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亲戚赵某于今年6月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酒馆喝啤酒,赵某在劝酒时不小心将啤酒洒在邻桌客人身上,双方为此发生口角以致拳脚相向,邻桌的一个小伙子的头被打破,血流满面。这时,巡逻民警赶到,将赵某等人带到公安局,并随即以伤害为由宣布对赵某等人刑事拘留,并将拘留决定通知其家属。但是,由于被打伤的小伙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公安机关经查证认为,赵某等人行为虽然违法,但尚未达到构成犯罪并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遂将他们释放。请问公安机关在采取刑事拘留后,又认为赵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其释放,对此,公安机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结合本案,要解答你的问题,就要弄明白刑事拘留的含意,以及什么是依法应当负赔偿责任的错误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有行使刑事拘留权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机关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遇有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时,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执法,否则就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www.daowen.com)
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以及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负赔偿责任的错误拘留,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公民予以刑事拘留。所谓没有犯罪事实,既包括没有构成犯罪的事实,也包括没有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也就是说公民如果从事了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虽最终查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国家对此不负赔偿责任。二是在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情况下对公民予以刑事拘留。这是指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必须在掌握了必要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犯罪嫌疑程度已达到需采取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才能对当事人行使刑事拘留,否则就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国家对此应负赔偿责任。综上所述,赵某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确系违法,对公安机关将其刑事拘留的行为,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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