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人格与犯罪:人类行为差异与认知规律

人格与犯罪:人类行为差异与认知规律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千差万别的人类行为,两个人经历了同样的情境,但是在事后的印象和评价却可能完全不同,认知心理学派正是看到了人类在此方面的差异,并试图探究认知、情绪在决定人类行为方面的规律。对此,人格认知流派认为原因在于二人在加工信息的方式上存在的差异。认知心理学派将表征行为的个体差异和个体内心加工过程的复杂体系称作认知—情感单元。认知—情绪反应模式的差异即人格的差异,也是行为的差异,原因在于自我构建的图式不同。

人格与犯罪:人类行为差异与认知规律

面对千差万别的人类行为,两个人经历了同样的情境,但是在事后的印象和评价却可能完全不同,认知心理学派正是看到了人类在此方面的差异,并试图探究认知、情绪在决定人类行为方面的规律。对此,人格认知流派认为原因在于二人在加工信息的方式上存在的差异。

1.模版匹配与建构系统差异。美国心理学家Dennis Coon和John O.Mitterer认为认知是心理加工信息的过程。[62]在这一过程中,人通过概念、语言和想象使思维成为可能。囿于篇幅,此处不讨论概念、语言和想象三种表征如何组成思维过程,而主要解释个人的认知差异是如何形成,并且影响行为和情绪。

关于人格的认知因素的最早论述可见于柯特·勒温的场论思想。他描述了对我们来说生活中的重要因素是如何在心理中被组织成为认知要素的。关于人格的认知模型的最著名著作是1955年乔治·凯利出版的《个人建构心理学》,该书目前已经被视为认知学派的出发点。“科学人(man-the-scientist)假设”是凯利的出发点。他认为正如同科学家试图预测并控制他们研究的对象一样,我们也都想要尽可能多地预测并控制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事。如果我们不理解事情为什么会发生,不知道周围人可能会怎么做,我们就会感到不安。为了满足我们的预测需要,我们就会模板匹配(template matching)。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与一些透明模板相似,我们会把这些模板套在我们经历过的那些事件上。如果它们相匹配,我们就保留这些模板;如果不匹配,我们就会修改这些模板,让它们下次更适合做预测。即以过去的观察为基础可能产生一些假设。如果这一假设被证实,那么它就会被继续使用。如果未被证实,我们就会放弃它并用一个新的假说取代。这类似科学家在实证的基础上保留或否定假设的过程。凯利把这种用来解释和预测事件的认知结构称作个人建构。因为每个人习惯用来理解他人及其行为的建构不同,也可能两个人的建构有可能在某一极相同而在另一极却不同,甚至即使两个人有相同的建构,他们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也有可能相差甚远。所以可以说没有任何两个人会有完全相同的个人建构,也没有两个人会有完全相同的组织建构方式,这些建构或复杂或简单,或一元或多元。甚至对于同一个人来讲,在不同的时间可能会使用不同的建构方式。因此,我们不仅可以运用无数的建构来理解这个世界,而且我们组织和运用这些建构的方式也几乎是无限的。我们的人格差异大多来自于我们建构世界的不同方式。这样,即使两个人所处的情境相同,但由于二人对该情境的解释有很大差异,他们也就以不同的方式做出反应。即人们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是由他们相对稳定的建构世界的方式造成的。正由于每个人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加工情境中信息的方式,所以他总是对一些活动有相同的反应。而其他人的反应不同,是因为他们对此一向不同。[63]

2.认知—情绪反应模式差异。认知、情绪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从狭义行为的角度(三元中一极)来说,认知和情绪会影响行为的反应模式,从广义行为的角度(即包括了认知、情绪和狭义行为的宏观行为)来说,认知和情绪类型也可以视为行为的一部分,并使行为呈现出千差万别的样式。(狭义的)行为也会影响到认知和情绪反应模式的建立与重构。此处把行为因素人为地孤立出来,仅寻求认知和情绪因素对行为发生的作用。

