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刘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人员的职位。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公司要为小刘办理社会保险的条款,且在小刘入职后,公司也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作一年后,小刘从同学处得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遂找到公司领导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本案中,小刘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吗?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社会保险问题。小刘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小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小刘有权利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啟)曰:於(烏)(呼)!(弼)敢荒惪=(德,德)【十五】非(墮)帀,純隹敬帀,文非(動)帀,〔一〕不(墜)卣(修)(彦)。〔二〕(亂)曰:訖我敬之,弗亓(譻)孳(哉),思其豐逸(復),隹(福)思【十六】甬(庸),〔三〕黄句(耇)隹程(盈)。【十七】
補 注
九(啟)曰:於(烏)(呼)!(弼)敢荒惪=(德,德)【十五】非(墮)帀,純隹敬帀,文非(動)帀,〔一〕不(墜)卣(修)(彦)。〔二〕(亂)曰:訖我敬之,弗亓(譻)孳(哉),思其豐逸(復),隹(福)思【十六】甬(庸),〔三〕黄句(耇)隹程(盈)。【十七】
補 注
〔一〕,曾疑其爲“擊”字,然文義難通。疑其爲“”字異體,即動字,東、童皆舌音東部。“文非敕(動)帀”與首章之“文非易帀”句式相同,語義相近,“非易”、“非動”都是不改變的意思。
〔一〕,曾疑其爲“擊”字,然文義難通。疑其爲“”字異體,即動字,東、童皆舌音東部。“文非敕(動)帀”與首章之“文非易帀”句式相同,語義相近,“非易”、“非動”都是不改變的意思。
〔二〕卣,讀爲修,亦作脩。《離騷》:“恐脩名之不立。”,與“產”字結構相同,疑爲“顔”字異體。《詩·鄭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車,顔如舜華。”簡文中讀爲彦,美。《書·立政》:“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孔疏:“彦訓爲美。”
〔三〕甬,整理報告讀庸,訓大;疑或可讀爲融,長遠。甬是喻母東部,融是喻母冬部,古音很近。《詩·大雅·既醉》:“昭明有融,高朗令終。”毛傳:“融,長。”高亨注:“融,長遠。”
韻 部
敬、動,耕東合韻。敬、庸、盈,耕東合韻。
文義串講
九章之啟曰:嗚呼!不敢荒德。德不可墮失,善要敬隆,文德不可變動,不失去修美。
九章之亂曰:我恭敬警戒,不敢墜失美德天命。豐大上天與祖考的庇護,享福長久,長壽滿盈。
【注释】
(www.daowen.com)
[1]本文寫作受到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清華簡《繫年》與古史新探”(10&ZD09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出土簡帛與古史再建”(09JZD0042)資助。
【注释】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李守奎:《清華簡〈周公之琴舞〉與周頌》,《文物》2012年第8期。
〔2〕余嘉錫:《目録學發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0頁。
〔3〕另外的可能是兩篇編爲一册,統稱《周公之頌詩》。
〔4〕舊或以爲是天之陟降,不一定正確。參看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
〔5〕參看王力:《詩經韻讀·楚辭韻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64頁。
〔二〕卣,讀爲修,亦作脩。《離騷》:“恐脩名之不立。”,與“產”字結構相同,疑爲“顔”字異體。《詩·鄭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車,顔如舜華。”簡文中讀爲彦,美。《書·立政》:“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孔疏:“彦訓爲美。”
〔三〕甬,整理報告讀庸,訓大;疑或可讀爲融,長遠。甬是喻母東部,融是喻母冬部,古音很近。《詩·大雅·既醉》:“昭明有融,高朗令終。”毛傳:“融,長。”高亨注:“融,長遠。”
韻 部
敬、動,耕東合韻。敬、庸、盈,耕東合韻。
文義串講
九章之啟曰:嗚呼!不敢荒德。德不可墮失,善要敬隆,文德不可變動,不失去修美。
九章之亂曰:我恭敬警戒,不敢墜失美德天命。豐大上天與祖考的庇護,享福長久,長壽滿盈。
【注释】
[1]本文寫作受到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清華簡《繫年》與古史新探”(10&ZD09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出土簡帛與古史再建”(09JZD0042)資助。
【注释】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李守奎:《清華簡〈周公之琴舞〉與周頌》,《文物》2012年第8期。
〔2〕余嘉錫:《目録學發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0頁。
〔3〕另外的可能是兩篇編爲一册,統稱《周公之頌詩》。
〔4〕舊或以爲是天之陟降,不一定正確。參看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
〔5〕參看王力:《詩經韻讀·楚辭韻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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