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会议定于下午三时开始。下午一时毛泽东就来到怀仁堂东侧的游泳池。一时四十分找陶铸、江华、周小舟三位省委书记谈了一会儿,约半个多小时,随后进入会场。
据参加那次会议的一位省委书记回忆,当时会议的气氛是比较平和的,毛泽东作报告时也显得轻松自如,批评“小脚女人”时还连说带笑。可以想像,毛泽东十分自信地认为,他对农业合作化的形势估计和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对“右倾错误”的批判也是正确的,对于指导合作化运动的一套政策和步骤已成竹在胸。
毛泽东的报告,一开头就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1]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
这就是毛泽东对当时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基本估计,和对农业合作化采取的指导方针。
他批评在浙江采取的“坚决收缩”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他认为,这些人是“胜利吓昏了头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不对。他们不去看问题的本质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强调那些非本质方面、非主流方面的东西,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他甚至认为这些人“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2]
毛泽东不是不了解,要把大约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并且进而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革,是有很多困难的。但是,他认为这些困难是能够克服的。他说,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多地少,时有灾荒和经营方法落后,致使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仍然有困难。他们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只有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因此他断定,中国的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中国共产党又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
这是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全部立论的基础,是把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的主要根据。
毛泽东的报告用了相当的篇幅从农业合作化与工业化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证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而批评邓子恢等人采取了“特别迟缓的速度”。
他说:“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
他又说:“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
他说:“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步骤,毛泽东提出,准备以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合作化,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即一九六七年完成,而且采取逐步前进的办法。
他对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的进程作出一个大致规划: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3]同时,他已经看到,由于中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他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
在生产上,毛泽东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4]
毛泽东三番五次地提出,农业合作社必须增产,不能减产。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农业合作化成败的关键。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现有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增产的,这就给毛泽东以信心和勇气,大刀阔斧地推进合作化,这也是他用来说服和批评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们的主要事实依据。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总结了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基本经验,提出不少重要的有独创性的政策思想和理论观点。这个报告,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和基本指导方针的许多论述是正确的。其中关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相互关系的论述,是非常精辟的;对于农业合作化发展步骤的规划,大体上也比较稳妥。但是,由于这个报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批判“右倾”,把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际步骤和计划上更稳当一些的邓子恢等,说成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这样一来,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不同意见就很难再发表,关于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实行起来势必要打乱;关于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种逐步发展的步骤,也难以保证实施。
毛泽东在指导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中间,历来注意在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防止另一种倾向。他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后来在修改这个报告时,加写了这样一些话:“我们必须反对任何没有准备的不顾农民群众觉悟水平的急躁冒进的思想”;“反对不顾质量、专门追求社和农户的数目字的那一种倾向”;“必须一开始就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在发展了一批合作社之后,必须有一个停止发展进行整顿的时间,然后再去发展一批合作社。那种不许有停顿、不许有间歇的思想是错误的”。这些话是正确的,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来说,很希望这些话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以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而不发生重大偏差。但是,在反“右倾”的巨大政治压力下,在群众运动大发动的情况下,这些话的分量和实效被大大地削弱了,冲淡了,甚至就不算数了,大家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一方面,而是一味求快,甚至脱离实际条件去求快,以致带来许多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八月一日结束。八月三日,毛泽东约邓子恢谈了一次话,从下午二时三十分谈到四时四十五分。八月七日,毛泽东便去北戴河了,一面休息,一面摆脱其他工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稿,精心指导全国的合作化运动。他每天下午到海水浴场游泳三四个小时,晚上工作,直至次日凌晨两三点钟,有时到六七点钟。
根据这次省市委书记会议讨论的意见,毛泽东对报告稿所作的修改和补充,主要是增加了关于建社准备工作的一段和苏联经验的两段。八月二十三日将修改本送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董必武、彭德怀、陈伯达、陆定一、陈毅、谭震林、邓子恢、李富春十三人征求意见。
八月二十六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将报告(修正本)发给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他们印发各级党委直到农村党支部。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农业合作化进入一个新阶段,即迅猛发展的阶段。会后,各省、市、自治区立即召集扩大会议等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和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研究本地区的农业合作化问题。各地一致表示完全拥护这个报告,都说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深刻的启示。同时,检讨和批评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思想。有的省委检讨说,“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有右倾思想,表现在怕多、怕乱”。“没有去想一下省委对运动的领导是否放手,是否有领导大运动的气魄,对建社条件有限制太严太死的缺点”。[5]有的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要“逐级做好思想发动,批判克服右倾思想,各级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6]有的省委提出,“必须严格批判右倾思想,首先从领导上彻底解决问题”,“合作社大发展的条件是具备的,困难也是可以克服的”。[7]许多省纷纷提出提前完成合作化的规划。
