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事实错误:自然人和AI的认识困难及其犯罪影响

事实错误:自然人和AI的认识困难及其犯罪影响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是对意识的认识层面的变动方法。法院相信原、被告双方所说的都是事实。自然人和人工智能系统在意识到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出现错误,发生故障。事实错误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构成我们行为的共同基础。在某些案件中,自然人和人工智能系统的事实错误会导致他们实施犯罪行为。这意味着,根据事实真相,某行为应当被视为犯罪;但是,根据个体主观内在的事实图像,该行为则不应当被视为犯罪。

事实错误:自然人和AI的认识困难及其犯罪影响

“人生如梦,

短短的生命,

我们短暂的一生,都在酣睡之中。”

莎士比亚,《暴风雨》,1611年)

就刑事责任而言,能认为人工智能系统会犯事实错误吗?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是对意识的认识层面的变动方法。我们在讨论意识之时,假定存在一个事实真相,对此个体可能意识到,也可能没有意识到。[401]这个真相是不变的、客观的、存在于个体之外的。但是,个体了解实际事实的唯一方法便是借助意识,即,通过感官感知并理解事实数据。[402]

只有当大脑告诉我们这是事实真相时,我们才会相信它;我们没有其他办法来判断事实真相的存在。但是,景象、声音、气味和物理压力等或许能被模拟,人类大脑可能会受到刺激并感知到它们,尽管它们并不一定存在。最好的例子便是做梦。我们经常做梦,却不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我们在梦中不能区分梦境和现实。在梦中,我们看见景象,听到声音,闻到味道,产生感觉,说话,奔跑,仿佛我们面对的是现实。

在做梦人的眼中,是什么让梦境不同于现实?对大多数人而言,梦终究只是梦,因为做梦的人最终会从梦中醒来。但是,与之相反,如果我们在梦中醒来,又会发生什么?大多数人不接受这个说法,因为直觉告诉我们,如果早上躺在床上睁开双眼,那么这天的做梦部分已经结束,清醒部分由此开始。但是,如果我们正在睡梦中,我们并没有可靠的办法来区分梦境和我们所谓的“事实真相”(此处加引号是因为我们没有可靠的办法来证实它)。

我们通过大脑而不是眼睛“看见”事物。眼睛仅仅是光线传感器。光线经过电流化学过程转化,在神经元之间传递信息,并通过刺激大脑的正确部位形成“景象”。但是,这一刺激可以被模拟。给大脑贴上电极,并在适当的位置进行刺激,可以使大脑“看”“听”和“感觉”等。受刺激的大脑会意识到这些图像、声音,人们便会认为这些是事实真相。

如果我们开始怀疑我们对事实真相的意识,那么我们必须考虑到视角的问题。即使我们假定经历的是事实真相(不加引号),我们也只能通过主观视角来经历,而这并不一定是认识事实的唯一视角。例如,我们从一块纸板上剪下一个三角形,从平面看可能会看到一个三角形,但是,如果将它旋转90度,我们看到的可能是一条直线。如果我们把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视角联系起来,那么视角问题就变得至关重要。(www.daowen.com)

例如,有两个人看到一名男性手拿长刀,并听到他对一名女性说要杀了她。一个人会认为这是对这名女性生命的严重威胁,他应当报警或想要自己去救她;另一个人理解的是这是一种表演(如街头艺术),他不需要介入。在这种背景下,刑法中的深刻问题在于:什么才是犯罪的事实基础?事实真相指实际发生的现实,还是犯罪人相信是事实真相的现实(尽管可能并没有实际发生)?

例如,被指控犯强奸罪的男性承认自己和原告发生过性行为,但证据证明他确实认为该行为已经得到对方同意,可是控方却证明原告并没有同意。法院相信原、被告双方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法院应该认定他有罪还是无罪?从17世纪起,现代刑法倾向于将个体(被告)对事实真相的主观看法作为事实真相本身。[403]一般概念是,个体只能因其相信自己知道的“事实”承担刑事责任,无论这些事实是否真的发生在事实真相之中。[404]

在绝大多数法律体系中,这个概念都因证据而存在局限性,以至于被告所能证明的观点都被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而被视为真实可信的观点,就会成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上述事例中,被告无罪释放是因为他确实相信性行为取得了对方同意。如果被告的观点否定了心理要素要求,那么事实错误会作为一般抗辩,使得被告无罪释放。[405]

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不仅适用于故意犯罪,还适用于过失犯罪和严格责任犯罪。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要求的错误类型不同。在故意犯罪中,任何真实错误(authentic mistake)都能否定对事实真相的意识,都足以构成一般抗辩。在过失犯罪中,若要认为被告的行为合理,则该错误必须具有合理性。[406]严格责任犯罪中,还要求该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尽管被告采取一切合理措施进行预防。[407]问题在于,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是否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

自然人和人工智能系统在意识到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出现错误,发生故障。无论是在通过感官收集事实数据的过程中,还是在产生关于数据的相关整体图像的过程中,都可能发生困难。在大多数案件中,这种故障会使得所形成的内部事实图像和法院所理解的事实真相产生偏差。这便是和事实真相有关的事实错误。事实错误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构成我们行为的共同基础。

在某些案件中,自然人和人工智能系统的事实错误会导致他们实施犯罪行为。这意味着,根据事实真相,某行为应当被视为犯罪;但是,根据个体主观内在的事实图像(该图像恰恰包含事实错误),该行为则不应当被视为犯罪。例如,人类士兵将战友误认作敌军,并将其射杀。由于某些不明原因,如被射杀的士兵穿敌军的制服,说敌军的语言,而且他看起来似乎企图攻击这名射杀他的士兵。尽管他被要求证明自己的身份,但是他并没有遵从该要求。在这起案件中,这个错误是真实的、合理的且不可避免的。

如果人类士兵声称犯了事实错误,他很可能被无罪释放(如果他被起诉的话)。假如士兵不是人类而是强人工智能系统,刑法是否应该采用和处理人类相同的方式,来处理机器人士兵?人类士兵和机器人士兵所犯的错误在本质上和功能上完全相同。自然人和人工智能实体所犯的事实错误在本质上和功能上,都对其认识和理解事实真相产生了相同的影响。因此,没有理由阻止将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适用于人工智能实体,就像它适用于自然人那样。

计算机确实会犯错。计算机在数学计算中犯错的概率非常低,但是,如果计算机收集了错误的事实数据,那么计算的结果就很可能出错。计算机计算所需的、可能的和不可能的行动过程,与自然人一样,都会受到其所收集的数据的影响。[408]如果事实错误对自然人和人工智能系统的影响在本质上和功能上完全相同,便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使得事实错误适用于自然人,却不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所以,似乎事实错误的一般抗辩能够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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