近几十年来,人格心理学家用认知因素来解释人类行为方面的差异。认知心理学派将表征行为的个体差异和个体内心加工过程的复杂体系称作认知—情感单元。在其看来,人格是表征认知—情感单元的专有概念。在解释行为的人格差异时,本文更倾向于使用“认知—情绪反应模式”概念,而未引用人格心理学中通常使用的“认知—情感单元”概念。原因如下:一,在人格心理学家看来,情感(emotion feeling)是个体对情绪(emotion)的主观体验,[64]情感也是认知的结果。二,主观体验难以从现有的经验研究角度说明。三,主观感受难以被宏观的行为概念所包容,而情绪概念则包含着行为因素。四,具有动机发挥作用的情绪概念更好地体现了对行为的促发作用。

认知—情绪反应模式的差异即人格的差异,也是行为的差异,原因在于自我构建的图式不同。图式是帮助人们知觉、组织、加工和利用信息的假设性的认知结构。[65]首先,图式具有解释机能。个体感官中的世界可以被视为一个充满了信息的集合体,图式则是个体主观重构信息进而解释世界的一种工具。其次,图式具有区分机能。外界信息非常杂乱且数量巨大,先在的图式可以区分并注意那些重要信息、忽略其余不重要信息,起到信息过滤的作用。环境中的信息可分为显著且重要信息和其他信息两种。对于显著且重要的信息,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注意到。而对其他信息个体的注意程度就会有所差别。这可以用图式来解释。因为某些个体可能加工某方面信息的图式发展得较好,他就会更多地搜集、加工这些信息。相较之下其他个体对此类信息的加工图式发展得不好,就会忽略此类信息。这种过滤当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个体差异性,正如谚云“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必在哪里”(For where your treasure is,there will your heart be also)。[66]再次,图式具有组织机能。图式是一种组织、加工信息的结构,譬如在判断酗酒这一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时,就需要存在关于犯罪的图式。个体关于犯罪的图式越是发展得好,就越容易召回犯罪相关的信息。并且关于犯罪的图式提供了一个框架,可以更容易在框架内判断酗酒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这一判断结果的信息也更容易合并到该个体关于犯罪的框架内。复次图式具有自我评价机能。在所有图式中,最重要的图式是关于自我的图式,或也被心理学家称为自我概念。关于自我的图式在人们加工信息的方式及如何与周围世界互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例如,许多心理学家现在更多地用自我图式来解释焦虑、压抑、沮丧等情绪的产生原因。

第一,作为认知核心的“自我”认知。

在认知的诸多内容之中,关于“自我”的认知是核心,并影响着个体对于世界的认知,也因之影响着个体的行为。譬如大多数人深信锻炼有益于身心健康,然而,在对待锻炼的实际态度上,却存在着很大差异。有的人定期锻炼,如游泳散步、跳舞等,而有的人却从不锻炼或很少锻炼。在那些开始一项新锻炼项目的人中,大约有一半会在第一年内退出。为什么有些人能成功地使锻炼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另一些人则失败了呢?来自认知心理学派的观点认为,这与锻炼者是否把锻炼纳入其自我图式有关。马尔库斯认为,每个人的生活的每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所以并不是个体所做的每件事都能成为其自我图式的一部分。即使两个人都经常做同一件事,但是这种活动在这两个人的自我图式中起的作用也并非相同。不能假定这件事情被同样地纳入了这两个人的自我图式。自我图式的核心包括姓名、外貌、个体和重要他人(例如配偶、父母)的关系等个人的基本信息,还包括了一些独特特征,如有些人把“运动型”或“身体健康”纳入自己的自我图式,把这种认同纳入自我图式的人比那些没有这样做的人更有可能坚持锻炼。[67]特质概念也可能成为自我图式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将友好或者独立等特质纳入自我图示,就可能经常用这一特质评价自己的行为,正是有了自我图式方面的个体差异,人们的行为就产生了不同。“研究表明,那些把亲社会纳入自己图式的小学生比那些没有这样做的学生更有可能把有价值的代币送给别人。”[68]由于个体组成自我图式的元素和组成方式即个体的自我图式不同,又影响到个体加工信息的具体方式,即认知的内容不同。