毛泽东在北戴河每天阅读省、市、自治区党委送来的报告,他读得非常认真、仔细,圈、点、批、画,还修改文字。他还从中选出一些重要的报告,以中共中央名义加写批语,转发各地。
批语的基调仍然是反“右倾”。各地已出现头脑发热的现象,毛泽东的批语却在继续加温。他在安徽省委报告上写的批语说:“安徽省委尖锐地批判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这种批判是完全必要的。”[8]在这以前,只是讲“右倾思想”、“右的错误”,这个批语使用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在辽宁省委报告上所写的批语,再次强调,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必须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相适应,不可只强调工业化,减弱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势必遇到极大的困难,“而目前党内正有许多人还不了解这一点”。[9]
九月二十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写出一个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向中央并毛泽东主席的检讨报告。毛泽东看了报告,批了一些意见,送刘、周、陈、朱、彭真、邓小平、陈伯达、廖鲁言即阅,退邓子恢。毛泽东批的意见,口气严厉,上纲很高,远远超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右倾”的程度。例如,他说:“你们脑子里藏着相当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实际上你们有一条路线,有一个方针,而这是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所以在长时间内中央总是不能说服你们,即使经过严重的批评还是说不通,还是要坚持你们自己的东西。直到八月一号的会议才开始认真地转变过来,是否彻底也还是问题”。[10]
毛泽东的批语,在尖锐地批判“右倾”,催促各地加快合作化步子的同时,也提醒各地务必注意做好现有合作社的整顿工作。湖北省委的报告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他在批语中写道:“关于用大力、分几次、认真地而不是走马看花地整顿现有合作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湖北报告中没有提到,中央希望你们严重地加以注意”。[11]毛泽东所以强调地提出这个问题,是担心在合作化快速发展的时候,如不把现有合作社真正整顿好,合作社是不会巩固的,甚至还会出乱子。他对一些地方在合作化运动中采取的比较稳妥的办法,比如山西省委提出的“不要急于办大社”、“居住极为分散的山庄窝铺不宜建社”等等,加以肯定,并转发各地参考。
毛泽东在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想着农业增产问题。他在批转河北省委的一个报告时,要求各地都要作出农业增产的规划,写道:“这个报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除合作化规划之外,作了全省的农业增产规划,请你们着重地加以研究。中央要求全国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一律仿照河北办法……对自己区域的农业增产问题,经过研究,做出全面的规划,报告中央,是为至要。”[12]用了“是为至要”四个字,可见毛泽东对这个问题多么重视。此时,毛泽东已开始在酝酿制订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了。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工作中,长期以来实行一个重要口号,叫做“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是不是仍然适用?对这个问题,《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没有作出回答。有人认为,我们党现在似乎放弃了这个口号。毛泽东在转发福建省委的报告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关于‘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在内)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确的”。“有人说,现在的提法似乎是放弃‘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这个口号了,这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放弃这个口号,而是使这个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是按照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对于合作化运动是否采取积极态度来划分的。这即是说,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相当于老贫农,作为依靠对象,而两部分上中农,则相当于老中农,作为巩固地团结的对象”[13]。
这里所说的,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毛泽东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为慎重起见,他把这个批语送给周恩来、陈伯达、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邓子恢传阅,并且嘱咐:“如有不同意见,请少奇同志召集会议讨论一次,待我返京斟酌后再发。”[14]这个批语,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并略作补充后,作为中央指示于九月七日下发,从此成为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的一个规范的表述。
毛泽东在北戴河期间,除了每天批阅各地送来的报告,主要为召开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作准备,同时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
八月二十七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发给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通知说:“今年国庆节前后,中央有可能召集各省市委区党委书记和各地委书记来京参加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中央会议。因此请你们预作准备,并请你们通知各地委书记作准备。”[15]这时还没有说开中央全会。九月五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十月间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正式通知,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后,于九月七日发出。
毛泽东作为党的主席亲笔起草会议通知这不是第一次,但这次通知写得别具特色。他要求参加会议的上海局,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和区党委、地委的书记的发言,都要写成发言稿,并且根据各省地域的大小和各省、各地区合作化经验的多少,规定了各省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发言稿的字数。通知要求:“发言内容主要讲合作化,应占字数十分之七至八左右,可以连带说一点粮食三定、社会镇反和建党整党等项工作的意见,连同召开八大问题,总共占字数十分之二至三左右。发言内容应尽可能有较深刻的思想性,而以具体经验和计划数字充实和证明之。”[16]
八月二十一日,毛泽东通知陈伯达到北戴河,研究为七届六中全会准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决议的起草问题。同时,要廖鲁言负责修改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九月四日,毛泽东与周恩来、陈伯达、廖鲁言最后审定这两个文件,六日印发在京中委、候补中委、中央各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部各副部长和秘书长,征询修改意见。
九月五日,毛泽东由北戴河回到北京。六日,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试行草案。会后,同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对文件作了两次修改。十一日晚,再次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决议草案。毛泽东将修改后的决议草案审阅完毕时,已是次日清晨四点钟。他写了一个批示,要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陈伯达当天将决议草案看完后,要杨尚昆立即把它印发在京中委等,同时用飞机分送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征求修改意见,于月底来京参加六中全会时带来。十三日,同刘少奇、陈云、邓小平听取李先念关于召开九省粮食会议的汇报。十四日,离开北京,再去北戴河,一直住到二十五日。
九月中下旬的北戴河,气候已渐渐进入中秋,秋风阵阵,不时给人几丝寒意。然而毛泽东游泳的兴致很高,每天下海,风雨无阻。有一天,大雨瓢泼,狂风卷起的巨浪一人多高,毛泽东还是下海游了十分钟。
毛泽东再次到北戴河,主要是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关于这部书的编辑情况,毛泽东自己说过:“我用十一天的功夫,关了门,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文章。先是请廖鲁言同志同农村工作部的同志他们看了一千几百篇,选了一百二十几篇,然后我对这一百二十几篇搞了十一天,包括改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是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快,所有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17]从九月十五日开始编书,到二十五日写好序言、返回北京,正好是十一天。
