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文庙忠孝节义祠
清雍正二年(1724年),皇帝下旨,“旌表节义给银建坊,民间往往视为具文,未曾建立,恐日久仍至泯没,不能使民间有所观感。着于学宫内建忠义祠一所,立石碑一通;于学宫附近处购买基址,建节孝祠一所,立大牌坊一座。其石碑、牌坊将前后忠孝节义之人悉标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春秋祭祀,用阐幽光,以垂永久”。朝臣遵旨议准,“令顺天府、奉天府、直隶各省、府、州、县、卫分别男女,各建二祠。一为忠义孝弟之祠,建于学宫之内,祠门内立石碑一通,将前后忠义孝弟之人刊刻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一为节孝之祠,别择地营建,祠门外建大坊一座,将前后节孝妇女标题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每年春秋二次,令直省各府州县卫守土官致祭。其建立祠宇、碑坊银动用正项钱粮,报工部奏销”[61]。遵照皇帝旨意和朝廷要求,各级政府纷纷建造。忠义祠有的名忠孝祠,有的名忠孝节义祠,也有的建造成两所,分别名忠义祠和节孝祠。祠堂大多在学校内,也有的建造在文庙内。建造在文庙内者,大多在大成门左右,且大多建造在名宦祠、乡贤祠之外。节孝祠朝廷明令建造在学校附近,但有的也建造在学校内,极个别的甚至建造在文庙内。
浙江慈溪文庙忠孝节义祠
清雍正二年(1724年),皇帝下旨,“旌表节义给银建坊,民间往往视为具文,未曾建立,恐日久仍至泯没,不能使民间有所观感。着于学宫内建忠义祠一所,立石碑一通;于学宫附近处购买基址,建节孝祠一所,立大牌坊一座。其石碑、牌坊将前后忠孝节义之人悉标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春秋祭祀,用阐幽光,以垂永久”。朝臣遵旨议准,“令顺天府、奉天府、直隶各省、府、州、县、卫分别男女,各建二祠。一为忠义孝弟之祠,建于学宫之内,祠门内立石碑一通,将前后忠义孝弟之人刊刻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一为节孝之祠,别择地营建,祠门外建大坊一座,将前后节孝妇女标题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每年春秋二次,令直省各府州县卫守土官致祭。其建立祠宇、碑坊银动用正项钱粮,报工部奏销”[61]。遵照皇帝旨意和朝廷要求,各级政府纷纷建造。忠义祠有的名忠孝祠,有的名忠孝节义祠,也有的建造成两所,分别名忠义祠和节孝祠。祠堂大多在学校内,也有的建造在文庙内。建造在文庙内者,大多在大成门左右,且大多建造在名宦祠、乡贤祠之外。节孝祠朝廷明令建造在学校附近,但有的也建造在学校内,极个别的甚至建造在文庙内。
浙江慈溪文庙忠孝节义祠
清雍正二年(1724年),皇帝下旨,“旌表节义给银建坊,民间往往视为具文,未曾建立,恐日久仍至泯没,不能使民间有所观感。着于学宫内建忠义祠一所,立石碑一通;于学宫附近处购买基址,建节孝祠一所,立大牌坊一座。其石碑、牌坊将前后忠孝节义之人悉标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春秋祭祀,用阐幽光,以垂永久”。朝臣遵旨议准,“令顺天府、奉天府、直隶各省、府、州、县、卫分别男女,各建二祠。一为忠义孝弟之祠,建于学宫之内,祠门内立石碑一通,将前后忠义孝弟之人刊刻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一为节孝之祠,别择地营建,祠门外建大坊一座,将前后节孝妇女标题姓氏于其上,已故者设牌位于祠中。每年春秋二次,令直省各府州县卫守土官致祭。其建立祠宇、碑坊银动用正项钱粮,报工部奏销”[61]。遵照皇帝旨意和朝廷要求,各级政府纷纷建造。忠义祠有的名忠孝祠,有的名忠孝节义祠,也有的建造成两所,分别名忠义祠和节孝祠。祠堂大多在学校内,也有的建造在文庙内。建造在文庙内者,大多在大成门左右,且大多建造在名宦祠、乡贤祠之外。节孝祠朝廷明令建造在学校附近,但有的也建造在学校内,极个别的甚至建造在文庙内。
“台南文庙”节孝祠内景
对于忠孝节义之士,朝廷制定了详细的表彰办法。“凡旌表节孝之礼,宗尝觉罗由宗人府核奏,部覆题旌。宗尝以孝著者,诸王以下至闲散宗尝,公主、福晋以下至闲散宗尝之妻若女,均降勒褒奖,赐银币有差。若以女守贞及闲散宗尝之妻守节者如之觉罗节孝,赐建坊银加币”;“夫亡殉节者,请旨赐羊酒楮帛,内阁撰文,遣官致祭。八旗由佐领报都统,直省由州县报督抚、学政,均详具实迹,造册送部核定,岁终汇疏以闻”;“孝子崇祀忠义孝弟祠”;“其节妇自年三十至五十,或年逾四十而殒、守节已阅十五年以上者,赐‘清标彤管’四字以表其闾,仍于节孝祠内汇姓氏勒诸贞珉,其有奇节苦行者各赐银三十两建坊里门,春秋祭于祠内”;“孝女与孝子同”;“贞女、烈妇与节妇同”;“凡旌表义行之礼,民有屡世同居和睦无间者,建坊里门,题名忠义孝弟祠”。
表彰的忠孝节义之士均为本地人士,所以各地并不相同。
附祀人士的祭祀,国家也有规定。“顺治初年定,直省府州县建名宦乡贤二祠于学宫内,每岁春秋释奠,于先师同日,以少牢祀,名宦乡贤皆地方官主祭行礼。”[62]忠孝节义之士的祭祀也是春秋二次,由地方官主祭。
【注释】
[1]《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2]《后汉书》卷一〇九上《儒林列传上》。
[3]《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4]《礼记·文王世子》。
[5]《礼记集说》卷五十一。
[6]《后汉书》卷十四《礼仪上》。
[7]《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
[8]《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
[9]《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上《儒学》。
[10]《隋书》卷二《高祖下》。
[11]《经济类编》卷四十一《礼仪类三》。
[12]《周书》卷七《宣帝纪》。
[13]《隋书》卷三《炀帝上》。
[14]《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儒学》。
[15]《五礼通考》卷一百二十一《祀孔子》。
[16]《旧唐书》卷二十四《礼仪志四》。
