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礼教传统下的主奴关系构成的宗法制总体

礼教传统下的主奴关系构成的宗法制总体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认为,传统儒家文化的精髓在他身上体现,他是民众眼里的“圣人”。作为一个既是理念化人物,又是现实标本的白鹿原中的圣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仁义”观在朱先生身上充分的展现。儒学伦理道德学说是伴随着中国特有的宗法家族制度产生并不断成熟化、完善化的体系。族长白嘉轩则是传统世界在“人间”的具体理念的执行者,家族文化的身体力行者。

礼教传统下的主奴关系构成的宗法制总体

五四以降的家族小说中,传统的保守知识分子是思想迂腐、僵化的典型。但是,自八十年代“寻根小说”以后,在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中寻找民族复兴的灵感,随着据说以儒家思想治国而勃兴的“亚洲四小龙”的意识形态魅惑渐成为时尚。于是,此作作为“新历史小说”的一个标志是,这里朱先生则是一个理想化的形象。一般认为,传统儒家文化的精髓在他身上体现,他是民众眼里的“圣人”。我们看到,他拒绝友人邀游烟花巷,宣称“君子慎独。此乃学人修身之基本。表里不一,岂能正人正世!”[7]作为“关学”的最后一位传人,他遵循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古训,具有以人为本的民本情怀。小说描述了他的如下“传说”和业绩:为使百姓免受战争的折磨,他只身徒步出入革命新党与清廷巡抚的两军对垒之中,凭学识修养让二十万大军不战而退;遇到灾荒,他勇敢地承担起作为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担任赈济灾民的副总监,以自己的廉洁与敬业赢得官民的一致称赞;他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抗战爆发后,与八君子投笔从戎,引起强大的轰动效应;他在村中建立私塾,教化子弟;他“学而优”但并无意于仕途经济;在内战时期,致力于县志的撰写工作,秉承了中国传统“史家”的春秋精神。同时,他并不迂阔,而是懂得经济之道:当自家妹夫(白嘉轩)用鸦片来致富的时候,他愤然操起了耕牛,毁掉了满田盛开的罂粟花;在饿殍遍野之时,他丢下了编辑县志的笔走出白鹿书院,拿起了赈济灾民的饭瓢。总之,他不仅重视文化的传承,还致力于精神价值体系的建构工作。

对于这一形象的辨析,有人谓之对中国文化的再认识,有人谓之“告别革命”后的封建传统复辟喧嚣。然而,对他的理解不能仅仅从这些叙述和描写本身来进行,而需要从历史潜文本中阐释其涵义。这个人物不但在民间有其原型,在历史上我们更可以见到各种化身:除了作为其原型的民国时地方理学大师“朱先生”外,有抗战前后倡导、以及在1949年后在海外继续执起“中国文化复兴”志业的“新儒家”,更有九十年代以来“国学热”中不断显现的“国学大师”。对于他的演绎,反映了中国社会九十年代以来对传统的一股暧昧态度。

作为一个既是理念化人物,又是现实标本的白鹿原中的圣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仁义”观在朱先生身上充分的展现。创作者谈到“这个人物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个载体,他是白鹿原家族社会里的一个精神领袖。他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了几千年的最后一个传人,是我们民族历史上最优秀的一个知识分子的代表。在白鹿原的社会结构里面,朱先生扮演了一种精神领袖、精神教父的角色”,“我就是想把他写成真正的传统儒家的人格化身。传统儒家精神中那些优秀的东西在他身上绝对要表现得非常充分”。[8]但是,“仁义”这个似乎非历史的“普世”价值及其化身在现代中国却遭遇坎坷。