《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一开头就这样提出问题:“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是:基本上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同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恢复时期的三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在我们党内,对于这个总路线的提法和时间的规定,从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实际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在目前,主要地表现在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18]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同意见的分歧,超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的提法。
毛泽东非常看重这些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材料。他在序言中写道:“这些材料很有说服力,它们可以使那些对于这个运动到现在还是采取消极态度的人们积极起来,它们可以使那些到现在还不知道怎样办合作社的人们找到办合作社的方法,它们更可以使那些动不动喜欢‘砍掉’合作社的人们闭口无言。”又说:“在几万万农民中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就全国来说,时间还不算很久,经验还不算很多。特别是我们还没有在全党进行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这就使得很多的同志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提起注意,不明了这个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使得党内的意志还不统一。现在我们党的六中全会很快就要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即将作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新的决议。我们应当根据这个决议做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使得全党的意志统一起来。这本书的出版,对于这一次宣传工作,可能是有些帮助的。”[19]
把来自实际生活中的典型材料,加以汇集,在党内进行宣传学习,以利贯彻党的路线,推广群众中创造的新经验,加紧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且用来说服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人们,这是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中常常采取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大革命时期的一九二六年主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时,他主编《农民问题丛刊》以推动农民运动,用了这个方法;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九三七年和一九四一年先后两次编辑《农村调查》以倡导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和思想原则,用了这个方法;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九五五年,为了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他又用了这个方法——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编成后,毛泽东决定印发即将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人手一部。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于十月四日至十一日在北京怀仁堂举行。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就此作出决议。同时,还讨论关于召开中共八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这是一次扩大的中央全会,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还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和区党委、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四百五十一人。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彭真、邓小平等八十人在会上发言,另有一百六十七人作书面发言。
发言的人一致拥护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给以高度评价。刘少奇在发言中说:“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是从规定党的总路线以来,为进一步地贯彻实现总路线而斗争的一个极关重要的历史文件。”[20]邓小平说:“毛主席的报告不只是从理论到实际最透彻地解决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方面,具有普遍的意义。”[21]
会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许多发言的人认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是两条路线的分歧,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认为犯“右倾”错误的同志,不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而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和富裕中农的立场。发言者强调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强调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必须建立贫农的优势。有些发言,用个别事例,夸大地说明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如何迅速地不断高涨,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者”进行猛烈的批评。有些地方上的同志提出,晚解放区同老解放区一样,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山区也可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出,不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都存在着这种情况。
由于继续批“右倾”,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意见出现一边倒的形势。这个情况,从一些中央领导人的发言中也能反映出来。例如朱德说:“我听到同志们的讲话都很有信心,叫我这个素来乐观的人更加乐观了。我估计在全国农村中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可能会比中央预定的速度要快些。”[22]刘少奇也说:“根据各省委地委同志对农业合作化所作的规划的报告,大约将在今后三年至四年内基本上完成全国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速度,可能大大超过我国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合作化的速度,也可能超过毛泽东同志在七月三十一日报告中所提出的速度”[23]。
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结论。
他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次会议,是一场很大的辩论。这是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这场全党性的大辩论,是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引起的,同志们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这场辩论牵涉的面很广,牵涉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的工作,牵涉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涉到镇压反革命,还牵涉到军队,牵涉到外交,总之,牵涉到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应当有这么一次大辩论。因为从总路线发布以来,我们的党还没有这样一次辩论。这个辩论,要在农村中间展开,也要在城市中间展开,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质量,都能够和总路线规定的任务相适应,都要有全面规划。”[24]
这是对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又是对今后在全党展开大辩论、加快各方面工作的一个动员。