认知心理学家将自我的认知分为当前认知表象中的“自我”与“可能的自我”。可能的自我在解释个体行为和周围事件的意义上,以及在情绪反应上起着更强的作用。很多心理学家的研究已经证明,人的行为不仅受到当前认知表象中认为自己是怎样的人的影响,还受到“我今后会成为怎样的人”的认知表象,即可能的自我的影响。[69]可能的自我这一认知表象中,既包括个体渴望成为的角色或从事的职业,也包括个体不希望成为的角色,既包括个体希望将来具有的品质,也包括个体不希望将来具有的品质。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的自我表达了人们的梦想和抱负,也表达了人们的恐惧和焦虑。根据Frazier、Hooker、Johnson和Kaus于2000年的一项研究成果,像其他人格建构一样,可能的自我在时间上相对稳定。根据Markus和Nurius于1986年的一项研究成果,可能的自我有两项重要功能:首先,它激励将来的行为。个体在做决定时,会考虑这一决定是使其接近还是远离将来的自我。其次,可能的自我可以帮助个体解释自己的行为和周围事件的意义。我们更多地关注那些与可能的自我相关的事件,并且情绪反应更强。一组研究者研究了青少年罪犯的可能的自我。结果发现,超过1/3的青少年罪犯建立起的可能的自我就是罪犯。在这些青少年罪犯中,把传统目标(比如找一份工作)作为可能的自我的人非常少。因为可能的自我是我们的目标,恐惧和抱负的象征,所以,按照认知心理学家的观点:“如果很多这些少年罪犯变成成人罪犯,也就不足为奇了。”[70]

第二,自我对情绪的引发作用。

心理学家托里·希金思(Tory Higgins)探索了不同自我概念间的关系,他认为每个人的自我都有实际自我、理想自我和应该自我三个认知表征。实际自我包含所有关于自己是何种人(或认为自己是何种人)的信息。理想自我即对自己想要成为的人的心理表象。理想自我包括梦想、抱负和为自己设立的人生目标。应该自我是认为应该成为的那种人,他应该完成来自不同方面施加的任务和责任。应该自我可能是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人、尽责的父母、爱国的公民。在罗杰斯的人本主义理论看来,我们努力使现在的自己更像我们应该成为的自己。根据这一理论,我们经常比较我们的行为方式(实际自我)和想要的行为方式(理想自我)及应该的行为方式(应该自我)。正是我们实际上是什么样子与我们理想中想要成为或认为我们该成为的样子之间的差距(自我差距,self-discrepancies)[71]会引发强烈的情绪。[72]当个人知觉到自我差距时,会体验到失望、不满或悲伤、抑郁(与沮丧相关的情绪)以及自尊的降低。实际自我与应该自我之间的不一致将导致紧张、焦虑和内疚感。按照托里·希金思的观点,这种比较与其他认知过程是在意识之外发生的。因而人可能会不明缘由地感到抑郁或内疚。(www.daowen.com)

自我差距或自我不一致理论的许多预测在以往研究中都已得到证实。如成人所测得的理想自我和应该自我在时间上是相对稳定的、知道实际自我和理想自我不一致的人经常感到抑郁,实际自我和应该自我不一致的人会遭受焦虑的痛苦。以及不同文化对于自我不一致的现象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比起加拿大学生日本大学生的实际自我和理想自我间的不一致更严重。[73]

