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有段说法长期影响着中华传统的节日活动与祭祀观念:“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由此说,在诸多中华传统节日当中,仅有清明和冬至两个节日,是渊源于计算天时历数的节气,拥有天时与人事相对应的内涵,并由节气调节着民俗活动内容,其祭祀部分尤其能体现出《礼记·祭义》说的“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的概念。以此对比南洋热带,当地并不存在二十四节气,南洋华人要生活在这一大片其他族群作为主流人口的土地上,延续祖先原乡传统的清明节日,虽然可以通过先辈口述以及中华历朝文献追溯各籍贯祖先曾经的节日记忆,却又显然不可能持续祖辈依循天时对应人事内涵的清明节俗。可是,不能否认,南洋华人普遍过清明节是个事实,南洋华人的宗亲组织与乡团会馆至今仍流传着清明时节举行集体“春祭”的习俗。半个世纪以来,随着历代南洋华人陆续移民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迁居异国的子孙后人依然不理天时地理的不同,跟随中国清明时节的时间标准,大众在南半球的秋天继续遵守先辈“春祭”拜祖的习俗。
热带过清明节,发生在不以华人为主流的地方,特点又是绝对遇不上清明节气,其礼俗形态肯定不可能全然重复各籍贯原乡清明那一系列以人事对应天时的内容。因此,南洋清明节是否还能符合“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的原则,是值得思考的。
可事实上,南洋清明节既然是祖籍地区清明节日的延续与演变,就不见得完全可以脱离原乡祖辈从体会天时对应人事发展出来的“天人合一”的观念。再说,就人类的存在意义而言,天时与人事对应关系,不能仅是生理实存的现象,必须升华到精神层面的解说,才能显现人类存在的价值意义。而在儒家立场,一旦现象的认识能够提升为道理论述体系,正如《易·系辞上》说的“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天人关系就得确定在《礼记·礼运》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一切人事定夺也必须追求通感天理的境界,将天人关系的认识重心提升,视为天理与人心的关系,方为有度。而节日是否能合理体现“天人合一”的启示价值,也在于节日活动能否表现与流露出天理与人心的相契。(www.daowen.com)
根据以上视角,南洋华人延续清明传统,不能说不是大众认可节日文化符合大众继承的祖先信仰,认为过节符合天理和人心的需要,其主要表现,就在家族年年重复为先人扫墓,以及宗祠或同乡组织年年奔走联系同人,为了祭祀与告慰先人,展开集体扫墓或其他各种活动。这使得大家可以感受彼此为一大共同体,从接受系列清明节日符号围绕的氛围,感受到自己生命经历承载与流传祖先文化的心灵联系,并因此凝聚群体互相认同。如果说,人类是通过语言文字在脑海里构造社会关系,并且由此分别与归类自己所处的环境与事物,那么,节日符号是同时包括语言文字以及非语言文字,同时起着影响人们认知的作用。这众多符号,在特定的时空构成了“场”,让相处在同样场景的人们对同“场”整体符号体系共同认识、反应、感觉,唤起平日记忆里淡化或忘掉的社群认同感。[1]当南洋华人普遍重视清明节敬天法祖,家庭祭祀从中国到南洋的历代先人,宗祠以及同乡、同业集体祭祀原乡与当地先人,活动以“春、禘、秋、尝”四祭的“春祭”名之,习俗集体态度的背后,显然以自身生命作为祖先文化历时性过程的载体,也强调生长在异地犹能共时性同处节日氛围。这种依然传承着“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文化传统的群体态势,可视为域外重构中华认同的努力,乃至是“天人合一”理念的域外重构。
在缺少二十四节气变化的热带地区,尤其是与中国清明时节日期一致的南洋公历四月,是西南季风和东北季风的交替季节,日常都会发生阵雨和雷雨,影响大众生活作息。然而,当地华人不受天气左右,日子一到,仍旧自动自发,依照中华大地的传统过节,这种对节日的执着,足以反映节日是祈愿、习俗、仪式等文化元素复合而成,落实为群体成员各自本身独有的生命礼仪现象。它的流传和散布,也反映着它的文化遗传基因可以超越时空。以南洋华人过清明、过端午、过中秋,乃至冬至等节日为例,不管节日的真实时空是否确如以往,时空不再是构成节日存在的重要因素,而节日作为一再循环的特定日子,无疑就是承载与输送文化意识的经络。[2]吾人面对这样一种无声宣示华人文化顽强落地生根的现象,也许应更深入观察南洋华人有史以来如何通过逢年过节在当地继承与处理祖先之“礼”,由此也认知传统文化因地制宜的持续之“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