毛泽东说,这次全会的重大收获,就是解决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许多争论。他列举了十三个问题。首先是大发展好还是小发展好。他说,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争论很大,现在解决了,主张小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他一些问题,如晚解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山区、落后乡、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办社的问题;没有资金,没有大车,没有牛,没有富裕中农参加,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社容易巩固难”的问题;没有农业机器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得坏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的问题等,他认为经过讨论都解决了。毛泽东对一些观点和说法,诸如“办社容易巩固困难”、“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农村紧张根本由于合作社办得太多了”、“合作社只有三年优越性”等,逐一进行批评。最后,他回答这次会上提出的一个问题:应不应当在最近一个时期办一些高级社?他说,应当办一批。但又说:“关于高级社的条件和应办多少高级社,今天我也不说,条件问题还是请大家加以研究,明年再讲,各地方可以按照情形,实际去办。总而言之,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
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所作的上述总结,把一些需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的问题,把一些需要经过一段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的问题,都说成是“迷信”而加以破除,加以批评,这就很难不助长农业合作化脱离实际地过快发展。
毛泽东根据大家的发言,对全国农业合作化提出一个新的规划:多数地区,到一九五八年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少数地区的一部分,一九五七年春可以基本完成,其中的个别地区在一九五六年春就可以基本完成;少数地区的另一部分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基本完成。什么叫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呢?就是要有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人口加入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规划写进了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所规定的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时间提前了两年。
毛泽东对全会的讨论情况非常满意。他认为经过这次讨论,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的重点应当放在保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有必要提出防“左”的问题。
他说:省(市、区)、地、县这三级必须时刻掌握运动发展的情况,如果遇到情况不对,立即煞车。省、地、县都有煞车的权力。必须注意防“左”。防“左”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机会主义。以后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要比质量,比规格。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我就是怕死牛。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25]
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后第三次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补充的内容,主要也是“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甚至提出:“有些地方是可以暂停一下,从事整顿的;有些地方是可以边发展、边整顿的。有些合作社的部分社员可以让他们退社,个别的合作社可以让它们暂时解散。”[26]
在十一月一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更明确地提出:“从现在起,全国各地的要求,主要是合作社的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因为数量问题已经引起全党注意,而质量问题则还没有引起全党注意。”[27]
毛泽东提出防“左”的问题,提出注重合作社质量、控制合作社发展速度的问题,都十分重要。但反“右倾”的政治气氛毕竟太强,声浪太高,给人们的印象十分强烈,因而毛泽东这些话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足够注意。
七届六中全会主要是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邓子恢在会上作了检讨。从七月三十一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到六中全会之前,毛泽东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批评一直是尖锐而严厉的,甚至认为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一条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自己的路线和方针。等到六中全会一开,毛泽东看见大家一致批评“右倾”保守,思想统一了,问题解决了,邓子恢也作了检讨,这时他对邓子恢的批评,就不再使用严厉的语言了,也不采取“击一猛掌”的办法了,并且还对邓子恢说了一些肯定的话。他说:“邓子恢同志作了自我批评,虽然各小组会上有些同志觉得他讲得还不彻底,但是我们政治局的同志,还有一些同志,谈了一下,觉得基本上是好的。在现在这个时候,他有了这样的认识,已经是好的了。邓子恢同志在过去长期革命斗争中做过许多工作,有成绩,应当承认。”[28]
六中全会的精神贯彻下去后,毛泽东很快收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进展情况的报告。从报来的情况看,到十一月下旬,大多数省的入社农户已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些省的领导人都认为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可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据此,毛泽东作出一个新的判断:“看来各省群众的积极性都很高,如果今冬明春全国各省入社农户最少的能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则可以肯定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全国各省(除新疆自治区)均可以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合作化”。[29]这就是说,合作化的时间,比刚刚通过的六中全会决议又提前了将近两年。
从一九五五年七月到十月,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作为推进和带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一个中心环节,紧紧地抓住。经过党内的一场思想斗争,他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和主张,从思想上为全党所接受,并且郑重地作出决议。全会以后,他最关注的是把决议贯彻到实践中去,变为党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扩大工作成果。
十一月一日,毛泽东离开北京,乘专列南下,五日到达杭州。他一路调查了解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等情况。
这里有一个毛泽东这次南下的行车时刻表,摘自一份档案资料。
“十一月一日,晚九时二十五分专列起站。十一时五十分在天津,停车一小时,与天津市委书记黄火青、副市长万晓塘谈话。
十一月二日,晨六时五十八分,到德州车站,停车一小时,与德州地委书记谈话。上午十时四十三分到达济南,与谭震林、山东省委书记舒同谈话,下午一时结束。晚九时十分,与济南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谈话,九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一时五十六分到达泰安,在火车行进中,继续与泰安地委书记、副书记谈话。
十一月三日,凌晨一时五十四分到达兖州,二时与泰安地委书记谈话结束。二时二十五分与兖州地委书记、副专员谈话。六时四十五分,到徐州,停车一小时,与徐州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九时四十分到达符离集,四十五分与地委书记和专员谈话,十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一时四十五分到蚌埠,十一时五十分与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副省长张恺帆谈话,至下午一时三十分结束。
十一月四日,凌晨一时四十五分到滁州,一时五十四分,与滁州两位地委副书记谈话,二时五十分结束。三时到浦口。三时二十五分与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省长惠浴宇,南京市委书记、市长谈话,五时二十八分结束。七时二十一分到镇江,二十五分与镇江地委书记、专员谈话,八时十八分结束。十时五十四分到无锡,与无锡市委书记、市长谈话,十一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二时四十七分到苏州,与上海局书记柯庆施、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苏州地委书记、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市长谈话,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柯庆施、许建国与毛泽东同行,四时二十五分到达上海。毛泽东在上海下车,到游泳池游泳一个小时后上车继续行进。
十一月五日,早六时与柯庆施、许建国及上海市其他领导人谈话,谈到九时四十分,中间吃早餐。中午,再一次下车游泳一个小时。下午二时四十五分到松江,与松江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三时三十七分结束。下午七时到达杭州。”
这是一次多么紧张的调查工作啊!
