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竞业限制期限及经济补偿-权益保障解决方案

竞业限制期限及经济补偿-权益保障解决方案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孙觉得这很荒唐,但为了尽快离职还是照做了。接着,对方拿出一个竞业协议让小孙签字。协议中除了规定小孙不能从事与本公司相同软件品种的开发外,还规定了禁止他10年内进行多种软件的开发工作。期间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么?本案中约定的十年竞业限制期限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公司应当向小孙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期限及经济补偿-权益保障解决方案

案例:

小孙是一家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2013年2月他提出辞职,单位领导在他的辞职书上签了字,可是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公司却不给他开离职证明。理由是:他参与了公司重要软件的开发,为防止泄密,公司必须知道小孙上班的新单位名称。小孙觉得这很荒唐,但为了尽快离职还是照做了。接着,对方拿出一个竞业协议让小孙签字。协议中除了规定小孙不能从事与本公司相同软件品种的开发外,还规定了禁止他10年内进行多种软件的开发工作。小孙对记者说:“单位限制时间这么长,以后我怎么工作啊?”遂拒绝签字。

本案中,竞业限制期限十年合理么?期间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么?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竞业限制的问题。本案中约定的十年竞业限制期限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公司应当向小孙支付经济补偿。(www.daowen.com)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约定的10年竞业限制期限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对于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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