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自由主义问题是一个非常需要论述的问题,因为西方自由主义主张的法治模式/制度——实为政治模式/制度——被很多人认为是人类最高明、最高尚的政治模式,学者福山认为应该以此作为“历史的终结”。对于西方自由主义的理念在前文已经做过大量分析,在此需要对与其理念“配套的”模式/制度进行分析。模式/制度代表的含义是:政治模式用制度固定和表达,制度的核心在于政治模式。西方自由主义强调自由的利益动因在于资本的获益问题,因而对秩序代表的对资本的压制予以排斥。西方自由主义的元年被认为是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签订之年,自由主义的智性基础是怀疑主义。而实际上,“《大宪章》不是一个通向自由的跳板,而是一个势力暂时被削弱的国王和他难以驾驭的贵族之间签订的一个思路混乱的权宜之计。它很快就失效了”[56]。这个赋予贵族特权和限制妇女及犹太人权利的文件,只是在后来被人为地美化了,它与大众的自由根本无关,至多是确立了对大众的盘剥权在某种程度上由国王转为贵族的“易主”这一事实而已。学者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一书中曾盛赞自由主义,认为历史将终结于自由民主制:“作为一种政体的自由民主制,随着它在近几十年内战胜与之竞争的各种意识形态,如世袭君主制、法西斯主义,关于其合法性的突出共识,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自由民主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演化的终点’和‘人类政体的最后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57]近年来的事实也清楚地表明,历史还未终结。相反,“西方的危机是真实的、结构性的,很可能会持续。……还需要有意识地努力从陌生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承认西方对真理或德行没有垄断权”[58]。
(二)西方自由主义无法完成历史终结(www.daowen.com)
当今的西方社会,并不是“铁板一块”,各种社会思潮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行动,除了自由主义之外,如西方保守主义、第三条道路、市场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帝国论、新历史主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未来主义、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社群主义、现代性思潮等都在彼此争锋。[59]这一方面说明了西方社会存在着思想的对立,同时说明人们并未找到一种终极性地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和根本矛盾的道路。这些思潮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西方社会的内部问题,同时也需要研究其对现代中国的影响。同样,在法治研究领域,这些思潮也代表着影响西方法治的文化和思想根源,有助于我们摸清西方法治的规律。我们要看到,西方政治模式也是一直正在思考来处与归途的迷途羔羊,千万不要把它当作神灵供奉膜拜,我们应该用智慧终结西方自由主义的“历史终结论”,用智慧构筑自己的政治模式,包括对根本政治模式的坚定不移、在根本政治模式框架内的有效改革和完善。由于本书的着眼点在于中国现代法治的“理据”,因此对于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模式和具体制度问题在此处不予详细展开。但是必须强调,笔者认为政治模式和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是必须改革的,只是不应该以西方为模板。要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问题研究,改革针对并解决的是中国现实的问题,不能以西方模板为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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