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史研究当中,学者历来重视士绅这一阶层,并将其视为探讨明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视角。有学者梳理了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与士绅有关的研究成果,认为东、西方学术界的研究取向经历了从“士绅论”到“乡绅论”再到“地方精英”的过程。[1]尽管每一阶段的论述侧重点和定义各有不同,也多有争议,但他们大都认同这一阶层是科举制下的特权阶层。处于该阶层的人往往在地方上较有威望,或者在地方救济、军事、经济、文化中起领导作用,甚至一些官职较高的官员在返乡后仍可影响地方行政事务的管理。在笔者看来,“地方精英”是西方话语下形成的术语,而并非出自中国乡土。[2]因此,本文仍坚持使用明清时代文献中普遍使用的“士绅”一词。
值得注意的是,士绅作为地方社会的领导,虽然在明清时期已经成为王朝意识形态的重要元素,但作为一个阶层要立得住脚,“社会本身必须被士绅化”[3],意即士绅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要实现其独特的领导权力,是需要有广大乡民的认可作为土壤和根基的。因此,“这样一个由士绅领导的社会,是先创造于意识形态之中,而后变成现实的”[4]。在这种意识形态的创建之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范畴内,礼仪的推行、教化与对原有风俗的遵从或改革就显得非常重要。以往学者讨论的视角之一,便是士绅阶层在国家与地方礼俗互动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并且有些学者侧重地方社会的具体研究,了解士绅阶层在“地方”归入国家“礼教”秩序进程中的作为;注意国家推行教化时,地方士绅的反应以及参与的过程。[5]这一过程的实质,正如杨念群所言,“实际上,民间礼仪组织是在和官府分享教化权,也就是与国家分享教化权”[6]。那么,在民间与官府对于教化权的分享中,二者之间的切割边界在哪里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需要我们将礼制秩序向基层社会渗透的路径做更细化的讨论。因此,本文拟通过清代康熙年间山东益都县颜神镇士绅赵执信的例子,来探讨在“礼”向“俗”渗透的过程中,地方官推行的乡约教化与作为士绅的赵执信进行礼俗权衡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以期理解官、民教化之间的权力边界问题。(www.daowen.com)
本文所关注的核心地域,即位于鲁中益都县西南部的孝妇乡颜神镇。该镇对于鲁中山区而言非常重要:一是它恰好处在东西、南北两条大道上的交会处,尤其当鲁中东西大道改走章丘、王村、周村、淄川一线,以南又开设新泰县羊流店驿站后,来自东北方向寿光县、潍县等地的货物都要经过这里,或运往西北、西南平原,再北上去往京师;或穿过莱芜县、新泰县运往南方诸省;另一方面,它地处益都县与莱芜县交界的群山之中,是兵戈此地相交、走私鱼盐之利的便捷之途。正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官府一直将此地视为难治之区。生活在这里的村民,是一群名副其实的山里人。康熙初年,身为本地人的大学士孙廷铨,亦自称“山中之人”。清初,颜神镇作为手工业生产和产品集散地的中心位置逐渐凸显,镇中从事琉璃、陶瓷业的匠人们的后代中,也出了许多朝廷大官或对文坛有所影响的文人。因此,原本的匠人家庭摇身一变,成为士大夫家庭。这些在朝中做官的士大夫返乡后,以士绅的身份开始积极致力于地方建设。在参与地方市场管理、颜神镇设县等事务之外,“正礼易俗”的礼俗讨论与改革,同样被他们视为标榜身份与建立权威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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