[17]〔宋〕孔传:《东家杂记》卷上。
[18]《史记》卷四《孔子世家》。
[19]〔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7页。
[20]《孟子·万章下》。
[21]《明史》卷五十《至圣先师孔子庙祀》。
[22]〔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293页。
[23]《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8358页。
[24]《明史》卷五十“礼四·吉礼四”,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7914页。
[25]〔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03页。
[26]《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
[27]〔西晋〕潘尼:《释奠颂》,见《晋书》卷五十五《潘安传》。
[29]〔明〕陈镐:《陋巷志》卷四《恩典志》。
[3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31]《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3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1页。
[3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3页。
[3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4页。
[36]《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
[37]《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8]《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39]〔清〕孔尚任:《阙里志》,见《孔尚任新阙里志校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40]黄进兴:《优入圣域》,中华书局,2010年,第218页。
[41]《文献通考》卷四十四《祠祭褒赠先圣先师》。
[42]《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43]《大金集礼》卷三十六《宣圣庙》。
[44]《元史》卷七十六《祭祀五·宣圣》。
[45]《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
[46]《政和五礼新仪》卷一百二十一《释奠文宣王仪》。
[47]《金史》卷三十五《宣圣庙》。
[48]《大唐开元礼》卷五十四《国子释奠于孔宣父》。
[49]《礼记·祭仪》。
[5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51]《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5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84页。
[5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页。
[5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18-320页。
[5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4页。
[56]《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
[57]《山东通志》卷十四《学校》。
[58]《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二《风教》。
[59]《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0]《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1]《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2]《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群祀三》。
“台南文庙”节孝祠内景
对于忠孝节义之士,朝廷制定了详细的表彰办法。“凡旌表节孝之礼,宗尝觉罗由宗人府核奏,部覆题旌。宗尝以孝著者,诸王以下至闲散宗尝,公主、福晋以下至闲散宗尝之妻若女,均降勒褒奖,赐银币有差。若以女守贞及闲散宗尝之妻守节者如之觉罗节孝,赐建坊银加币”;“夫亡殉节者,请旨赐羊酒楮帛,内阁撰文,遣官致祭。八旗由佐领报都统,直省由州县报督抚、学政,均详具实迹,造册送部核定,岁终汇疏以闻”;“孝子崇祀忠义孝弟祠”;“其节妇自年三十至五十,或年逾四十而殒、守节已阅十五年以上者,赐‘清标彤管’四字以表其闾,仍于节孝祠内汇姓氏勒诸贞珉,其有奇节苦行者各赐银三十两建坊里门,春秋祭于祠内”;“孝女与孝子同”;“贞女、烈妇与节妇同”;“凡旌表义行之礼,民有屡世同居和睦无间者,建坊里门,题名忠义孝弟祠”。
表彰的忠孝节义之士均为本地人士,所以各地并不相同。
附祀人士的祭祀,国家也有规定。“顺治初年定,直省府州县建名宦乡贤二祠于学宫内,每岁春秋释奠,于先师同日,以少牢祀,名宦乡贤皆地方官主祭行礼。”[62]忠孝节义之士的祭祀也是春秋二次,由地方官主祭。
【注释】
[1]《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2]《后汉书》卷一〇九上《儒林列传上》。
[3]《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4]《礼记·文王世子》。
[5]《礼记集说》卷五十一。
[6]《后汉书》卷十四《礼仪上》。
[7]《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
[8]《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
