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对冀南广宗县前魏村、北杨庄与杜家庄的调查,梅花拳在当地一般村民心中的形象大致如下:“梅花拳会”是一种“信仰”;有里有外,有文有武;文的有“香桌子”“佛桌子”,主要是看香、供佛。[2]梅花拳文场向来有秘不示人的规矩,这一特点可能是造成当地村民对梅花拳形成上述印象的主要原因。
梅花拳文场的明显标志,是家中“立架”。一般说来,进入梅花拳武场即算是梅花拳弟子,但如果只学武而没有在家中“立架”,就只能算是“门外弟子”,有所谓“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之说。在梅花拳内部有“文管武”的说法,已“立架”的被认为是梅花拳文场弟子,一般会被尊称为“师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杨庄设“架”的有30多户,前魏村有十几户,杜家庄已无。
“架”并非随便设立,而是要具备一定的资格。[3]一个人有无“立架”资格,首先要由梅花拳多个文场师傅集体评判。几个文场师傅共聚一室,面向“架”所代表的祖师神灵祭拜,叙说事由,然后通过“香礼”进行分析。其分析、测度以统称“香谱”的一些传抄本为依据,并由在场的文场师傅最终确定其是否有资格。一经确定,此人就可以在家中“立架”,修习文场。
所谓“架”,是供奉梅花拳历代祖师牌位的一处空间,也是梅花拳文场师傅个人“修功”与举行仪式的地方。“架”的设置大致是:从文字上看,中间写有“天地君亲师”神位,额书“一贯之道”,两侧对联是“振三纲须赖真武”“整五常全凭大文”;物品有供桌、香炉和供品等,供桌下摆放数个跪拜用的布垫;仪式上,有祈祷、冥想、看香礼等,统称“参架”。至于“参架”礼仪,清代梅花拳第五代传人杨炳曾在《习武序》中有系统描述。我们发现,现今在北杨庄、前魏村通行的文场礼仪,与杨炳《习武序》“立教条目”中描述的相关礼仪大致符合,显示出民间信仰传统的长期稳定性。(www.daowen.com)
曾为朝廷命官的杨炳,一朝归隐乡间,对梅花拳文场礼仪进行贴近官方叙事的规范化整理。他将“架”立于梅花拳的教习拳堂,在“天地君亲师”牌位两侧悬挂寓有儒学教化意味的对联,将拜师礼区分为“拜祖师仪”“徒拜师仪”,分别详注礼仪的时间、细则,并反复强调“切忌忘师背祖”“不可犯上作乱”等。他对梅花拳崇奉的三大祖师偶像做了这样的阐释:收元老祖“即天地也”,均天教主“即帝王也”,东都护法“即亲师也”。这种对“天地君亲师”的尊崇,意在强调个人面向生命源头、最高世俗权力与文化传承权威的归顺,可谓中国礼治文化的首义。荀子曾说: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4]
荀子所言“礼之三本”,是后世民间社会所信奉之“天地君亲师”的根据;从荀子的“三本”到民间的“天地君亲师”,两者虽然并不完全对等,但“报本反始”[5]的归源意识是一致的,而在传统中国的礼治文化框架中,所谓“本”之终极乃是宇宙之道。而梅花拳文场仪式中对于“天地君亲师”牌位的凸显,其特别值得关注之处,乃是在其仪式情境中对“师”之身份的“崇高化”赋义。它将“师”与“天地君亲”并置,更强调徒弟对于师傅的感恩情感与“报本反始”义务,由此强化师徒关系的不可更易性。在乡村日常生活中,师徒关系免不了带有功利互惠的性质,但梅花拳的文场仪式将这种关系纳入“天地君亲师”的系统中,予以提升。从民众本位来看,这其实是民间社会对国家传统之“礼”的一种承接与活用,以“礼”的名义整肃武术组织内部秩序,并向周边社会辐射。在这一过程中,像杨炳这类在朝为官、在乡为贤的人物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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