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股指期货是在股票现货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金融合约。这种合约记载的标的是现货市场中具有特定种类或成分的股票指数的组合,因而与现货指数具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尽管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市场结构,但两者的价格可能因合约中的共同的股票指数而出现同方向的变动。换言之,当某种外在因素导致特定的现货股票指数上涨或下跌时,则期货指数的价格必然随着期货合约交易的带动随之上涨或下跌。进言之,尽管这两个市场价格变动的幅度不一定相同,变动的时间亦不一定同步,但在一般情况下,变动的趋势基本是一致的。并且,随着所有的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特定的股票现货指数与期货指数终将趋于一致。不过,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毕竟分属于期货和现货两个不同的市场,两者在诸多方面的差异还是十分明显的。
第一,交易对象不同。如前所述,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如我国目前首份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对象是沪深300股指合约,而股票现货交易的是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代表的是公司所有权的有效凭证。
第二,交易机制不同。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可以借助部分保证金买入或卖出全部价值的合约。通过这一交易杠杆,投资者既有可能获得数倍于保证金的交易盈利,同时也可能要承担数倍于保证金的交易损失。以我国为例,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中金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5条设定的10%交易保证金为例:投资者投入5万元即可买入或卖出1手价值为50万元的期指合约,如果期指上涨10%,多头即可盈利5万元,收益率为100%,但空头却会亏损5万元,收益率却为-100%;期指下跌10%时多头与空头的盈利状况相反。因此,在这种保证金交易下,期指交易具有较大的风险。而股票现货采用的是全额交易,除了各国有专门允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的特定股票之外,投资者不管是购买还是出售股票,其账户上必须有足够资金或足够数量的证券,否则就难以为继。由此可见,现货交易的风险是可控的。
第三,交易方向不同。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建仓,拥有双向的投资机会。而股票现货一般采用的是单向交易,即投资者只能先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后才能卖出。[20]就此而言,在双向交易机制下,无论股指上涨或下跌,股指期货的投资者都有获利的可能。而在单向交易下,投资者只有在股指(股票)价格上涨时才能获利,如此很容易追涨杀跌,形成跟风投资的羊群效应。(www.daowen.com)
第四,交易对象存续的时间不同。股指期货合约存在特定的到期日。在到期日之前,投资者只能选择提前平仓以了结持仓,而在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也只能在对冲平仓、现金交割和申请展期之间作出选择,故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的时间相对较短。以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为例,其通常会有当月、次月和随后的季月合约,一般是四个月份的合约同时交易,但每个月都合约交割。这样3月、6月、9月、12月四个月份的合约将会成为活跃时间最长、图表连续性最好的合约月份,适合中线建仓。当月合约通常是交易量最大的合约适合短线交易。这样的合约设计,如果是季月合约,存续期也仅为四个月;如果是非季月合约,存续时间也仅为两个月左右。而对股票现货而言,只要不被强制退市,理论上,投资者都可以长期持有该股票。
第五,结算方式不同。由于股票交易采用全额交易方式,投资者在买入后直至卖出之前,其账面盈亏无须结算,也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而期指交易采用基于保证金的比例金额成交方式,保证金账户盈亏金额较期指价格变动的杠杆较大,做错方向而招致保证金减损的投资者应有义务在当日结算后及时追加保证金,消除保证金账户负债状况,否则将面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第六,交易时间不同。在各国,股指期货一般先于股票现货交易,并后于现货结束。以我国为例,股票市场场内交易分早上和下午两个时间段,早上是9点半至11点半;下午是1点至3点,而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则为早上的9点15分至11点,下午的1点钟至3点15分。也就说,股指期货交易时间通常会比股票现货多半个小时。各国管理层之所以要设置这种交易时间安排,意在便于期货市场能及时地反映和消化股票市场价格变动信息,充分体现前文所描述的价格发现功能,推动现货市场在未开市前能形成一个相对均衡的开盘价格,避免现货市场开市时出现“高开低走”或“低开高走”的价格振荡。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股指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结合其股票现货资产及价格情况进行相应的投资策略的调整和套期保值策略的开展。此外,两者的交易结算也存在不同。如在我国,股票现货交易结算时间是T+1,而股指期货则是T+0,即“当日无负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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