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岷县青苗会研究论文集:汉人自发宗教称为神仙教

岷县青苗会研究论文集:汉人自发宗教称为神仙教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不论如何变化,我们都应该认识到这种汉族所信奉的宗教形式——民间信仰是中国汉人的自发宗教,目前它是有某种统一体系的多神信仰与崇拜,只是过去没有一个专门的名称来界定这类宗教,并被视为迷信,而没有以对待宗教的政策与态度去对待它。

岷县青苗会研究论文集:汉人自发宗教称为神仙教

上述现象表明民间信仰是普遍存在于大陆与台湾汉人的社会生活中的,而且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这是因为现在人们所指涉的民间信仰是中国汉族传统的自发性民族宗教。其与人为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不同之处在于,其不是由某个教主或人创立的,而是由一个民族在远古时期为了生存、为了生活、为了认识世界、认识自我,企图把握未知的、超越人的能力范围的事物,“把握无限”而自发形成的一种宗教信仰形式。这是因为人类是创造符号的高等动物,是依靠自己所创造的符号来与自然界和想象的世界打交道而不是直接以生物的肉体面对自然界和想象的世界,人类的符号创造是无边无际的,不但可以编织符号结构来调整和规范他们自己的社会生活,而且编织符号结构来处理人与自然界,甚至宇宙的关系。也就是说,当人类企图把握无法用理性实践活动来把握的那些事物、对象与力量时,人类就创造了宗教。中国汉人自发的宗教实践——民间信仰,就是这样一种华夏-汉民族的创造。

由于神是人创造的,因此,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代,汉族的这种自发宗教实践也会随着人的意识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在远古时代,它也许是万物有灵的,而且各个神灵的地位比较平等。而当汉人建立起统一的王国、帝国时,人们建构的神灵体系也逐渐变成与人间的帝国政府的官僚结构一样,有玉皇大帝、王爷、各类大臣、各级官僚,甚至有小里长类的神灵——土地公与社公。但不论如何变化,我们都应该认识到这种汉族所信奉的宗教形式——民间信仰是中国汉人的自发宗教,目前它是有某种统一体系的多神信仰与崇拜,只是过去没有一个专门的名称来界定这类宗教,并被视为迷信,而没有以对待宗教的政策与态度去对待它。所以,我们认为,应将汉人自发的宗教实践——即现在所谓的民间信仰定名为“神仙教”,把它确定为宗教,这样就可以在宪法的基础上对它的性质、地位、作用、利弊等重新界定,并在充分认识它的基础上,利用它有利于经济建设的一面,控制它不利的一面。(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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