[9]《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上《儒学》。
[10]《隋书》卷二《高祖下》。
[11]《经济类编》卷四十一《礼仪类三》。
[12]《周书》卷七《宣帝纪》。
[13]《隋书》卷三《炀帝上》。
[14]《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儒学》。
[15]《五礼通考》卷一百二十一《祀孔子》。
[16]《旧唐书》卷二十四《礼仪志四》。
[17]〔宋〕孔传:《东家杂记》卷上。
[18]《史记》卷四《孔子世家》。
[19]〔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7页。
[20]《孟子·万章下》。
[21]《明史》卷五十《至圣先师孔子庙祀》。
[22]〔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293页。
[23]《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8358页。
[24]《明史》卷五十“礼四·吉礼四”,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7914页。
[25]〔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03页。
[26]《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www.daowen.com)
[27]〔西晋〕潘尼:《释奠颂》,见《晋书》卷五十五《潘安传》。
[28]〔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泗水》。
[29]〔明〕陈镐:《陋巷志》卷四《恩典志》。
[3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31]《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3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1页。
[3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3页。
[3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4页。
[36]《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
[37]《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8]《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39]〔清〕孔尚任:《阙里志》,见《孔尚任新阙里志校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40]黄进兴:《优入圣域》,中华书局,2010年,第218页。
[41]《文献通考》卷四十四《祠祭褒赠先圣先师》。
[42]《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43]《大金集礼》卷三十六《宣圣庙》。
[44]《元史》卷七十六《祭祀五·宣圣》。
[45]《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
[46]《政和五礼新仪》卷一百二十一《释奠文宣王仪》。
[47]《金史》卷三十五《宣圣庙》。
[48]《大唐开元礼》卷五十四《国子释奠于孔宣父》。
[49]《礼记·祭仪》。
[5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51]《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5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84页。
[5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页。
[5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18-320页。
[5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4页。
[56]《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
[57]《山东通志》卷十四《学校》。
[58]《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二《风教》。
[59]《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0]《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1]《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2]《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群祀三》。
“台南文庙”节孝祠内景
对于忠孝节义之士,朝廷制定了详细的表彰办法。“凡旌表节孝之礼,宗尝觉罗由宗人府核奏,部覆题旌。宗尝以孝著者,诸王以下至闲散宗尝,公主、福晋以下至闲散宗尝之妻若女,均降勒褒奖,赐银币有差。若以女守贞及闲散宗尝之妻守节者如之觉罗节孝,赐建坊银加币”;“夫亡殉节者,请旨赐羊酒楮帛,内阁撰文,遣官致祭。八旗由佐领报都统,直省由州县报督抚、学政,均详具实迹,造册送部核定,岁终汇疏以闻”;“孝子崇祀忠义孝弟祠”;“其节妇自年三十至五十,或年逾四十而殒、守节已阅十五年以上者,赐‘清标彤管’四字以表其闾,仍于节孝祠内汇姓氏勒诸贞珉,其有奇节苦行者各赐银三十两建坊里门,春秋祭于祠内”;“孝女与孝子同”;“贞女、烈妇与节妇同”;“凡旌表义行之礼,民有屡世同居和睦无间者,建坊里门,题名忠义孝弟祠”。
表彰的忠孝节义之士均为本地人士,所以各地并不相同。
附祀人士的祭祀,国家也有规定。“顺治初年定,直省府州县建名宦乡贤二祠于学宫内,每岁春秋释奠,于先师同日,以少牢祀,名宦乡贤皆地方官主祭行礼。”[62]忠孝节义之士的祭祀也是春秋二次,由地方官主祭。
