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共享经济监管的创新与竞争监管实践

共享经济监管的创新与竞争监管实践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闲置要素高效和精准匹配,最大限度创造剩余价值的共享经济在中国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我国共享经济等已引领世界潮流。[1]这里存在一个逻辑悖论:既然存在所谓的过度管制和不当干预,中国的共享经济何以能如此迅猛地增长?因此,应当推动监管模式的第二次转型。

共享经济监管的创新与竞争监管实践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闲置要素高效和精准匹配,最大限度创造剩余价值的共享经济(或称分享经济)在中国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我国共享经济等已引领世界潮流。但是,共享经济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难题,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监管者的应对。通过梳理国内学术文献,笔者发现,有一种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认为监管者对共享经济存在过度监管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相关细分行业的发展。有论者建议应当放松管制,为共享经济创造宽松的监管氛围;亦有论者认为政府应当放弃或让渡一部分监管职权,要充分相信市场的自愈能力和自律监管的力量。总之,在一些学者看来,共享经济似乎面临着动辄得咎的规制待遇,监管改革最主要的路向就是做减法,移除共享经济的监管负担。然而,这些观点与来自真实商业世界的经验观察并不相符。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指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 520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近一倍,且分享经济已经向诸多传统工业经济部门快速扩张。[1]这里存在一个逻辑悖论:既然存在所谓的过度管制和不当干预,中国的共享经济何以能如此迅猛地增长?一个严格管制共享经济的国家何以能成为全球第一个将共享专车合法化的国家?

与前述观点相反,本书认为,出于对创新的追求,监管者已经转变了监管逻辑,实现了一次监管模式的转型,对共享经济采取了放松监管的做法。过去两年,共享经济的繁荣增长其实是在放松监管或零监管的环境下,大型共享经济平台依靠风险资本支撑,凭借网民大国红利,快速瓜分市场的结果,不具有可持续性。如果将监管范畴分为社会性监管(涉及用户安全、卫生、劳工保障、消防等)和经济性监管(涉及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并购审查、共谋等)两种类型,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在后一类型中看到一种放松监管的趋向。在这种宽松的经济性监管模式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算法共谋、野蛮并购、行政性垄断等限制竞争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及时的救济,最终只会抑制创新,损害消费者福利。因此,应当推动监管模式的第二次转型。本章首先揭示了共享经济概念中所内含的“竞争基因”,警示监管者不能忽视共享经济对竞争的影响;其次阐述了第一次监管模式转型的演化过程,分析了该模式存在的竞争监管失灵问题;最后指出应建构一种以反垄断政策为核心的竞争导向型监管,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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