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配享孔子的是孔子最好的弟子颜回。明《陋巷志》说,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刘邦经过鲁国,“以太牢祀孔子,以颜子配享”[29]。其实早期文献并没有这样的记载。
颜回配享孔子应该是在东汉后期。从祢衡(173―198)撰写的《颜子赞》看,此时颜回已经“配圣馈,图辟雍”,在国家最高学府配享孔子了。这个记载也能够说明,东汉后期孔子已经成为国家最高学府的主祀。
颜回像
魏正始二年(241年)、五年、七年,魏主齐王曹芳因为初通《论语》《尚书》《礼记》,分别派官到国学祭祀孔子,都是以颜回配享的。东晋宁康三年(375年),晋孝武帝讲通《孝经》,以中堂为太学释奠孔子,也是以颜回配享的。北齐皇帝释奠,“以一太牢释奠孔父,配以颜回”。不仅皇帝释奠孔子以颜回配享,太子讲通儒经亦然。西晋元康二年(292年)皇太子讲通《孝经》、东晋太兴二年(319年)皇太子讲通《论语》,均释奠孔子,也都是以颜回配享的。梁大同七年(541年)皇太子释奠,还令杜之伟撰写了颜子的登歌歌词。北齐将学校推广到郡国,“郡学则于坊内立孔颜庙”,国学每月旦师生“拜孔揖颜”,也都是以颜回配享的。
唐武德七年(624年),以周公为先圣,降孔子为先师配享。贞观二年(628年)恢复孔子先圣的称号,颜回仍然为配享。
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二月壬申,诏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肃、王辅嗣、杜元凯、范宁等二十一人,代用其书,垂于国胄,自今有事于太学,并命配享宣尼庙堂”[30]。其实是二十二人,漏掉了贾逵。但此配享并非后世意义上附飨第一等的配享。唐开元八年(720年),国子司业李元瓘建言中说得很清楚,“先圣庙为十哲象,以先师颜子配,则配象当坐,今乃立侍。余弟子列象庙堂不豫享,而范宁等皆从祀。请释奠十哲享于上,而图七十子于壁。曾参以孝受经于夫子,请享之如二十二贤”[31],配享只有颜子,二十二贤只是从祀。
唐永微二年(651年)又改周公为先圣,孔子再次为配享,颜回降为从祀。唐显庆二年(657年)最终确定孔子为先圣,颜回恢复配享。
配享东位颜回与子思塑像(www.daowen.com)
宋元丰六年(1083年),吏部尚书曾孝宽向皇上建言,孟子有庙而无爵命,可加封他为“邹国公”,“自孔子没,先王之道不明。发挥微言,以绍三圣,功归孟氏,万世所宗。厥惟旧邦,实有祠宇,追加爵号,以示褒崇。可封邹国公”,但没有从祀文宣王庙。次年,晋州教授陆长愈上疏说,朝廷既封孟子为邹国公,礼宜从祀,请今后春秋释奠并以颜子、孟子二人配享。太常寺详议认为“孟子异代,非及门弟子,不允所请”。礼部侍郎林希建言,“唐贞观二十一年以伏胜、高堂生之徒与颜子俱配享,至今从祀,岂必同时。孟子于孔门当在颜子之列”[32],请以孟子配享,设位兖国公之次,获得朝廷同意,配享增加至两位。
宋崇宁三年(1104年),蔡京执政,借恢复王安石新法之名,建议将王安石送进文庙配享,位居颜回、孟轲之下,同时将王安石的儿子王雾送进文庙从祀。王安石父子从祀文庙,遭到另一派朝臣的反对。宋靖康元年(1126年),右谏议大夫杨时上书皇帝,指责王安石学术荒谬,“乞追夺王爵,明诏中外,毁去配享之像,使邪说淫辞不为学者之惑”[33],最终将王安石赶出大成殿,赶进两尻从祀。南宋淳熙三年(1176年)赵粹中、四年李焘相继建言罢去王安石的从祀,朝臣争议,最后将王雾赶出文庙。到南宋淳祐四年(1244年),宋理宗终于诏令将王安石赶出文庙:“王安石谓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为万世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黜之!”[34]
南宋淳熙三年,淇迈上疏说“孟子配食与颜子并,其师子思、子思之师曾子亦在下。此两者于礼、于义,实为未然”,请求改正,但未获得朝廷同意。南宋咸淳三年(1267年),度宗诏令礼臣商议以曾参、子思配享,“孔子独称颜回好学,固非三千之徒所同也,而其学不传,得圣传者独曾子。曾子传子思,子思传孟轲。忠恕两语深契一贯之旨,《中庸》一书丕阐前世之蕴,而孔子之道益著。向非颜曾思孟相继演绎,著书垂训,中更管商杨墨佛老,几何其不遂泯哉!今大成惟颜孟侑食,曾思不预,尚为阙典。先皇帝迹道统之传,自伏羲以来著十三赞,孔子而下颜曾思孟昭然具在,其非以遗我后人乎?其令礼官议可升曾思侑食”,议后“封曾参郕国公,子思沂国公,与颜孟并配享”[35],确定了孔子庙四位配享。由于当时北方在蒙古人统治之下,四配只奉祀在南方,北方孔子庙仍然只有两配。元延祐三年(1316年),御史中丞赵世延上言朝廷,南北孔子庙祭礼不宜有异,“乃诏春秋释奠以颜曾思孟配享”,从此全国孔子庙都设四配。元至顺元年(1330年)加封四配分别名兖国复圣公、郕国宗圣公、沂国述圣公、邹国亚圣公。
