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岷县青苗会研究:社会意义及成果

岷县青苗会研究:社会意义及成果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到月露滩青苗会及其相关仪式活动来说,民众的这种实用性和功利性态度也比较明显。下文就月露滩青苗会对这三类参与群体的社会意义展开论述,以期获得对当下锁龙乡月露滩青苗会更为全面的认识。因此他们是最主要的信仰人员,对于青苗会的各项要求也是最为虔诚的履行。二是青苗会的组织人员和全体成员的家属。第三类是祭祀圈内青苗会组织外的人员。

岷县青苗会研究:社会意义及成果

老百姓对待民间信仰是有着非常强烈的现实功利性的,正如梁景之所言,“对于老百姓来说,决定他们选择某种宗教或信仰的首要条件就是是否能够满足他们的现实需要和诉求。他们绝少会出于某种纯粹理念的追求而轻易放弃或牺牲现实生活的利益”[20]。具体到月露滩青苗会及其相关仪式活动来说,民众的这种实用性和功利性态度也比较明显。目前,该地民众对青苗会的认识大多处在原有的神灵信仰体系逐渐消解,而新的以地方文化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文化建构还未深入人心的过渡阶段。这两种不同的建构体系可能会直接的影响到该自组织参与群体的主体性,毕竟官方参与到作为地方文化的青苗会的组织发展时也许会一定程度的消减民众的组织能力。从第一部分的传承机制分析得出该地青苗会宗教层面、精神层面、文化层面和组织层面等功能价值都随着社会环境和人们生产方式的转变而发生改变。根据对月露滩青苗会的不同认识,将参与群体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外来人员,如代表国家意识的文化官员和学者群体,他们将青苗会是看作一种特殊的地方文化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类主要是针对青苗会组织本身,又细分为两小类,一是青苗会组织的神职人员,普遍的认同原有的神灵信仰模式;二是青苗会的组织人员和全体成员的家属,处在两种认知体系的过渡阶段;第三类是祭祀圈内青苗会组织外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又细分几类。下文就月露滩青苗会对这三类参与群体的社会意义展开论述,以期获得对当下锁龙乡月露滩青苗会更为全面的认识。

第一类是代表国家意识的政府官员和学者群体,他们本身就是将该地青苗会看作是独特的地方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构者,或是出于对地方文化的学术热情,或是为地方的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寻求出路,或是谋求区域的融合与安定。在付出大量精力,研究和开发青苗会组织,挖掘它的文化内涵和经济价值后,他们的利益诉求在当下的社会发展潮流中能够得到实现。所以,这类群体是比较热衷于参与到该地的青苗会活动中的。

第二类是针对青苗会组织本身的神职人员、组织人员和他们家属的。因为扮演角色的不同,对青苗会的认识不同,奉献和获益的诉求关系也不同,可以细分为两小类。一是青苗会组织的神职人员。主要包括就任的老爷、陪官、锣客、伞客、司家和一众老友,他们是直接参与或接触青苗会核心仪式的人员。这种独特经历会让他们感受到信仰场域内的仪式权威性,真切地体验到不一样的身心感受,所以对青苗会的认识处在原有的神灵崇拜体系。这使得他们在付出经济牺牲、经过一系列的过渡仪式后,会获得心理安慰和道德推崇,并且坚信自己的付出会以某种隐性的方式得到回馈。因此他们是最主要的信仰人员,对于青苗会的各项要求也是最为虔诚的履行。但随着经济发展、该地的生产方式和家庭分工等都发生改变时,他们认识中的神灵权威性也在逐渐地消解。如原岷县文化局副局长张润平在《地方湫神与社群和谐——岷县青苗会研究》指出,依靠金矿成为锁龙乡最富裕的窝儿里村和拔那村,受现代化的影响较大,传统的文化信仰遭受的冲击也最为强烈,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追求也发生改变,经济诉求突出,选举老爷变得最为困难,自1999年起,已有五位二老爷未就任,其中窝儿里村一位,拔那村四位,2002、2008、2014年分别由古素村代替拔那村[21]。另外,从2010年起,抬轿、打旗等需要的年轻人得有偿雇佣,自觉参与的很少;老友们的参与有时也需要点名册考核监督[22]。从上述现象可以看出,青苗会的信仰权威性已不再能对神职人员的态度构成强有力的约束,他们在社会环境发生改变时,或被动或主动地向现实利益靠拢,逐渐地放弃信仰获益。(www.daowen.com)