毛泽东到杭州后,调查工作继续进行。十一月七日向警卫一中队江苏、浙江籍的七名战士了解农村情况。十一月十日,又向刚刚探家归队的几名战士了解他们家乡的情况。用毛泽东的话说,向这些家在农村的战士调查等于间接地到农村调查。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农业合作化这个大问题已经解决了,很需要有一个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他这次到杭州,作了一路的调查研究工作,也为这件事作了一些准备。他在杭州期间,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的几位省委书记开会,专门研究农业发展规划,搞出了十五条。参加会议的有:柯庆施、王任重、吴芝圃、刘顺元、陶铸、邵式平、舒同、曾希圣、周小舟、江华。
十一月十八日,毛泽东离杭州北上。二十日,到天津。在天津又召集北方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在杭州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条,成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吴德、乌兰夫、白坚、吴砚农、马文瑞、陶鲁笳、黄欧东、欧阳钦。当天晚上回到北京。
毛泽东这次视察南方的主要成果,就是在杭州和天津分别同十四个省、自治区党委书记共同商定了《农业十七条》。这是第一个全面规划我国农业发展远景的蓝图,内容包括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卫生教育、文化设施以及道路建设等等。以后经过不断地修改补充,形成《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共四十条,简称《四十条》,内容比《农业十七条》更为详细而具体了。后来,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回顾《四十条》形成过程时说:“四十条,开头无所谓四十条,不晓得怎么在杭州一次会上七议八议搞出十五条,然后天津一次会加了两条,十七条。在一九五六年一月知识分子会议上讲了一下,然后,再到第二次杭州会议[30]才形成四十条。一年半以后,到去年夏季,在青岛会议上有各省同志参加,中央也有同志参加,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经过去年九月三中全会,大家觉得可以,也提了些意见,加以修改,就形成现在这个草案。”[31]
《四十条》的产生,反映了毛泽东急切地希望改变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积极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消灭危害人民健康的严重疾病,建设一个富庶而环境优美的国家。这个文件也可以看作是毛泽东从抓社会主义改造向抓经济建设工作开始转变的一个标志。由于这个文件是在全党反对“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制定的,人们头脑普遍发热,提出的各项指标大多超越实际可能性,除了农业合作化一项,其他各项都未能如期实现。
六中全会期间,有些省委书记提出,《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材料已经过时了,应当补充新的材料。毛泽东采纳了这个意见。他作结论时说:《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你们可以带回去,看一看,把你们要增的材料送来,哪些应该抽掉的提出来,应该修改的地方加以修改,按语有不对的地方也提出修改意见,限十月二十五日以前报送中央办公厅。
毛泽东十一月下旬从杭州回到北京,自十二月起,就动手重编《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由他的秘书田家英帮助做编辑工作。
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形势发展很快,大大超出了人们的意料,这也是毛泽东始料所不及的。当九月编书的时候,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为三千八百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32]到这次重编的时候,十二月下旬,相隔只有三个多月,入社农户已达到七千五百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三。一场有五亿农民参加的社会大变革,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
毛泽东对此感到很兴奋。在编书的那些日子里,他全神贯注,仔细地精选材料,认真地修改文字。有的材料文字太差,毛泽东改得密密麻麻,像老师批改作文一样。他还对大部分材料重拟题目,把一些冗长、累赘、使人看了头痛的标题,改得鲜明、生动、有力,而又突出文章的主题思想,引人注目。例如有一篇材料,原来的题目是《天津东郊区庄子乡民生、民强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发动妇女参加田间生产》,共三十一个字,毛泽东改为《妇女走上了劳动战线》,只用了九个字,简单明了,又抓住了主题,一看就留下印象。又如另一篇材料,原来的题目是《大泉山怎样由荒凉的土山成为绿树成荫、花果满山》,毛泽东改为《看,大泉山变了样子!》。类似情况还很多。
毛泽东为这本书共写了一百零四篇按语,有十九篇是九月写的,未作改动,其他都是十二月写的或者九月所写而十二月又加以修改的。无论从内容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还是从文字的尖锐性和抒情性来说,十二月写的都远远超过九月写的。这不但反映了农村形势的重大变化,也反映了毛泽东的思想变化。
在新写的按语中,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是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和论述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内容。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几乎带普遍性地在许多地方存在着的、阻碍广大的贫农和下中农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社会上的资本主义势力互相呼应着。对于这样一种情形,这一篇文章算是描写得恰好。作者以极大的愤怒斥责了机会主义者,支持了贫苦农民。有些人虽然顶着共产主义者的称号,却对于现在要做的社会主义事业表现很少兴趣。他们不但不支持热情的群众,反而向群众的头上泼冷水。”[33]在另一个按语中,他写道:“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几乎到处都有,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把一切绊脚石抛在自己的后头。”[34]
对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要算为《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所写的按语了。他说:“在中国,富农经济很弱(在土地改革时期,征收了他们的半封建的那部分土地,老富农大多数已无雇工,他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又很坏),富裕的和比较富裕的中农的力量却是相当强大的,他们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在中国的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贫农和下中农同富裕中农实行和平竞赛表现出来的。在两三年内,看谁增产:是单干的富裕中农增产呢,还是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增产呢?在开头,只是一部分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同单干的富裕中农在竞赛,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还在那里看,这就是双方在争夺群众。在富裕中农的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他们是有时公开地有时秘密地支持富裕中农的。在合作社的这面站着共产党”。[35]
说到农村的两条道路斗争,必然要涉及农村的阶级政策。毛泽东写了一个最长的按语,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他提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这个条件,中农和贫农就不能团结,合作社就不能巩固,生产就不能发展,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实现。”“因此,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一)现在还处于困难地位的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们,首先分批分期引导他们加入合作社,并且选择他们中间觉悟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组成合作社的领导骨干,特别要注意从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里面选择这种骨干分子。”他同时又强调:“在合作社的指导方针方面,必须实行贫农和中农的互利政策,不应当损害任何人的利益。”[36](www.daowen.com)