【注释】
[1]《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2]《后汉书》卷一〇九上《儒林列传上》。
[3]《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4]《礼记·文王世子》。
[5]《礼记集说》卷五十一。
[6]《后汉书》卷十四《礼仪上》。
[7]《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
[8]《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
[9]《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上《儒学》。
[10]《隋书》卷二《高祖下》。
[11]《经济类编》卷四十一《礼仪类三》。
[12]《周书》卷七《宣帝纪》。
[13]《隋书》卷三《炀帝上》。
[14]《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儒学》。
[15]《五礼通考》卷一百二十一《祀孔子》。
[16]《旧唐书》卷二十四《礼仪志四》。
[17]〔宋〕孔传:《东家杂记》卷上。
[18]《史记》卷四《孔子世家》。
[19]〔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7页。
[20]《孟子·万章下》。
[21]《明史》卷五十《至圣先师孔子庙祀》。
[22]〔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293页。
[23]《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8358页。
[24]《明史》卷五十“礼四·吉礼四”,见《二十五史》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7914页。
[25]〔清〕孔继汾:《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03页。
[26]《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
[27]〔西晋〕潘尼:《释奠颂》,见《晋书》卷五十五《潘安传》。
[28]〔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泗水》。
[29]〔明〕陈镐:《陋巷志》卷四《恩典志》。
[3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31]《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3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1页。
[3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3页。
[3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4页。
[36]《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
[37]《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38]《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39]〔清〕孔尚任:《阙里志》,见《孔尚任新阙里志校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40]黄进兴:《优入圣域》,中华书局,2010年,第218页。
[41]《文献通考》卷四十四《祠祭褒赠先圣先师》。
[42]《宋史》卷一〇五《文宣王庙》。
[43]《大金集礼》卷三十六《宣圣庙》。
[44]《元史》卷七十六《祭祀五·宣圣》。
[45]《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
[46]《政和五礼新仪》卷一百二十一《释奠文宣王仪》。
[47]《金史》卷三十五《宣圣庙》。
[48]《大唐开元礼》卷五十四《国子释奠于孔宣父》。
[49]《礼记·祭仪》。
[50]《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
[51]《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67页。
[52]《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84页。
[53]《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1页。
[54]《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318-320页。
[55]《阙里文献考》卷十四《祀典一》,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94页。
[56]《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
[57]《山东通志》卷十四《学校》。
[58]《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二《风教》。
[59]《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0]《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1]《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七十一《礼部·仪制清吏司·风教》。
[62]《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群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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