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感地区(鄂东北)
《云梦县志略》(清道光二十年刻本)[3]——元宵……老农执炬遍烛田园,曰照绝地蚕。/ 月“社日”,楮香、牲醴祈祀方社田祖。祭毕,同社醵饮,曰“享神惠”。是日多雨,谚曰:“社公社母,不饮旧水。”341页[4]
孝感一带农村每年春节过后,许多农户让小孩到自家田地四处燃放鞭炮,有的将鞭炮埋于土下,或者抛在空中,祈求鞭炮的巨响声驱赶田里的土蚕,或者其他的害虫,以保农作物丰收。后来这种习俗逐渐演变为把土炮埋在田里鸣放,以及在田里烧谷壳麦头子等,其意都是为驱灭害虫。24页[5]
安陆一带旧时有禁青苗的习俗。为了使青苗不受损害,农民在古历正月间采取措施禁青苗,即由众人推举一位不讲私情、敢于管事的人“照方”(照管一方青苗,使其免遭损害),“照方”的人上任前,村里还要请艺人唱皮影戏。开锣那天由主事人当众宣布规约和人选。第二天,“照方”的人鸣锣高喊,宣传禁青苗的有关事宜。7页
《安陆县志》(清道光二十三年版本)——二月 “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醴,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荆楚岁时记》)349页
《应山县志》(清同治十年刻本)——二月 “春社”,农家薄具酒牲祀土神。342页
《应城县志》(清光绪年刻本)——二月 “社日”四乡各祭社神,曰“祈谷”。345页
2.黄冈地区(鄂东)
《麻城县志前编》(民国二十四年版本)——正月 十五日,簪麦踏青。农人以火炬照田,儿童击锣鼓巡园圃,逐诸虫害稼者。357页
《黄安县志》(清道光二年刻本)——二月 二日……“社日”,祀先农,作“社会”,醵钱聚饮极欢,分社胙,有古同井亲睦遗意。“秋社”亦如之。355页
《罗田县志》(清道光二年刻本)——二月 赛社,十数家共之。二月“社日”,延巫祝祀神,礼毕欢饮,谓之“社酒”,秋亦如之,即古春祈秋报也。358页
《英山县志》(民国九年活字本)——二月 二月赛社。十数家共一社,筑室树木。其日首事偕众祀神于社,祭毕群饮其家,极欢而散。至“秋社”,另一首事,仪亦如之。即古春祈秋报也。369页
3.咸宁地区(鄂东南)
《咸宁县志》(清光绪八年刻本)——二月 “社日”:乡各以社会以祀社,曰“祈谷”。先祭社,然后飨其胙。按:今俗家各立土地庙,农民祀神聚饮。初二日为会者,多不定用“社日”。371页
《通山县志》(清同治七年版本)——“二月,上戊日祭社,以祈谷。”373页
《通城县志》(清同治六年版本)——二月 “社日”:乡民各祭本境社神,祭毕饮馔分胙。是日浸早稻,谓之“社种”。377页
《崇阳县志》(清同治五年本)——二月 “社日”,四乡赛社,农人浸早稻,曰“社种”。383页
4.荆州地区(鄂中南)
《续修江陵县志》(清光绪三年宾兴馆刻本)——二月 “社日”,村农醵钱扮赛,街市各坊建醮演戏,每岁二月朔二,八月朔二皆然,即春祈秋报之意。《风土记》:“荆楚于社日,以猪羊肉调和其饭,谓之社饭。以葫芦盛之相遗于人,以敦故旧之情。”389页
《荆门州志》(清乾隆十九年宗陆堂刻本)——二月 二日,“土地神诞”。先夜,灯烛鼓乐,扮戏庆贺。临期拜祝,食寿面,饮福酒。女不游春,男不踏青。……二月上戊日为社会,以祭社祈谷。园畦播种,田丘铺泥。391页
《钟祥县志》(清同治六年刻本)——二月 二日,“社公诞日”,前夕灯烛鼓乐庆贺,次日拜祝。上戊日为社会。农家以是日祈谷。招巫歌鼓迎神,祭有酒肉。392页
《公安县志》(清康熙六十年刻本)——二月 “社日”,赛土神,燕以为乐,秋亦如之。乡村每数十家出资作一小庙,内奉翁媪二像,并金甲神像。翁,社神;媪,蚕神;金甲,谷神也。405页
《松滋县志》(清同治八年刻本)——二月 长吏试耕于籍田,劝农。儿童纵放纸鸢。“社日”,祀社赛会,饮宴为乐。田家多以是日浸谷种。407页
石首民间传说泡种前如果饮酒,会烧死谷芽,此俗至今仍盛行。钟祥的习俗是:不准穿鞋撒种,认为穿鞋撒种不能获丰收。撒种不能撒完,表示“年年有余”。15页
5.宜昌地区(鄂西)
《远安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初二日,“土地神诞”。先夜,灯烛鼓乐庆贺;临期拜祝,食寿面,饮福酒。女不游春,男不踏青。412页