儒学伦理道德学说是伴随着中国特有的宗法家族制度产生并不断成熟化、完善化的体系。宗法制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父系家长制为内核、以分别大宗小宗为准则、以仁义为精神要义、按尊卑长幼关系制定等级秩序。几千年来,由于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巩固,它也不断强化。在历史上,由孔子其后代儒家学士设立的“仁义”价值(及“和谐”理想)原来是为了限制统治者之间对于利益的倾轧争夺,减轻对于老百姓的滋扰,维护社会秩序和封建统治而提出的学说。它既逐渐被统治者接纳成为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那些真心实意遵循它的人又被普通民众所崇敬,而封建统治者又利用了这个崇敬进一步神化这个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属于“仁义”的“忠孝一体”道德观实际上反映了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的“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

这套体系在现代中国,既由其非历史化一面继续得到传统型保守知识分子的遵奉和普通民众的景仰,也由于其脱离转变了的社会生产方式和人际关系导致的无效而给人迂阔之感。对于朱“圣人”而言,他始终局限在封建的传统文化知识体系中,坚持传统的小农经济,宣传自己的仁义思想、道德主张,想以此来矫正时弊,匡正世风。但他开设的白鹿书院由于学生都进城就读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的经世致用的新学(西学)而不得不关闭,他亲自犁毁罂粟的义举也敌不过商品经济对于世人的诱惑而前功尽弃。面对强大的外在政治力量,他的个体的传统道德坚守于事无补:亲自放粮赈灾,但是人们仍在挨饿,在灾难中挣扎;他的抗日请缨也不了了之。如果说朱先生是传统世界的价值理念“本身”,这个“本体”的延续已经难以为继。

族长白嘉轩则是传统世界在“人间”的具体理念的执行者,家族文化的身体力行者。这意味着我们可以更好地从他的作为考查建立在已经迅速崩溃消失的旧世界之上的旧伦理。这个“具体化”尤其体现在他是传统“宗法文化”造就的人格典型。他靠自力更生起家,因此与那些不是劳动的地主不同,他毕生保持勤劳的习性。在朱先生的影响下,他“耕读传家”,学为好人,以德报怨。评论者曾经谈到他的很多“德行”:

在经济上,他是地主,然而在他身上却不见冯老兰、周扒皮的贪婪,在家里主仆共吃一锅饭,称长工鹿三为三哥,相处得亲密融洽……他也有许多义举:如归还李家寡妇的田地并周济李家粮食;率先自犁烟苗,使禁烟政令得以在原上推行;为乡民的利益发动鸡毛传贴和交农事件;面对持续不断的干旱,亲扮马角,祈天求雨;仁义为怀,以德报怨,对率众砸毁宗祠,还打断了自己腰杆的黑娃不计前嫌,接受了黑娃的“悔过自新”,并在黑娃被逮捕后竭尽全力营救他,还以恢宏的气度救了时刻想整倒他的鹿子霖的命;敦教化,重人伦,请朱老先生拟定《乡约》,刻在石碑上,要全村村民每天晚上到祠堂学习,使白鹿村各类丑事绝迹,人人守乡规,知礼仪。[9]

的确,白嘉轩把鹿三当成自己家里的一口人,在鹿三患病后不许孩子们弹嫌他,孝文回来也要去拜一拜他,体现出纯粹非功利性的乡党情谊和主仆的和谐。他和鹿子霖曾为争李家寡妇的六分水地而大打出手,在朱先生的教导下,二人重归于好,并帮李家寡妇渡过难关,为白鹿村赢得“仁义”的美名。鹿子霖受儿子牵连入狱,他没有计较前者拖自己儿子下水并乘机买地揭门楼之事,而主动要求儿子搭救鹿子霖,对仁义的崇尚使他具有了以德报怨的宽广胸怀。总之,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宗法文化,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与此前人们熟悉的黄世仁相去甚远,新历史主义的描绘给予我们一个“人性化”的浸润着深厚文化传统的封建族长形象。在在渗透着强烈而明确的封建宗法观的心理与行为支撑着他那挺得又直又硬的腰杆,后者象征着他的“人格”力量,象征着几千年的古老文化。实际上,这里白嘉轩主要作为一种文化人格凸显,而他的社会人格却被遮蔽。基于下文要分析的这种文化(主义)思路,小说实际上有意模糊、淡化了他的政治身份——地主,而突出了他作为家长、族长、维护传统道德秩序的准圣人的文化身份。

