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商标法与仿冒法的竞合关系

英国商标法与仿冒法的竞合关系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因此,探究商标法和仿冒法的关系可以找到英国如何处理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礼让关系的答案。没有德国式的彷徨,英国商标法和仿冒法一开始就呈现出了明显的竞合关系。如果按照“竞合论”的观点,商标法和仿冒法是并列竞合的关系。商标法不能排斥仿冒法的适用,申请注册不能成为仿冒之诉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采取了竞合论的观点,商标法无法“拒绝”仿冒法的适用,支持了原告方。

英国商标法与仿冒法的竞合关系

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传统,属于普通法系的英国并没有成文化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但理查德·阿诺德指出英国实际上存在实质化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9]就商标保护而言,法典化的商标法通常只保护注册商标,未注册的其他商业标识则通过由判例法逐渐形成的仿冒法寻求保护。由此,可以将仿冒法视为大陆法系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标识保护制度的功能等值物。“普通法上仿冒之诉在很多方面是最接近无处不在的不正当竞争法律的,尽管仿冒之诉无法涵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部内容,但它可以被用作保护公平交易的手段。”[20]因此,探究商标法和仿冒法的关系可以找到英国如何处理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礼让关系的答案。

没有德国式的彷徨,英国商标法和仿冒法一开始就呈现出了明显的竞合关系。商标法的颁布并没有排除仿冒法的适用空间,注册商标既可以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又可以获得仿冒法的保护。“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是累加的,而非选择性的。”[21]1994年《商标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本法没有提供可以阻止未注册商标侵权以及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但是本法没有任何可以影响仿冒法的内容。”[22]该条款的义旨在2003年“Inter lotto(UK)ltd诉Camelot Group plc案”中得到了清晰阐明,该案也是探究英国如何处理两法关系的经典案例。原告英国Inter Lotto公司和被告Camelot公司都在各自的彩票业务中使用了“hotpick”商标。被告在2001年10月17日将“hotpick”申请为注册商标,但直到2002年4月才对公众开放以“hotpick”为商标的彩票业务。而原告于2001年8月开始在自己的彩票业务上使用“hotpick”商标;到2001年10月17日(商标注册日),原告已在几百家酒吧中使用该商标;到2001年11月28日开始全面使用该商标。[23]2003年,原告对被告同时提起了商标侵权和仿冒之诉。(www.daowen.com)

本案的争点在于如何确定原告具有商誉的时间节点。如果按照“优先论”的观点,商标法的适用排斥仿冒法的适用,双方争议应当在商标法系统内部解决。根据英国1994年《商标法》的规定,原告必须在“hotpick”商标注册日(2001年10月17日)之前取得一定程度的商誉,才能主张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注册日之后才取得的商誉将无法获得保护。被告申请注册商标之后,原告的任何使用行为都构成了商标侵权。如果按照“竞合论”的观点,商标法和仿冒法是并列竞合的关系。尽管被告申请注册了商标,但该商标实际进入市场的时间是在商标注册近半年之后(2002年4月),而原告在这个时间区间已经形成了商誉这一仿冒法的保护客体。商标法不能排斥仿冒法的适用,申请注册不能成为仿冒之诉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采取了竞合论的观点,商标法无法“拒绝”仿冒法的适用,支持了原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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