《宜都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二日,祀社神,合社醵钱为燕会,曰“赛土地”。416页
《长阳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仲春朔二日,“社神生辰”。每社先一日各于社庙前糊布棚,悬灯彩,鸣锣鼓,每家出酒肉合席聚饮,老少子弟竟夜欢哗,谓之“闹土地会”。其在衙署,名“衙神土地”,书役作会,亦如之。427页
枝江县“打青醮”习俗——在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举行土地会时,为除草禳灾请道士“打醮”。按照道士的坛门,坛区内所有乡民均要捐钱送米供养道士。耕种后,道士就举行“打青醮”(也称“大春祈”)的法事。这种“法事”就是在田头悬幡挂榜,道士绕田行走,诵经文祈祷风调雨顺杂草不生,五谷丰收。27页
6.恩施地区(鄂西南)
《恩施县志》(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二月 “惊蛰”前一夕,画灰于地,像弓矢之形,谓之“射虫”。436页(www.daowen.com)
《鹤峰州志续修》(清同治六年刻本)——二月 初二日,按方社醵金,祀社神,曰“作土地会”,即春祈秋报意;秋以八月初二日。442页
《宣恩县志》(清同治二年刻本)——二月 “春社”,作米粢祭社神,曰“社粢”。值戊日禁止犁锄。444页
《来凤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初二日,城乡皆祭社祈谷。“社日”,作米粢祭社神。值戊日禁锄犁,否则云妨农事。切腊豚和糯米、蒿菜为饭,曰“社饭”,彼此馈遗。446页
7.襄阳地区(鄂北)
《襄阳县志》(清同治十三年刻本)——二月 二日为“春社”,祈年于土神,长幼聚饮。459页
《枣阳县志》(民国十二年铅印本)——二月 “社日”:《荆楚岁时记》曰:“‘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醴,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近渐社不祈谷,神道设教之义微矣。465页
《宜城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长吏躬耕籍田,劝农。“社日”,乡人祀土神祈年,具鸡豚,会邻里;祭毕,设燕序齿列坐,至桑柏影斜,家家扶醉,犹有雍睦遗风。 468页。
8.郧阳地区(十堰市)(鄂西北)
《郧西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二月 长吏试耕于籍田,劝农,饮以酒。儿童纵放纸鸢。“社日”,鸡豚会邻里祈年,祭毕馂而返,桑柘影斜,古欢犹在。二日,“福德神诞日”。城市征优演剧,农家为“报赛会”,酒食丰设,尽醉饱焉。457页。
在竹溪县,二月十日是土地爷的生日。这天,人们都要买点猪肉煮熟后放在盘子里,插双筷子,合手送到当地土地庙,放在土地爷像前,还要烧香跪拜,祈求土地爷保佑家庭免灾得福。(根据我父亲的口述整理)
9.武汉·鄂城
《东湖县志》(清乾隆二十八年刻本)——“元宵”……各乡村燃炬以照田间,声彻远近,谓之‘赶毛狗’。各家柏枝、白蜡树叶焚烧作声,谓之“炸虼蚤”。燃烛插于园内,谓之“照地蚕”。410页
鄂城(今鄂州市)农村于农历正月十五日,多在田边烧燃一草把,并鸣放鞭炮,以祈求消除虫害,保稻谷丰收。
关键词及分析——
时间:正月/元宵/正月十五,二月,二月二日,社日,上戊日,福德神诞日,二月十日,惊蛰。
神灵:田祖,先农,社神,社公社母,土神,翁(社神),福德神,媪(蚕神),金甲(谷神),巫,衙神土地。
内容:土地神诞/社公诞日/福德神诞日,春社/赛社/社会/赛土地/闹土地会;享神惠/飨其胙/分社胙/分胙,社粢,米粢,社饭,社酒,馈遗;祈谷/祈年,春祈秋报,长吏试耕,社种,打青醮/大春祈;禁青苗,驱灭害虫,射虫,炸虼蚤,照地蚕。
出现了几组神灵的名号:田祖,先农,社公社母,土神,福德神等,他们是什么关系?