配享历史上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曾参到底何时配享。
配享西位曾子和孟子塑像
《阙里文献考》收录有唐总章元年(668年)高宗加封颜子、曾子的诏书:“皇太子弘近因释菜,齿胄上庠,祗事先师,驰心近侍,仰崇山而景行,眷曩哲以勤怀,显颜曾之特高,扬仁义之双美,请申褒赠,载甄芳烈。朕嘉其进德,冀以思齐,训诱之方,莫斯为尚。颜回可赠太子少师,曾参可赠太子少保,并配享。”其实,《五礼通考》引自《册府元龟》的此诏书并没有“并配享”三字。明代邱浚(1421―1495)认为,“此后世追赠孔门弟子之始,而以曾参配享亦始于此”。清代秦蕙田(1702―1764)认为,“曾子配享乃在睿宗太极元年,非高宗时也”。秦蕙田的观点似乎是对的。《旧唐书》载太极元年二月“丁亥,皇太子释奠于国学,追赠颜回为太子太师,曾参为太子太保,每年春秋释奠以四科弟子、曾参从祀,列于七十二贤之上”[36],《新唐书》记载:“睿宗太极元年以兖州隆道公近祠户三十供洒扫,加赠颜回太子太师,曾参太子太保,皆配享”[37]。曾参于唐太极元年(712年)配享似乎是对的,但其实不然。《新唐书》还记载:“明年,司业李元瓘奏:‘先圣庙为十哲象,以先师颜子配,则配象当坐,今乃立侍。余弟子列象庙堂不豫享,而范宁等皆从祀。请释奠十哲享于上,而图七十子于壁。曾参以孝受经于夫子,请享之如二十二贤。’乃诏十哲为坐象,悉豫祀,曾参特为之象,坐亚之,图七十子及二十二贤于庙壁。”唐开元八年(720年)时仅有颜回一人配享,十哲中的其他九人仅设像而未享受祭祀。李元瓘请求曾参“享之如二十二贤”,此前曾参根本没有被奉祀,更不会配享;经李元瓘奏请后曾参才从祀,位于十哲之后,也不是配享。开元二十八年,七十二贤全部预祀,颜子封兖公,九哲封侯,曾参与其他六十七位弟子一样封伯。从爵位看,他比配享的颜子低两等,比九哲低一等,不可能是配享。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加封孔子弟子,独配享的颜回为国公,封兖国公,九哲封公,其他弟子封侯,曾参位于其他弟子之首,获封瑕邱侯,也没有配享。《宋史》明确记载:“以兖国公颜回、邹国公孟轲、舒王王安石配享殿上,琅琊公闵损、东平公冉耕、下邳公冉雍、临淄公宰予、黎阳公端木赐并西向,彭城公冉求、河内公仲由、丹阳公言偃、河东公卜商、武城侯曾参并东向。”[38]曾子位于九哲之后,属于配祀。曾子配享其实是在南宋咸淳三年。
配享历史上其中一件大事是孟子被罢。《明史》“钱唐传”记载说,“帝尝览《孟子》,至‘草芥’‘寇雠’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入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恳,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然卒命儒臣修《孟子节文》云”。钱唐没有获罪其实是在为尊者讳。孔尚任《阙里志》记载:“明淇武二年,太祖高皇帝览《孟子》‘土芥’‘寇雠’,谓非人臣之所宜言,诏去其配享,有谏者以不敬论,且命金吾射之。象山县钱唐为刑部尚书,抗疏入谏,舆棕自随,袒胸受箭,且曰:‘臣得为孟轲死,死有余荣。’太祖览其情词凯切,为之感动,遂复孟子祭,仍命太医院疗钱唐箭疮焉。”钱唐抬着棺材上谏,让朱元璋难堪,为了维护皇帝的权威,只能让金吾射之,只是没有将他射死,射后再让太医院医生为他治疗箭伤。第二年,朱元璋赞扬孟子“辨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39],下令恢复孟子配享,但令臣下删去不利于皇帝专权的内容,编选了《孟子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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