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无形文化财政策法规建设:北大文化产业评论(2020)

无形文化财政策法规建设:北大文化产业评论(2020)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文化财保护法》中,“文化财”可对应“文化遗产”的概念,主要包括“有形文化财”与“无形文化财”,大致可对应UNESCO遗产话语中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遗”。该法案成为韩国当前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事业的核心法案。据统计,截至现在韩国与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管理条例等已超过100余部。

无形文化财政策法规建设:北大文化产业评论(2020)

1962年,韩国在对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进行了翻译、调查和研究后,正式颁布了自己的《文化财保护法》,并随着遗产保护实践的发展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文化财保护法》的出现意味着在之前观照的“物质文化遗产”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现状与发展也被纳入遗产保护体系中。在《文化财保护法》中,“文化财”可对应“文化遗产”的概念,主要包括“有形文化财”与“无形文化财”,大致可对应UNESCO遗产话语中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遗”。传统工艺是无形文化财的重要类别,因此也受到无形文化财相关法律的保护。

随着UNESCO 2003年《公约》的遗产范式在全球得以推进,韩国政府也开始探索新的改革方案,不断加强关于非遗保护的法制建设。2011年,文化财厅开始制定《无形文化财保护法》,以此作为《文化财保护法》的补充,最终在2015年3月27日正式出台了《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法》。该法案成为韩国当前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事业的核心法案。据统计,截至现在韩国与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管理条例等已超过100余部。其中,与开展无形文化财保护和振兴相关的专门法律多达10余部;由行政部门和地方自治团体、行业协会发布的行政法规、命令和条例多达90余部;为保护和传承事业提供经费保障和就业支援,开展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的法律法规超过20余部。例如,《文化财和自然环境资产的国民信托法》《文化财修复法》《文化财保护基金法》《补助金法》,主要为振兴活动及文化财保护和抢救等事业提供资金保障;《高等教育法》《文化艺术教育支援法》等,为文化财学习者和传承者提供学分认证、教育资格等政策支撑;《博物馆美术馆振兴法》为无形文化财传承人提供实习经历认证和就业岗位保障;《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和公共机关运营法》规定,公共机构有义务邀请无形文化财传承人参与各种活动和庆典;《工艺文化产业振兴法》等为无形文化财手工艺技艺和工艺品的保护和传承等教育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具体部门和管理机构再进一步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如国立非物质文化遗院发布了《传授教育会馆的选定和评价规定》;文化财厅制定了《无形文化财委员会运营方针》;地方自治团体发布了《镇川郡重要无形文化财铸铁匠及专修教育馆的设立及运营条例》;等等。(www.daowen.com)

总之,韩国无形文化财的法律框架由相关法律,中央和地方自治团体等行政部门的法规、行业管理条例等共同构成,形成了一套逻辑缜密、操作便利的法律体系,这为传统工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传承行动的每一项具体内容都可以在法律文件或者政府出台的行政规定中找到出处;可以说,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执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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