在新增加的材料中,有几篇是讲办高级社的,毛泽东看了分外高兴,特加写按语,大力推荐。他说:“对于条件已经成熟了的合作社,就应当考虑使它们从初级形式转到高级形式上去,以便使生产力和生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保存了半私有制,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半私有制就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就要求改变这种制度,使合作社成为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集体经营的经济团体。”[37]又说: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合作社,以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安徽佛子岭水库所在的一个乡,全是山地,纵横几十里,就办成了一个大规模的农林牧综合经营的合作社。”[38]毛泽东看完了《高级社利益最大,而且并不难办》一文后,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写下这样的按语:“看完这一篇,使人高兴。希望大家细心一读。希望一切条件成熟了的初级社,将这一篇向社员们宣读一遍,并且加以讨论,以便动员他们高兴地并社升级。这个浙江省慈溪县五洞闸合作社的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39]同样使毛泽东高兴的是,一些地方出现了由互助组直接进入高级社的事情。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这是两个由互助组直接进入高级形式、没有经过初级形式的合作社。有些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以这样做。白盆窑的情况,使人看了高兴。”[40]毛泽东这些按语,直接推动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对于办高级社,毛泽东一直是比较慎重的。要不要很快就办高级社,在一个相当的时间里,党内也不很清楚。直到七届六中全会,毛泽东才作出明确回答:在最近一个时期就应当办一批高级社。尽管他交待说,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而且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但是这个口子一开,许多地方很快就动手做起来。不但办高级社,还办大社;不但由初级社转高级社,而且由互助组直接跳到高级社。
毛泽东为什么对办高级社这样高兴?他的考虑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点出发的。他认为,小规模的、半私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初级社)虽比互助组前进了一大步,但仍在相当程度上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大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毛泽东的这个观点的继续发展,导致后来“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出现。
毛泽东在好几篇按语中,以充满激情的笔调颂扬和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表达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建设富强国家的志气。他写道:“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时间内,‘从山上取来’了大批的生产资料,使得有些参观的人感动得下泪。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41]“勤俭经营应当是全国一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不,应当是一切经济事业的方针。勤俭办工厂,勤俭办商店,勤俭办一切国营事业和合作事业,勤俭办一切其他事业,什么事情都应当执行勤俭的原则。这就是节约的原则,节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42]
以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化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这是毛泽东一贯的思想。他在一篇按语中又重申了这一思想:“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产和增产的程度,作为检验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的标准。”[43]
山东省曲阜县有一个合作社,三年内增产百分之六十七。毛泽东兴致勃勃地看完了这个合作社的材料,写出一篇抒发情怀的按语:“曲阜县是孔夫子的故乡,他老人家在这里办过多少年的学校,教出了许多有才干的学生,这件事是很出名的。可是他不大注意人民的经济生活。他的学生樊迟问起他如何从事农业的话,他不但推开不理,还在背后骂樊迟做‘小人’。现在他的故乡的人民办起社会主义的合作社来了。经过了两千多年仍然是那样贫困的人民,办了三年合作社,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都开始改变了面貌。这就证明,现在的社会主义确实是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比起孔夫子的‘经书’来,不知道要好过多少倍。有兴趣去看孔庙孔林的人们,我劝他们不妨顺道去看看这个合作社。”[44]
毛泽东在按语中还提出了一些著名论点。例如:“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根据农民的生活经验,很具体地很细致地去做,不能采用粗暴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它是要结合着经济工作一道去做的,不能孤立地去做”。
按语还涉及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包括:兴修水利,水土保持,绿化荒山荒地,发展副业,提倡养猪,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等等。
毛泽东所写的一百零四篇按语,合起来有四万多字,可算得上一篇“大文章”。他一直很喜欢这篇“大文章”。后来,他在一次中央会议上说,建国以后,再没有写什么文章了,就是写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还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写了一些按语。
这些按语,充分表现了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度革命热情,对于迅速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坚定信念和急切希望。也充分表现了作为伟大的政治家在领导革命运动中的气势和风格。当年广大干部和群众深深受到它们的感染和影响。许多按语的内容,包含着科学的真理,是长期有效的,不但对于农村,而且对于整个的建设,都是很有意义的。但就总体而言,按语是以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为主旨,对于合作化这个本来是合乎农民需要的变革进程,加以人为地加速,助长了超越客观实际的“左”的倾向。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编工作全部结束。书名叫什么呢?起先曾考虑叫《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后来毛泽东又提出:“书名叫做《五亿农民的方向》如何?”[45]田家英不赞成这个书名,认为书中有许多材料是反映反面情况的,并不能作为五亿农民的方向。他主张仍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向毛泽东陈述了理由,为毛泽东所接受。
编书工作一结束,毛泽东就南下杭州。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杭州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写了序言。序言中说:“这是一本材料书,供在农村工作的人们看的。本来在九月间就给这本书写好了一篇序言。到现在,过了三个月,那篇序言已经过时了。只好重写一篇。”“一九五五年的下半年,中国的情况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中国的一亿一千万农户中,到现在——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下旬——已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所作的报告中,提到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是一千六百九十万户,几个月时间,就有五千几百万农户加入了合作社。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农业合作化的进度这样快,是不是在一种健康的状态中进行的呢?完全是的。”“现在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问题,已经不是批判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速度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在这些方面,而是在其他方面。这里有农业的生产,工业(包括国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营)和手工业的生产,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基本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商业同其他经济部门的配合,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工作同各种经济事业的配合等等方面。在这些方面,都是存在着对于情况估计不足的缺点的,都应当加以批判和克服,使之适应整个情况的发展。”[46]
