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慈善思考:中韩学术大会第十三届论文集

慈善思考:中韩学术大会第十三届论文集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部分学者根据孔子在《论语》中关于圣和仁的论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我们首先从“若圣与仁,则无岂敢”这一前提入手,固然在这句话的语境中我们确实可以得出“圣”与“仁”都是极难达到的,但是我们却无法证明这两者同隶属儒家的伦理道德境界,即无法证明“圣”和“仁”一样是道德境界上的标准和要求。由此可见,强行假定“圣”是在德行上超越“仁”的至高境界,是不大合理的。

慈善思考:中韩学术大会第十三届论文集

一方面,部分学者根据孔子在《论语》中关于圣和仁的论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7]——推论“圣”和“仁”同属于儒家关于道德境界的定位,继而将“圣”理解为比“仁”更高的伦理道德境界,将“何事于仁,必也圣乎”[8]一句意译为“岂止是仁啊,这必然是圣的境界啊”。张岱年先生于《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的精辟论断“最高之人格为圣者,其次为仁者”[9]恰是对这一观点的最具代表性的诠释。

韩愈有言:“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10]上述推论固然在逻辑形式上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却终究难以和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体系两相照应。儒家作为一个拥有“入世”倾向的思想派别,又岂会于“我欲仁,斯仁至矣”[11]这样一个可欲可求的“仁”的境界之上又平添一个“尧舜其犹病诸”[12]这般的虚无缥缈的“圣”之境界呢?我们回过来再看看上述推论的两个前提,立即就会发现问题。

我们首先从“若圣与仁,则无岂敢”这一前提入手,固然在这句话的语境中我们确实可以得出“圣”与“仁”都是极难达到的,但是我们却无法证明这两者同隶属儒家的伦理道德境界,即无法证明“圣”和“仁”一样是道德境界上的标准和要求。《论语·子罕》曰:“太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此处太宰将孔子比作圣人,其依据便是由于孔子“多能”而非其德行高于“仁”。由此可见,强行假定“圣”是在德行上超越“仁”的至高境界,是不大合理的。(www.daowen.com)

其次,根据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的第一篇对儒家的五行学说的记载,所谓的儒家五常是指“仁义礼智圣”[13],而根据冯友兰先生对于“仁”的定义“惟仁亦为全德之名,故孔子常以之统摄诸德”,我们可得出“圣”只是作为“全德之名”的“仁”所统摄的“诸德”之一。因此,说“圣”是在德行的层次上超越“仁”的存在显然是不大可能的。

综上,我们无法得出“圣”在德行境界上高于“仁”这一结论,只能说“圣”在才识方面的优越性是“仁”所不具备的,即“圣必达于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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