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美
[作者简介]马亚美,甘肃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近年来,政府和学界对民间信仰认识的视角,逐步从污名化的迷信和偏负面化的民间宗教向正面的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转化,部分民间信仰的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化过程中得到更加深刻的肯定。具有分散性的民间信仰在中国千百年的历史中,相比制度性的佛教、道教等,与中国世俗社会的组织和结构密切相关[1]。民间信仰产生在人类社会初期,可以说,有了族群就有了民间信仰,它不是一种“迷信”,反之,在诞生之时,它是一种文明的表现,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www.daowen.com)
伴随着人类生产技术的提高,人类也逐渐掌握了一定的自然知识,提高了躲避自然灾害的能力,这一切的发生也影响了他们对神灵的看法,不再是简单地害怕,部分人类逐渐开始学会利用民众对神灵的崇拜,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社会组织。神明的灵来自于社会,同时也反馈于社会[2]。人们通过一个神明将不同社区的人群联结在一个信仰的网络当中。青苗会在近代的中国北方乡村地区普遍存在,它是农耕文化与神灵信仰密切联系的一种社会组织,为了在收获季节确保农作物不被偷盗者攫取的临时性看青组织,围绕在神明、庙宇香火形成信仰共同体,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逐渐复杂,作用和地位也随之上升。民间信仰长期传承于民间社会,它与上层社会精神信仰之间虽然存在相互的影响,但总体上看原生性的民间信仰因为与民众生活的密合性,存在至今。当然,它在精英统治下的中国历史社会长期受到抑制,尤其进入科学精神至上的近代,民间信仰成为封建迷信。青苗会在中国村庄的历史发展中也逐渐削弱了它的机构自制能力,逐渐变成了一种仪式,或者一种象征,或逐渐消失。自改革开放以来,对民间信仰的探讨逐渐发生变化,于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到2005年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开始,民间信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起来。笔者认为民间信仰在当代科技发达的社会环境中,民间信仰体现出的文学、语言、文字、习俗、仪式、音乐、舞蹈等包含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在现代社会的公共意识等方面依然有积极作用,所以本文将以岷县青苗会为例对民间信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与传承问题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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