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省以下分权改革的突出问题: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省以下分权改革的突出问题: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河南省对养护资金实行地方切块包干,忽略了通胀带来的资金购买力下降及车辆逐年增多引起的社会需求增加等因素,造成了递减的养护资金投入政策与递增的养路费用支出之间的矛盾,公路部门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省以下分权改革的突出问题: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1.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不匹配

市县主体责任未落实,资金筹措不到位。各市基本对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无投入或投入较少,县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有限,导致资金难以落实到位。由于项目审批程序烦琐,从上报到审批中间需要经过多个层级,审批时间较长,导致省级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

2.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普通干线公路方面,养护资金来源主要为成品油税费改革替代“养路费”资金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干线公路养护资金按照预算层级纳入省、市、县各级政府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纳入交通建设年度计划编制范围。市级公路局按照所辖公路里程、等级、性质、管养标准等综合权衡下拨养护经费,除此之外不再下拨其他费用。根据当前的干线公路交通量、运输形势,公路使用年限不断缩短,仅靠下拨的养护经费开展道路养护工作还相差甚远。农村公路方面,“7351”养护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与养护需求相比严重不足。管养资金供需差距扩大,农村公路管养完全依靠上级补助经费维持,县、乡两级还没有将农村公路养护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另外,补助资金切块灵活度不够。当前河南省对养护资金实行地方切块包干,忽略了通胀带来的资金购买力下降及车辆逐年增多引起的社会需求增加等因素,造成了递减的养护资金投入政策与递增的养路费用支出之间的矛盾,公路部门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3.市县财政资金压力过大(www.daowen.com)

为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市县在修建公路时往往超出国家规范标准,由于国省补助标准固定,超出部分均要由本级财政负担,造成补助标准偏低、市县资金压力过大。且目前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交由各市县负责,如高速公路建设中市县政府需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和建安投资总额的20%,造成地方财政压力过大。各市县规划建设规模未考虑实际承载能力。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需要大量的市县级地方配套资金,但市县级财政安排成品油以外交通专项建设资金的空间有限,地方配套资金筹集面临困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公路政府性债务达1 347亿元,公路债务存量处理加大了地方财政负担,影响了地方财政对公路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4.历史包袱沉重

各级交通系统机关及下属单位众多,各交通机构间不同程度地存在事企不分的问题,行政职能、执法职能、公益服务职能、市场经营业务等在行政机构、执法机构、事业单位、企业间存在职能交叉重复或监管空白的现象。全省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中,部分市县改革工作不彻底,事企分离不清,仍不同程度地担负已安置至企业的原有人员经费支出。一方面是机构本身管理体制和群众思想观念原因,另一方面是交通系统的历次改革给各级机构运行带来了遗留问题,部分机构接收历次改革中分流至本单位的人员后,工资压力加剧,部分自收自支机构如公路局等收入渠道变窄,经费压力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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