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离婚及相关问题处理案例分享

离婚及相关问题处理案例分享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后原、被告感情较好,于2007年6月13日生育一子,儿子在两人分居后随被告谌某某生活。原告刘某某在开出租车期间,经常与一女子同居,并将该女子带到家中公然同居。刘某某与第三者同居后,想解除与谌某某的婚姻关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原告刘某某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被告谌某某表示愿意解除和刘某某的婚姻关系,但要求原告刘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费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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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案例

原告刘某某(男)与被告谌某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感情较好,于2007年6月13日生育一子,儿子在两人分居后随被告谌某某生活。2007年原告刘某某的父亲出资为刘某某购置了一辆吉普车,供刘某某经营出租车业务。原告刘某某在开出租车期间,经常与一女子同居,并将该女子带到家中公然同居。刘某某现在邓州市一汽车烤漆房打工,月工资3600元,被告无职业。刘某某与第三者同居后,想解除与谌某某的婚姻关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原告刘某某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被告谌某某表示愿意解除和刘某某的婚姻关系,但要求原告刘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费30 000元。

训练目标

1.能联系案情准确分析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2.能准确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3.通过查找法律条文,学会处理法律纠纷,对该案作出准确判断。

训练方法

1.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先在本组形成意见。重点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以及探望权问题;准确认定《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了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各小组进行交流、阐述本组意见,并共同分析得出结论。

训练步骤(www.daowen.com)

1.根据案例中涉及的事实,搜索相关法律规范。

2.分析下面问题,判断当事人双方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形成初步的书面材料。

(1)过错方刘某某能否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2)婚生儿子应由谁抚养更合适?为什么?另一方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是否享有探望权?

(3)无过错方谌某某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3.按照原告、被告、法官分组,从各自立场展开讨论,并提炼总结。

【注释】

[1]王洪主编:《婚姻家庭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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