这个序言表明,毛泽东把他在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开展大辩论以加快各方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展成为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开展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并把它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于一九五六年一月公开出版。原先毛泽东决定发一条出版消息。当田家英把拟好的消息稿送他审阅时,他咯咯地笑起来,说:“这个消息没有用了,已经过时了。”他对田家英说,他很高兴,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都没有这样高兴。对毛泽东来说,全国解放是早已料到的,有了长期思想准备的,而农业合作化的胜利来得这样快,这样顺利,却出乎他的意料。他一向认为,改造几亿个体经营的农民是最艰难的事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做许多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谁知道,这么困难的问题,经过三次会议,作一篇报告,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就如此顺利地解决了。
面对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不无某种担心,一度进入比较冷静的思考。一月十九日,王任重为湖北省高级社发展计划问题打电话给中央农村工作部,说湖北正在召开地委书记会议,一部分人赞成省委的计划,即春耕前全省发展一万个高级社(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就停下来,到秋收前后再发展;另一部分人主张放手发展,春耕前基本实现高级合作化。他认为还是省委的计划比较稳当,不知中央以为如何,为此请示。王任重还说,最近一些报纸的宣传对一部分同志的急躁情绪也有某种刺激作用。于是,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即于十九日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毛泽东当天就作出批示:“同意王任重同志的意见,控制在一万个左右。再送《人民日报》邓拓同志和新华社吴冷西同志,注意在宣传方面加以控制。”
到一九五六年一月底,入社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短短几个月,就达到并超过毛泽东所提出的基本完成合作化的指标。当时,毛泽东曾指出:有些同志脑子发热,报上不要再发表合作化的数字,要强调质量第一。因此,报上没有公布这个数字。到三月底,入社农户的比例已达将近百分之九十。四月底,中央批准按照三月底的数字发布新闻,宣布“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47]
到一九五六年底,全国有百分之九十六的农户入了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高达百分之八十七。原先计划十八年完成的目标,提前了十一年。在中国农业合作化的这个阶段,步子走得过快了。
从一九五一年冬毛泽东主持制定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到一九五六年底完成合作化,用了五年时间。这五年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从一九五一年底到一九五五年上半年为第一阶段,从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到一九五六年底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和初级社,总的说来,基本上是在稳步而健康的情况下发展的(尽管也出现过一些波澜),互助合作的优越性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对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
初级社是中国农民的创造。它的规模不大,一般为二三十户。从生产要素(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力等)的合理配置来说,它大体上是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是适应农民的接受程度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的,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初级社还保存着半私有制,这样既能发挥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又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形成一种比较合理的双重结合。可以设想,如果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那末,后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将会是另一种情况,而避免走上曲折的道路。
但是,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形势骤然起了变化,合作社的发展迅猛异常,出现了全国的合作化高潮。毛泽东对当时的形势作过这样的描述:“一九五五年,在中国,正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胜负的一年。这一决战,是首先经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召集的五月、七月和十月三次会议表现出来的。一九五五年上半年是那样的乌烟瘴气,阴霾满天。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却完全变了样,成了另外一种气候,几千万户的农民群众行动起来,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实行合作化。”[48]
农业合作化的过快发展和表面上的巨大胜利,助长了毛泽东对个人意志的过分自信,更加深信自己的主张总是正确的,而且是能够立即见效的。当然,这不是说,合作化高潮纯粹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这是不可能的。它的产生还有深刻的社会基础。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人民,在革命胜利和建立新国家后,普遍急于摆脱原来的贫困落后状态。中国汪洋大海般的、势单力薄而又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确有发展互助合作的需要。但是,问题出在没有充分估量甚至不顾客观实际的条件和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过急地人为地加速了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从农业合作化的加速进程中,人们看到这样一种情形:毛泽东作为享有崇高威望、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和信赖的领袖,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带领人民取得难以想像的胜利,当他提出一个主张并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的时候,各级干部总是闻风而动,积极贯彻实行,唯恐落在别人后头。这样,往往在相互攀比中又提出一些超过毛泽东预计的情况和规定的指标。这些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使他十分兴奋,又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指标。如此互相影响,循环往复,使得原来提出的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变得逐渐并越来越离开了实际。
毛泽东急于从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急于将小社合并为大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更多地着眼于发挥集体经营的长处和优势力量,而对于农民个体经营(或称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及其生命力和潜在的活力,严重估计不足,往往对它忽略,甚至把它看作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农民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已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所证明。
毛泽东急于并社升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出身而长期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他的心,他的感情,总是同广大贫苦农民息息相通、紧密相联。他认为,大社、高级社利于提高生产力,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尽管存在种种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五六年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总的说来,中国农村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成了两次历史性社会变革。不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主义革命目标,而且完成了对于分散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场广大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没有引起社会震荡,没有出现毛泽东所担心的牲口大批死亡和粮食减产的情况,相反,粮食连年增产。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办了许多单家独户的个体农民根本办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显示出力量,特别是在全国普遍开展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实行机械耕作、机械排灌和科学种田,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