但评论者一般也都注意到,这个“仁义”的执行者一面讲情重义,一面又做着灭绝人性的事。的确,他的无情之处比比皆是:他冷酷残忍,对因为自己致死的几个前妻毫无感情,甚至连相貌也记不得;他逼迫鹿三儿子黑娃与其相好小娥搬到村外的破窑中;亲手杖责并赶走了亲生儿子白孝文;不认投奔革命的爱女白灵。尤其在对待田小娥的问题上更表现出可怕的冷酷。小娥惨死后,面对传说中她的复仇冤魂,他毫无疚意,他不仅在田小娥的尸骨上建起所谓的“镇妖塔”,要让她“永世不得见天日”,并且荒原飞起的小飞蛾也被认为是她冤魂的化身,也一并除灭干净。这很容易让人认为“在他身上,仁义与吃人并存,这个最敦厚的长者同时又是最冷酷的食人者”。(www.daowen.com)

然而,这一论断没有看到的是,这一切并非表明白嘉轩是个人格分裂者,他的无义恰恰是这个“仁义”化身的一体两面:只有严酷、“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地执行宗法制度的戒律,他才能树立自己的人格形象,端正族风,否则就是宗族罪人(小说叙述了对族内管理不严导致家族败落的有罪的各位族长);对前妻的接连惨死他不觉得愧疚,因为宗法制度的最高道德律令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样在这一维护宗族繁衍的最高利益的律令下,他可以做出丑事:让不孕的第三子孝义的媳妇和鹿三的孙子兔娃媾和以取得后代;[10]他设计以卖地形式为掩饰巧取鹿子霖的风水宝地(他在这块地里发现了白鹿精灵)做祖上的坟园,也是出于封建最高道德:祖先崇拜的信仰下取得风水以荫庇后世子孙,它利己但并不损人;对待田小娥的绝情更是得到族人的认同(而代表着旧的生活世界的“善”的朱先生更直接参加了建立将小娥鬼魂镇住“永世不能再转世投胎为人”的塔的设计)。因此,他那些看起来无情无义的举动,只是我们(读者)从今天的道德立场上去理解附会;从他和生活在(半)传统世界的族人来说,是合情合理的“善”。甚至他从岳父家带来罂粟种子,大力种植而获得大量财富,由此奠定了自家的经济基础,也在传统的视野里被认为是对家庭尽责的行为;而他故意庇护乡党鹿子霖的勾引玩弄女性的行为(尽管他和明眼人都知道事情原委),而惩罚说出真相的流浪汉并致使后者因无人照管医治命丧黄泉,却获得了一致称赞。[11]有评论者认为,这些“充分暴露了崇尚‘仁义道德’的宗法制也只不过是统治者玩的治人游戏,其曲直完全由统治者自由掌控。尊卑有序的法则是由既定的尊者来确定谁是卑者,这就是宗法制的虚伪和不平等性”。[12]的确,不仅是这位族长、而且是整个社会对宗族上层人物特权加以默认。但其实,与其说它是本性虚伪,不如说是这种制度及其附属的作为自我形象的“道德”无法在现代社会再维持下去,因为是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发现”了它的虚伪,而生活在稳定时态之时的整个社会是对之“视而不见”、视之为“正常”的——秩序需要依此来维护、“上层人”和下层人的权益不同。

