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只能依靠证据展开研究,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在这点上,历史学家和警察、医生相似,具有科学特性,即警察通过证据来重构犯罪现场,医生通过病理检验报告来断定疾病状态。用马克·布洛赫的话来讲,“历史研究者从来不能无拘无束,历史是历史学家的暴君,它自觉或不自觉地严禁史学家了解任何它没有透露的东西”[16]。
不过,历史学家不可能直接观察到所研究的历史事实,所有稍微复杂一点的人类活动,都不可能加以重现或故意地使其重演,只能通过目击者的记录来叙述以往的史实。因此,证据的消失和失真是历史常态。布洛赫举了军队的例子说明了失真的情况,历史学家“好比排在一支纵队末尾的士兵,消息是从头往后传的,站在末尾显然不利于正确收集情报”[17]。另外,证据的消失和隐藏也是普遍的,我们现在看到的证据只是社会演变过程中留下的极少的一部分,马克·布洛赫说,“灾难并不总是有利于历史学的。价值无比的古罗马帝国政府文件连同成堆的文学、历史手稿就曾在蛮族入侵之时毁于一旦……更可怕的则是热衷于保密,外交事务、商业往来及家庭私事均秘不示人,甚至销毁有关资料”。[18]有时最严谨的学者,在经过各种尝试之后,因为文献的匮乏,一定要老实地承认自己的无知。布洛赫真诚地劝说历史学家学会说,“我不知道,我也无法知道”。他认为,承认无知并不可怕,因为我们的知识绝大部分来自别人的眼睛。其他学科也不例外,经济学家利用所掌握的统计资料来分析经济动态,实际上这些资料并不是他本人编制的,“因此,无论在何时,所有个人的认识总是大部分得于他人,在这点上,和历史学家相比,现状研究者的处境也好不了多少”[19]。
在这点上,布洛赫指出了史学家分析证据的能动性,即“过去是根本不能改变的既定事实,但对过去的认识是个发展的事物,它处在不断的改变和完善之中”。如何完善依赖于历史学家对证据的慎重考虑和规范性认识呢?于是,布洛赫对比了希罗多德的《历史》与法老时代埃及人放在墓穴中的游记,认为前者是有意的证据,后者是无意的证据。在历史的进程中,历史学家们要把更多精力放在第二种证据上。这不是说,第二种类型的证据不会出错或作伪,而是说,这些史料即便是欺骗行为,至少它不是要蓄意欺骗后人的。至少它们无意中留下的痕迹可以填补历史的空白。如果转为今天的史学规范,那就是需要第一手史料,因为借助这些史料,可以暂时地避免当时的偏见、禁忌和短视。
由于“几乎研究所有重大的历史问题都要求掌握各种不同类型的证据”,为了能运用第一手资料,马克·布洛赫提出了史学家们最基本的任务,历史学家要学会及精通其中一种,才能有能力去把握历史,明确指出,“历史学家最困难的任务之一是搜集他认为必需的资料”,而且真正的历史专家是从第一手的资料做起,要懂得目录,要懂得资料流传,要懂得资料形态。与此同时,布洛赫也提醒史学家必须认清人的行为极为复杂,“研究越深入,就越可能从不同来源的资料中发现证据”,比如,“宗教史家怎么会以查阅少量神学手册和赞美诗为满足呢?他完全知道,教堂墙上的壁画、雕塑及墓穴里的陈设,同当时的手稿一样,都能反映出死者的信仰和情感”[20],因此,“几乎没有一门科学像历史学那样需要同时具备不同的手段”。[21]
马克·布洛赫本人具有宏大史学构想,也比较推崇历史解释。但在与“历史暴君”的对话中,他认为考据却是“不二法门”,特别提出,“轻视考证使人们阐释历史的尝试从一开始就带有极大的缺陷。它不仅使人们忘却求实这一史学基本职能,而且使历史学家难以不断更新,无法取得惊人的发现,结果,必然使它在陈旧的模式中徘徊不前,因为唯有通过艰苦的资料整理工作,才能有所更新和发现”[22]。他强调的是,“历史学家不是,也越来越不是粗暴的预审法官,如果稍不注意,一些入门课本就容易造成这一让人不快的印象。毫无疑问,历史学家并不轻信。他知道,他的证据有可能出错或说谎。但他首先要让证据说话,以便能理解它们”。(www.daowen.com)
考证过程中,布洛赫很强调没被显示的证据。比如在对待中世界作家的圣徒传记,他说,作家们“自以为描述了这些虔诚人物的生涯,但其中至少四分之三并没有告诉我们多少实质性的东西,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假如我们把这些传记作为反映作者所处时代的生活和思想材料,来加以参照,(所有这些都是作者在无意中透露出来的),其价值就无与伦比了”[23]。在此,我们也可以知道马克·布洛赫所谈及的“通过考辨史实的真伪,得以预防无知或者失实”这句话值得进一步挖掘的内容是什么?那就是“一旦我们不完全相信前人的文字记载,而执意从中发现他们不愿说出的东西,那就更有必要质疑问难、反复论证,这肯定是正规的历史研究的首要前提”[24]。反复论证的结果是两种,一种是确定了事实,搞清楚了史料,让史料说明了问题。另一种则发现了作伪。
马克·布洛赫比起前人走得更远的是去追寻作伪背后的社会历史,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实例在告诫历史学家,“在中世纪,尤其在八世纪到十二世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是泛滥成灾。那时伪造了大量的特许状、牧师团法规、教皇法令。其中大多数自然是为了私利而编造的”。[25]“光做到辨伪还不够,必须由此深入下去,进而揭示作伪的动机。只要资料有作伪的可能,作伪的后面必有难言之隐值得进一步分析;可见,证明了它是伪造的,任务才完成了一半。”[26]那么如何去揭示作伪呢?其实,作伪就是集体意识的镜子,是那个时代所需要的东西或者想当然的东西。
布洛赫还辨析历史与记忆的关系。由于记忆具有时空的超越性,往往会独立展开。记忆是对自己的过去和对自己所属大我群体的过去的感知和诠释,成为个人和集体赖以设计自我认同的出发点,或者说,只有在历史中,人们才形成认同感与归属感。在人们记忆结构下,才产生了与他者的差异。只有从归属感和差异中看待自我及其生存的社会,才会有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记忆与集体的和个体的身份认同的构成联系在一起。记忆形式极为多样,可区分为个人记忆和集体记忆,有意识的回忆和无意识的回忆,精神创伤回忆和日常记忆等等。无论形态如何多样,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回忆脱离不了客观给定的社会历史框架”,感知和回忆之所以能具有某种形式,是历史地造成的。布洛赫清楚地知道,不同的集体记忆所产生的团体心理并不一致,人需要有历史的记忆,但是有时,过多的历史记忆也会产生一种束缚,甚至“窒息”生命。在此布洛赫已提及了集体记忆和社会文化的关系。确实如此,19世纪的历史主义和文化保护运动中,历史的收藏和保护得到了地方和国家的重视,应该说物质本身提供了历史感,但这种感触是通过历史学家和保护主义者创造的历史而获得的。后人在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比如明确集体记忆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如果历史是过去和将过去表达为现在和在场相关的历史记忆的叙述,那么集体记忆就是一种概念,表达了过去延续在场的一种感觉。就集体记忆而言,可延展出来的命题还有很多:谁拥有历史和/或记忆,谁为它说话,谁体验它,它是如何长久保存下来的?集体是民族的、种族的、宗教的还是世代的?进而言之,历史学家写历史,无非是“替他人说话”,他们该扮演什么角色,该代表哪个群体?是否可超然于社会利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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