中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受到苏联集体农庄的明显影响,这在当时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中国的高级社又有不少有别于苏联集体农庄的自己的特点和新的创造,特别是采取了与苏联明显不同的逐步实现合作化的道路,并不是简单照搬苏联的模式。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践证明,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评是错误的,邓子恢在合作化步骤上的逐渐演进的主张是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49]
究竟什么是适合中国情况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的发展道路,这是一个新事物,是一个缺乏经验的重大而复杂的经济变革问题,因而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才能一步一步地全面深刻地搞清楚。
【注释】
[1]这句话在毛泽东7月31日作报告时为:“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大风暴就要到来。”8月下旬修改这篇报告时,将“大风暴”改为“高潮”。
[2]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18、424、425、433页。
[3]以上均见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1-433、438页。
[4]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8、439、426页。
[5]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社部署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5日。
[6]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2日。
[7]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地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9日。
[8]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安徽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31日。
[9]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6日。
[10]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检讨报告的批注,手稿,1955年9月26日。
[11]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湖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部署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3日。
[12]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河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规划和农业增产规划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10日。
[13]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福建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7日。
[14]毛泽东给周恩来等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4日。
[15]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手稿,1955年8月27日。
[16]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通知,手稿,1955年9月5日。
[17]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18]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
[19]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
[20]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11日。
[21]邓小平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10日。
[22]朱德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8日。
[23]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11日。
[24]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25]以上均见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26]毛泽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加写的话,手稿,1955年10月13日。
[27]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手稿,1955年11月1日。
[28]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29]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答复甘肃省委并告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电报,手稿,1955年11月30日。
[30]指1956年1月3日至9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的一次会议,讨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毛泽东、谭震林、陈伯达、廖鲁言、陈毅、柯庆施、罗瑞卿、陈丕显、张仲良、张德生、陶鲁笳、林铁、黄欧东、李井泉、舒同、曾希圣、刘顺元、江华、江一真、吴芝圃、王任重、周小舟、陶铸、陈漫远、杨尚奎,共25人。在这次会议上,将十七条扩展为四十条,定名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
[31]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2月18日。
[32]这是1955年10月的统计数字。
[33]《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29页。
[34]《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48、777、778页。
[35]《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48、777、778页。
[36]《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
[37]同上书上册,第285页。
[38]《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
[39]《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
[40]《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294、5页。
[41]《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294、5页。
[42]《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16页。
[43]同上书中册,第45、475页。
[44]同上书中册,第45、475页。
[45]毛泽东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55年12月20日。
[46]《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3、4页。
[47]《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78页。
[48]《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29、730页。
[49]中共中央办公厅1981年3月9日《转发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对邓子恢在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上的所谓“错误”,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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