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保个人死亡福利由谁支付?

社保个人死亡福利由谁支付?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杨某死亡后,其妻田某就杨某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救济费事宜与公司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田某于2013年5月2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杨某因病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

社保个人死亡福利由谁支付?

案例:

2009年4月杨某被某公司招聘为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为杨某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了社会保险费。2013年4月27日早上杨某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29日死亡。杨某生前有一未成年儿子杨小某,其供养的父母均超过60周岁,三人均系农村户口。杨某死亡后,其妻田某就杨某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救济费事宜与公司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田某于2013年5月2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本案中,田某的要求是否于法有据?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因病死亡的待遇问题。本案中,田某的要求于法无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杨某因病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田某所主张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应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而不是由公司来支付。故田某的要求于法无据。(www.daowen.com)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案中的杨某是在上班过程中死亡的话,则其构成因工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以上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上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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