第三,认知—情绪反应模式中的非理性过程。

根据信息加工基本原理,由认知到情绪的反应过程是习得的过程,并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大部分简单的认知—情绪反应模式被存放于无意识层面,成为习惯,只有在遇到问题时才会重新调取并修正。最初习得的反应并非一定是理性的,通常会夹杂着很多非理性因素。阿尔伯特·艾利斯(Albert Ellis)将这一过程描述为A—B—C过程。A是诱发事件(activating experience),C是情绪结果(emotional desequence)。当人们遇到A时,可能会感到抑郁、内疚、愤怒等,即体验到C。但是为什么个人的挫折或损失会导致那么强烈的情绪呢?原因是这一过程中被人为添加了B过程,即非理性观念。艾利斯认为,每个人内心深处都隐藏着许多非理性观念并依赖着它们。他列出了一些常见的非理性理念。明显的非理性观念包括:“因为我强烈希望成功地完成那些重要任务,我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能成功地完成任务”“因为我强烈希望受到我认为重要的人物的赞同,我必须总要受到他们的赞同”“因为我强烈希望人们体贴公平地对待我,他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必须这样对待我”“因为我强烈希望过一种安全、舒适、令人满意的生活,那么无论怎样我的生活条件都必须是安适、方便和令人满足的”。一些微妙和令人难以琢磨的非理性观念则包括:“因为我强烈希望成功地完成那些重要任务,而且因为我只希望某些时候能成功地完成,那么这时我必须漂亮地完成任务”“因为我强烈希望受到我认为重要的人物的赞同,而且我只想从他们那儿获得一点儿赞同,那么我必须受到他们的赞同”“因为我强烈希望人们体贴、公平地对待我,而且我也总是很体贴、公平地对待别人,那么他们也必须这样对待我”“因为我强烈希望过一种安全、舒适、令人满意的生活,而且我是一个帮助别人过上这样生活得很好的人,因此无论怎样我的生活条件都必须是安适、方便和令人满足的。”[74]艾利斯举例说,假设你的某一门重要的功课考试失败(A)。如果你遵循如下的非理性观念:凡是重要的事情我必须做得很好(B)。那么你就会得出结论:这真是一场灾难。你会因此变得过度焦虑(C)。[75]

认知人格学家的一种观点将非理性过程的存在原因归结为自我挫败思维(self-defeating thinking)。即将自己定位为失败,断定事情会像他预期的一样糟。在遭遇第一次尴尬时这种想法会得到加固,从而所担忧的紧张和尴尬很可能会频繁出现。但很显然这种解释并没有深入说明自我挫败思维的来源,也并不能作为所有非理性过程的理由。来自荣格和其弟子的分析心理学派,则用清晰且实用的阴影理论来解释个体内心和人类发展中的非理性过程。

按照荣格的理解,人为了遵守外在环境的社会、道德教育规范,必须尽力遵守所属团体要求的合宜行为,努力扮演好团体赋予的角色,以发展出社会我,也称为“理想我”(ego-ideal)。由于人必须扮演许多角色来迎合各种社会环境的要求并极力融入周遭的社会环境,就会将身边重要他人所不接纳的情绪、特质、才能和态度等,排除在意识之外,形成人格面具(Persona)[76]。虽然人格面具的功能是使我们顺应社会的要求,进而做出合宜的行为,但人格面具会在社会我和真实自我之间造成截然的对立,并将真实自我压抑到潜意识层面,甚至在适应过程中有可能会形成虚假的人格面具。譬如,当孩子无法理解母亲或老师的行为反应,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防卫。孩子会为自己戴上一副牢不可破的面具,不敢表达真正的情感和情绪,只有师长会接受的部分,他们才敢表露出来。失去真实的自我是要付出代价的——“虚假的自我”不再以正常的方式去适应周遭环境,反倒是在感受到外界不友善时就尽可能地处处保护自己。这种扭曲的感觉会成为深埋在潜意识中恶性阴影的根源。