二是青苗会的组织人员和全体成员的家属。包括组织和保障仪式顺利进行的总经理、经理、会长以及全体人员的家属群体。这两类人的共同点就是充当了青苗会的组织者,尤其是家属群体,更多扮演的是人们看不到的角色。他们在幕后默默付出自己的财力、物力和精力等,协力将神职人员推出,帮助完成青苗会的仪式过程。他们一方面连接更多是精神层面获益的信仰仪式,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的损失和困境,所以对青苗会的认识处在两种认识体系之间。对组织人员来说,他们更多付出的是物力和精力,如会长要负责筹措支撑青苗会运作的资金,这需要向民众摊派,若出现缺额就得他们垫支了。对家属群体来说,尤其是老爷、锣客、伞客、陪官等神职人员的家属,他们不仅需要自己支付仪式所用的费用,还要付出精力来保证仪式的顺利进行。以老爷为例,需要支付的包括坐床所需的行头、恭喜日的宴席、献祭羊时的羊、取水时的骡马钱和招待一众人等的饭食、回水时的祭猪和鸡,以及仪式活动中所必需的日常祭祀用品花费,整个费用是几千到上万不等,且呈逐年上升之势。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上算是整个家庭的经济付出,论及精力投入,女性家属更值得关注。她们在整个仪式过程中,遭受的待遇和付出并不对等,一方面劳心劳力地操持活动,一方面又视为不洁之人被当作禁忌的对象,不能与老爷接触、不能进老爷坐床的房屋,不能同处一室进餐。总体来说,这两类群体在物质层面呈现收支不平衡的局面,精神层面的回馈也因神灵权威性的淡化而逐渐降低,付出的经济牺牲也并不能以隐性的方式或从政府这里得到反馈。所以除极具奉献精神的人外,很大比例的人处在不得不为的尴尬境地,而女性家属对于此有着更为强烈的抵触心理[23]

第三类是祭祀圈内青苗会组织外的人员。包括党员、干部等村落政府力量,普通民众和其他信仰人员等。以党员干部为代表的村落政府力量因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属于无神论者。同时对当下的文化政策接收和解读存在滞后性,使得大多数人还没深刻地认识到青苗会是一种独特的地方文化,更多的是当作普通的信仰活动甚至是封建迷信,采取置身事外的观望态度[24]。对普通民众来说,除常规的会费缴纳外,基本没有其他硬性的经济付出,所以他们的态度完全是由受年龄和教育背景影响的认识所决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人员是接受并享用的,他们对于青苗会本身是有着强烈的精神需求的,如在庙上的烧香许愿的老乡,有老有少,是没有明显的年龄阶段限制的;第二类是对青苗会本身无感不关心的,他们更多是受惠于青苗会作为庙会带来的娱乐放松,比如现在的商业展销和文化娱乐,更关心的是现实层面的愉悦享受。第三类是属于反对、轻视不赞同的,认为青苗会还是一种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劳民伤财应予以取缔,但是对于衍生的商业展销则认为很好,应该将其发展为主业,殊不知,没有青苗会这个文化内核,商业展销单独是发展不起来的。至于其他信仰人员,像信仰藏传佛教的人也会参加青苗会活动,他们用实际行动说明了支持的态度,而对于一些非法的邪教组织,湫神信仰又有着天然的抵御功能,他们可能会对青苗会的运行造成负面影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