仙韶院增加乐员,这可能是仙韶院输入女乐的一个最基本的途径。而仙韶院女乐的归宿从现有资料看主要有以下三种:(1)受到皇帝宠幸,成为宫中妃嫔。上文所举的温成皇后即为一例。(2)由朝廷下令放归民间。(3)仙韶院女乐也可以生病为由,请求放归。

5.钧容直

宋代还有另一个音乐团体,即钧容直,是编制在中央禁军属下的音乐团体。钧容直乐不但用于卤簿仪仗,还被用于宴飨;就服务的对象而言,钧容直尽管属于军队,但却主要用于朝廷所举行的各种礼仪活动。钧容直使用的乐器有板、琵琶、笙、筝、觱篥、笛、方响、杖鼓、大鼓、羯鼓等,表演方式有歌、唱诞、杂剧、器乐演奏,演奏的曲目既有管乐,也有弦乐。钧容直乐使用的场合与其表现出的诸方面的特征有关。一方面,钧容直由禁军统领,属于皇家军乐机构,所奏音乐有军乐的性质,因此经常被用于皇帝出行所用的卤簿仪仗之中。另一方面,由于钧容直所奏音乐的性质属于燕乐,所以也时常与教坊乐配合,被用于多种宴飨类仪典当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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