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管加强对包括网络贷款、互联网理财、征信等支付相关的金融科技业务规范管理,支付交叉金融业务的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成为监管关注重点。网络贷款方面,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银行业机构从事互联网贷款服务的主要模式,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核心风控环节应由其独立有效开展;11月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拟从地域限制、准入限制、平台合规性、额度严控等角度加强对网络小贷监管。互联网理财方面,银保监会在12月制定《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主要网络支付平台已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征信方面,人民银行持续规范具有合法资质的个人征信机构开展业务,推动主要网络小贷机构个人信用信息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人民银行表示,借贷信息以外的替代数据需要纳入征信监管,于2021年1月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信用信息依法合规使用。
随着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股权、业务上的交叉合作和业务关联逐步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思路逐渐理顺,国务院2020年9月11日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同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细化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同时,结合我国逐步完善针对大型平台机构、特别是支付相关互联网机构的反垄断行为监管。2020年11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并与2021年2月正式发布。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督促指导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要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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