《礼记·月令》之“孟春之月”注曰:“社者,五祀之土神……五行土为主,而其位在中……稷者,五土原隰之神。五土原隰为尊,其位亦在中[6]……《周礼·大司马》春田‘献禽以祭社,夏田‘献禽以享礿’,秋田‘致禽以祀方’,冬田‘献禽以享烝’。方即四行:四土之神,兆之各因其方者也。国以宗庙社稷为主,故春秋之田以祭社稷为主,冬夏之田以祭宗庙为主。春言社,秋言方,互举以相备。盖祭社者必祭方,祭方者亦必祭社,皆春祈而秋报也。”[7]404、405页
《周礼·地官》“司徒”曰:“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注]云‘社禝,后土及田正之神’者,郑义依《孝经纬》。社者,五土之总神。以句龙生时为后土官,有功于土,死配社而食。稷是原隰之神,宜五谷。五谷不可遍举,稷者,五谷之长,立稷以表神名,故号稷。弃为尧时稷官,主稼穑之事,有功于民,死乃配稷而食,名为田正也。故云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双言之耳。……云田主田神者,谓郊特牲云‘先啬’,与神农一也。……田正,则郊特牲所云‘司啬’,一也。又引‘《诗》人谓之田祖’者,诗云‘以御田祖’,毛云:‘田祖,先穑。’钥章亦云‘凡国祈年于田祖’,郑云:‘田祖,始耕田者,谓神农也。’引之者,证田主是神农也。”335-337页
王永谦对社与方并祭仪式、后土与社稷五祀、官社与民社等的历史演变作了梳理,可供详查。秦汉之际,社稷观念即土地神信仰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一,从中央到郡县的各级官社,既正式确定了社稷神主,又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的礼乐制度,并为尔后历代所遵行。其二,县以下之民社,普遍设立土地祠或土地庙,并健全了民社内部的组织机构,按时举行祭祀活动。其三,民社所供奉的社主,均是有功于本地方的历史人物,或者是地方土地神,并分为社公社母。其四,民社与道教相结合”。[8]85页
郧西、宜城、松滋三县都有“长吏躬耕籍田,劝农”的记述。《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曰:“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注]郑氏曰:帝藉,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即耕而宴饮,以劳群臣也。……孔氏曰:甲乙丙丁等谓之曰,郊用辛,上云‘元日’。子丑寅卯之属谓之辰,耕用吉亥,故云‘元辰’。元者,善也。……”4-415-416页
《四民月令》曰:“正月……百卉萌动,蛰虫启户,乃以上丁祀祖于门,道阳出滞,祈福祥焉。又以上亥,祠先穑及祖祢,以祈丰年。”“二月祠太社之日,荐韭、卵于祖祢。”[9]7、9页
由以上也知社日享神惠、飨其胙,进社粢,吃社饭,喝社酒的来历。祭神后的宴饮也是古代的分食仪式,分食的权利是享有同一族群正式身份和共同神主祭祀权的标志。《礼记·郊特牲》曰:“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注]此为州长祭社之事也。单,尽也……毕,尽也。……‘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乘。’粢,稷也。稷曰明粢,在器为盛。报本者,报其养人之本;返始者,返其生物之始。”4-686页
关于祭祀蚕神,《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曰:“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注]郑氏曰:将为蚕,求福祥之助。”“是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具曲、植、籧、筐。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惰。”4-431、433页祭祀蚕神的时间与祭祀社神合而为一是在民间流变的结果。
关于社日的时间,《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有“择元日,命民社。[注]郑氏曰:社,后土也,使民祀焉,神其农业也。祀社日用甲。孔氏曰:《郊特牲》云祀社,‘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用戊周公告营洛邑始成,非常祭也。”4-424页按《礼记》,社日应选甲日,民间不传,而有依《召诰》选择上戊日者。但大部分是二月二,显示以神灵的诞辰日为祭祀时间最符合民间的记忆方式。
仪式周期:二月二至上戊日,对应祭神——祈谷。记载了“长吏试耕于籍田,劝农”的仪式。钟祥等地二月上戊日祈谷,比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要晚一个月。长阳县社日活动展示了更多细节,比如时间上包括“先一日”的准备,“先夜”的前奏,当日的“食寿面,饮福酒”,特别有意思的是记载了衙署有书役祭祀“衙神土地”的仪式,与松滋等县的“长吏试耕于籍田,劝农”互为补充,体现了“官方”融合于民俗的内涵。祭神仪式中,祭祀对象有更加清晰的描述,如《公安县志》:“翁,社神;媪,蚕神;金甲,谷神也。”社饭的成分因地方而有所不同。一些仪式的历史从地方文献记载上可以由《荆楚岁时记》而追溯到南北朝时期。
蚕神的出现反映了南方蚕桑文化的地域性。祈谷仪式中还有“巫”出现。出现了仪式周期中的禁忌——荆门、远安县社日“女不游春,男不踏青”。早稻浸种谓之“社种”,是产稻区的文化符号,出现了泡种、撒种的禁忌。来凤县的“值戊日禁锄犁”,就是民间的禁忌思维——既然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就不能“动土”。
孝感的鞭炮逐虫、云梦元宵夜的“照绝地蚕”、枝江县的“打青醮”、安陆的“禁青苗”显示了驱虫仪式和青苗会的最早开端。此时的“青苗”对应的是冬小麦。同时“照地蚕”“炸虼蚤”也显示,驱虫仪式的对象包括土地之中的害虫,也包括生活环境中的。这一特点在四月八“嫁毛虫”的内涵中得到延续。恩施县的“射虫”仪式在惊蛰“前一夕”,这种习俗大约跟“二月二龙抬头”之后,这段时间为虫害的萌动时期,正好提前射杀它;补充了上戊日的禁忌内涵——“禁锄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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