对真我的压制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为压抑(suppression),是自愿地抑制情绪或态度的结果。由于压抑是有意识的,且经过思虑后的自愿行为,因此通常不会造成阴影。第二种为潜抑(repression)。潜抑可以再分为二种:由于缺乏发展机会而无法发挥自己的潜能会导致原始、未开化,具体表现为粗暴无礼、任性、缺乏教养和困惑等。来自周遭环境强行灌输严格的社会禁忌使得真我受到创伤,会造成具有恶意和自主性的阴影。个体可能或者无法认出自身的阴影,或者在与这种阴影拉拔的时候,觉得自己无法控制阴影,甚至有时觉得自己被失控的外力所操控。

阴影不仅来自于不正确的心态,也来自于不恰当的情绪。有些受害者在受到胁迫不得不遵守某种禁令时,反而会出现沿用施压者的行为模式的情况。受害者认同侵略者,并模仿侵略者的行为的情况并不罕见。虽然很难解释模仿行为发生的过程和机制,但是受害者倾向于认同侵略者的动作、用词、语调、暴力行为及沉默,即,受害者的阴影在潜意识中会模仿加害者的人格特质,成为潜意识阴影的囚徒。结果,受害者可能借着自我控诉、自责、甚至自残,来延续所受到的伤害,甚至会不由自主地攻击亲近的人,游走于被虐及施虐之间。[77]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和受虐儿童发展史中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

阴影可分为家庭、团体和国家的阴影。家庭传递的不只是正面的价值观信念,也会传递集体压抑所产生的阴影地带。当创伤、灾难和悲剧存留在家庭记忆的潜意识中,不幸的记忆就会不断在下一代重现。子孙可能因着某个单一事件,再次经验到相同的创伤,也同样的压抑而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何在。父母为了避免不愉快,以及出于下意识中对家庭的忠诚,他们会不自觉地禁止孩子表达某些情绪,或者发展某些特质和天赋,因此孩子便采用了特定的行为模式。父母会有这样的举动,是由于受到家庭阴影的推动。这些期待挟带着家庭规范的力量。就跟非口语禁止一样,不仅影响力更大,而且比较容易进入我们的潜意识,也具有更强的说服力。人类团体也很容易将他们认为无用或错误的价值观加诸在他人身上,形成团体阴影。阴影也会出现在国家民族的层面。例如美国人在回应问题时,会直接回答“是”或“不是”;但加拿大人却认为这种答复欠缺敏感度。加拿大人依赖肢体语言和声调胜过直接的言词表达,而美国人则认为这种沟通方式不够真诚,表达也不够清楚。越是封闭的国家,越不容易看到自己的错误和失败,也就越容易将恐惧、反感和老旧的刻板印象投射给邻国。种族主义者替其他国家人民取绰号、拿他们开玩笑,就是国家阴影投射的明确标记。在战争期间,大众传播媒体助长并增强集体阴影对“敌国”的投射,竭力在对手身上找出我们内在所有自认为可恨和该受责罚的部分。不论是在少数民族、外国人或是优秀者身上,差异性和独特性都会带来扰乱。因此,我们会把他们揭露出来,让他们成为背负民族阴影所有邪恶倾向的代罪羔羊。[78]

社会我面具最理想的发展应建立在有弹性且合理地顺应社会规范的基础上。一旦社会化的过程没有得到恰当的引导,就会形成阴影。这些阴影深藏在潜意识里,显得原始、任性、难以掌控。因此,在对无论自己的行为或是他人的行为进行认知和反应时,要谨慎分辨情绪、真我和社会我。既要约束不恰当的行为,也要避免压抑可能会有的情绪和感觉。否则,不当的反应就会形成阴影,并且作为以后的认知—情绪反应模式中的非理性过程,形成习惯。在不当的反应模式中,最严重的错误是将其绝对地视为应该避免的道德上的恶,忽视了人格的原因而简单地用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进行评价。近年来,人格心理学家对认知—情绪反应模式的关注越来越多,很多治疗师更多地将关注点转向为帮助当事人认识到其自身不合适的想法,并帮助用更恰当的想法取代它们,以在当事人自身的认知与情绪和行为之间构建一种积极的关系。正如大部分心理学家所承认的,这对于治疗抑郁和焦虑等问题特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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