因此,同时拥有旧的生活世界及其相伴随的伦理体系所确证的霹雳手段和菩萨心肠的他被叙述者和书中人物称为“最好的族长”,实乃实至名归。这表明,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中国历史上那些被称颂为“仁义”的宗法制下的父权权威,都有着在今天的道德标准看来无情、无“义”的残忍一面。而过去之所以人们“看不到”,是因为他们生活在这个生活世界里,无法跳出去观望自身;而之所以今天一些人仍然呼吁重建“忠义”或者“礼义廉耻”的道德,是因为他们希望借这些似乎与历史无关的(非历史化)的仁义道德,复辟他们曾经拥有的尊卑贵贱的贵族的等级秩序。这种封建伦理能在今天全球资本时代的中国社会大行其道,也颇耐人寻味:它表明今天社会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失去、旧贵族势力与新等级文化的联合。如果说,这个“新历史主义”小说对于传统有所眷恋惋悼的话(作者本人否认了这一点),那是因为作者本人和大多数人一样,无法认清“仁义道德”在今天社会的位置;或者说,对于它的起源和流变没有自觉的思考。

这一新历史主义小说相对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旧”历史主义小说的描绘的第二个显著不同,在于对白嘉轩的长工鹿三行径的刻画。鹿三既非朱先生式的圣人,也非白嘉轩式的卫道者,只是依循仁义惯例生活的普通农民,但他却不仅以同白嘉轩“亲如兄弟”的主仆关系实践着仁义,而且还作为“义仆”为主人分担重任,先是替主人出面组织“交农”,代他受了牢狱之苦,后又在白嘉轩生命受到威胁时,挺身搭救。他既“大义凛然”,又“知恩图报”。正是这种“义仆”精神奠定了他和白嘉轩异乎寻常关系的基础,与主人一起构成了所谓的“仁义白鹿村”的主体。这个穷人不仅不像《红旗谱》里的朱老忠他们那样起来反抗地主的剥削压迫,反而把东家当作自己的恩人,虔诚地捍卫着东家执掌的宗法文化。

与白嘉轩一样,鹿三是非典型的典型。说其非典型,是因为作为寄人篱下的长工,主人却称呼它三哥,而他对统治者的道德教化的内化、对主人的忠诚也许在这个传统世界大厦将倾之时并不多见;说其典型,是因为他勤劳踏实、忠厚善良,其实比阿Q 更能“代表”普通农民的形象:靠自己的诚实和自己的苦力实力赢得了主人家的信赖,成为主人家一个“非正式的但又不可缺的成员”并自信地建立起自己的尊严和生存方式,以及由此养成的根深蒂固的奴性的自卑情结和盲目顺从的奴性意识和“幸福意识”,是农民中常见的生存状态。由此,两个人都作为传统(乡村)世界的支柱而展现这个世界得以维持的基本状况。而这同时意味着鹿三(以及白嘉轩)既真实又不真实。说他真实,是因为这样的人并非纯粹虚构(我们在同时代的其他小说,如路翎的《财主的儿女们》、甚至巴金的《家》中也见到),说他不真实,是因为他也是某种理念化的化身。但正是在这样的复杂体上,我们看到了白嘉轩的“仁义”的黑白两面一样的“矛盾”复合体。

作为农民,他也有冷硬、凶悍的一面,这点在此前的作品中并不多见。这既有其正面意义,如配合主人闹交农;也有其冷酷一面,这在他对待田小娥上清楚地展现。他和族长对待同样事情的配合体现了这个主奴配合以维持宗法制度下礼教运行的一致性,“……鹿三只是一介‘草民’,道行不像白嘉轩那么高深。白嘉轩杀人用的是‘礼教’这把‘软刀子’,他不想让鲜血染湿双手。鹿三贯彻仁义的方式则卤莽、直截了当得多、也彻底得多。在他看来,儿子黑娃与小娥私奔回村,既威胁了白鹿村的世道人心,又有损白鹿村的‘仁义之名’,是‘羞了先人’,因此,怒将其逐出家门。白嘉轩同样对这桩坏白鹿村‘名节’的事深恶痛绝,但作为族长,他要保持长者的仁义风范,在同鹿三一起劝说黑娃时,他虽机锋暗藏,却和颜悦色。鹿三则没有顾虑,面对逆子,他心切言鄙、恶语相加,却表达了白嘉轩不便表达的真实想法”。[13]

但就是这样表面忠厚老实的他,最后还是驱逐了儿子和杀死了儿媳,因为后者不仅毁了自己的儿子,还把主人家长子白孝文拖进了泥水,使得自己蒙羞,给白家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

尽管他认为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情,但即使是白嘉轩也表露出不同的看法。后者并非不认为小娥罪大恶极,而是在“光明正大”的名义下暗示鹿三只敢偷偷摸摸杀人而不敢公开——而此事公之于众的后果将立刻显露出来——并且暗自责怪他:“由人家混人家的世事去,你杀人家做啥?你生气你怕人戳脊梁骨吗?”此后,鹿三却陷入了忧郁。作者曾坦诚这个症状是“鹿三杀人后心理上软弱的表现,他外在不表现出来,但内心表现出来了,他心里是无法抵抗的”。[14]不管在什么时候,小娥临死时那句“啊……大啊……”总会突然干扰他,最终使他发疯。而这时,小娥“附身”到他身上说了话:“我到了白鹿村惹了谁了?我没偷掏旁人一朵棉花,没偷扯旁人一把麦秸柴禾,没骂过一个长辈,也没有搡戳过一个娃娃,白鹿村为啥容不得我住下?我不好,我不干净……大呀,你好狠心……”这段显得神神鬼鬼的“鬼魂”的话其实不过显示了鹿三在行凶后经常思考的深层的意识活动。因此,虽然因为受白嘉轩影响把礼义廉耻作为人生信条而把小娥认定是“婊子”、“烂货”,但是在鹿三内心深处,他也在“良心”上对残忍的宗法规约产生疑虑。这一对农民复杂性的叙述,是作者对历史丰富性书写的又一贡献。

鹿子霖和白嘉轩一样,是受宗法礼教思想支配的最后一代乡村望族掌门人,但他与白嘉轩又有很多的不同。他不讲仁义,唯利是图,却道貌岸然。宗法社会“万恶淫为首”,而他不顾身份与被人们唾弃的田小娥搅到了一起以满足淫欲(这使他跌到了封建道德的最下层),甚至后来认了成群的“干儿子”(这一描写或有漫画化嫌疑);他目光短浅,爱占便宜,因此被白嘉轩诱骗出卖自己拥有、却不自知的风水宝地;他做事没有原则,身为保长,常假公济私;心理阴暗,认为族长拿刺棍抽打小娥屁股就是“打在他脸上”,所以存心报复,利用小娥勾引族长的接班人白孝文。作为封建时代被认为“小人”的人,他与作为“君子”的白嘉轩似乎恰成对照,两人的明争暗斗也贯穿始终。

但其实,他们作为宗法制的维护者,不过是一体的两面;因此他们斗争都只围绕在个人利益之上,而没有大是大非。他们一“阴”一“阳”,共同组成了礼教的全体。——因此,他们都被村民所认可、所尊重;也正是因此,白嘉轩为其开脱奸淫小娥的恶行而不觉得良心上有任何不安——如果他被揭发,礼教将发生地震般的轰击和坍塌,“人心”将大乱。在这个意义上,鹿子霖甚至比白嘉轩更具有对其时代及其文化的代表性意义,因为他更有“人性”。[15]正是在这些主奴合力塑造的“仁义”之下,形形色色的社会民众加入了对于礼教秩序的维护(对此的暴露带有五四时期批判封建礼教与“仁义道德”的特征)——比如被人所信赖景仰的乡村名医冷先生,虽然曾经也为女儿嫁入白家后被遗弃,独守空闺而不满,当她在理与欲的矛盾挣扎中走向疯狂时,却不动声色而又决然地下重药毒死这个亲生女儿,以避免“丑闻”的延续。对宗法社会里主奴相辅相成、既互相排挤又互相支撑的阶层结构和社会风俗的书写,使得作品比以往革命历史小说更为“客观”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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