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康德的独特思维方法:自己思考,立场思考,前后一致

康德的独特思维方法:自己思考,立场思考,前后一致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给出的正是一种独特的思想方法,即先验的思想方式。它属于宏观层面的思想方法。就具体的思维过程而言,康德还提出如下的思想方法:自己思考;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前后一致地思考。这一思想方法的要点,在于要求人们在思考的时候,不能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而是还要从别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并且最后将两者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这样才能避免思想的片面性。

康德的独特思维方法:自己思考,立场思考,前后一致

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的意义在于变革了一种“思维方式”,即进行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其实质在于转换了参照系。他说,向来人们都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必须依照对象,但是在这个假定下,想要通过概念先天地构成有关这些对象的东西以扩展我们的知识的一切尝试都失败了。因此我们不妨试试,当我们假定对象必须依照我们的知识时,我们在形而上学的任务中是否会有更好的进展。他认为,这里的情况与哥白尼的情况是相同的。哥白尼在他的天文学研究中,在起先设定观察者不动、天体围绕着观察者旋转的情况下,没有得出对天体运动的解释,于是他转变了思路,假设观察者自己旋转,而让天体停留于静止之中,从而得出“日心说”的正确解释。

哲学的根本作用就在于给人一种不同的思想方式、不同的思想框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给出的正是一种独特的思想方法,即先验的思想方式。他的“先验”一词的基本意思是指“虽然是先于经验的(先天的),然而却仅仅是为了使经验知识成为可能的东西”,也就是那些构成经验的条件、根据的东西。这里以对“客体”的认识为例,来说明哲学的思考方式。

(1)“桌子”。

(2)“iPhone”。

假如按照符合论的真理观,那么某个认识是否为“真”,在于它与对象相符合。例如,面对我们面前的桌子,如果我们做出“这是一张桌子”的判断,那么由于它与对象相符合,这一判断就是一个真的判断。

不过有些哲学家们却有不同的思考。以我们眼前的桌子为例,柏拉图问的是,它是如何产生的呢,其根据是什么?答案是它来自工匠头脑中有关桌子的“理念”。如果进一步问,工匠头脑中有关桌子的“理念”又是怎么来的呢?答案则是,它来自某种作为事物原型的“理念”。这样一来就有三张“桌子”的存在,一是具体的桌子,二是工匠心灵中的桌子,最后是作为理念的“桌子”。对于柏拉图来说,作为原型的“理念”才是事物存在的最终根据。

对于柏拉图而言,理念是独立于人的心灵而存在的。但对于康德而言,虽然他也把概念作为事物的根据,但与柏拉图不同的是,他把概念看作是来自人的“理性”(或“知性”),是属于主体性(subjectivity)的东西,并且他把概念视为一种“规则”,而不是看作是事物的本质。

对于传统符合论的主张,康德一方面予以认可,但另一方面又对它提出批评,认为由于认识的对象都是各不相同的,都有其特殊性,因此从认识的内容上是不可能提出一个充分的、普遍的真理标准的。符合论所建立的只是一种关于真理的形式上的标准,它无法用来判别认识在内容上的错误,因此它只能作为真理的“必要条件”,从而也只是“消极的条件”。然而,由于真理必须要与知识的内容相关,因此康德试图建立一种“先验逻辑”,以满足这一要求。他的先验逻辑的目标,是提供经验的可能性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作为“统觉”的“自我意识”这样的认识能力条件,另一类是“范畴”(基本的概念)这样的作为内容方面的认识规则的条件。

之所以满足了这些条件就能够达到在内容上与对象相一致的要求,是因为在康德看来,范畴本身是与对象相关的东西,所以如果认识的活动遵照了范畴所规定的“规则”来进行,就会产生与对象相符合的结果。而这样一来,康德哲学自身就产生了一个与符合论相反的结果:不是认识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必须符合我们的认识。这就是康德的“先验的”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在本质上是一种建构对象的方式。认识被区分为两个要素,一是概念,另一是直观。康德认识论的基本思想是:思想无直观内容是空虚的,直观无概念则是盲目的,因此“知识”就是概念与直观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概念起着根据、规则的作用。因为直观、感觉提供给我们的材料,总是个别的、零散的、主观的,要把它们做成判断,需要范畴,也就是“知性的概念”的介入。在这一介入过程中,我们的意识,主要是统觉,通过范畴对知觉进行综合、规整,规定出它们所适合的判断形式,从而使得主观的知觉判断上升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客观的经验判断。用康德的例子来说是,“太阳晒,石头热了”,这仅仅是一个知觉判断,但如果我们在它之上加进了“因果性”的范畴,那么这一范畴就必然地把“热”的概念联结到“太阳晒”的概念上去,这就使判断成为普遍有效的,从而是客观的,并且知觉也因此变成了经验。

作为这一综合判断过程的结果,“客体”也得到建构与形成。康德写道,“‘客体’则是在其概念中结合着一个所予直观的杂多的东西”,这意味着“客体”并不是什么自在存在的对象,而是通过概念对直观加以规定的结果,或者说是概念建构的结果,是认识过程的产物。前面我们提到了“桌子”的例子,按照建构论,它是工匠依据“桌子”的概念构建出来的。如果以“iPhone”手机为例,则更为明显。假如没有乔布斯的概念构想,也就没有iPhone这样的客体存在。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康德而言,他在认识论上要解释的是判断、命题的产生,是它们如何依据概念而成为可能,而不是作为事物本身的“客体”如何产生。

康德有关认识的依据在于其概念框架的思想,成为当代分析哲学的一个重要思想资源。当代分析哲学发展的一个趋势,是重视、强调概念框架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如斯特劳森提出“时空概念框架”的概念,断言“我们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拥有这样一种(时空系统的)框架,一种统一的关于殊相的知识框架……这种框架提供了把确定的殊相补充到我们知识中的唯一有效工具”。麦克道威尔的“概念空间”(经验已经具备概念的内容)和布兰顿的“理性(理由)空间”也是如此,只不过布兰顿在着重发展康德的概念的“规范性”作用的基础上,把概念框架的作用化归某种理由空间,而认识者之处于理由空间,则表现为一种理由给出与理由索取的人际社会化活动。

以上我们介绍的是康德的先验的思想方法。它属于宏观层面的思想方法。就具体的思维过程而言,康德还提出如下的思想方法:(www.daowen.com)

(1)自己思考;

(2)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

(3)前后一致地思考。

这一思想方法的要点,在于要求人们在思考的时候,不能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而是还要从别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并且最后将两者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这样才能避免思想的片面性。

对于如何避免思想的片面性,黑格尔也从辩证思维的角度做出了理论上的总结。他把人们的思维归结为如下三个环节,或者说是三个阶段:

(1)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

(2)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方面;

(3)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方面。

黑格尔认为,认识开始于把握对象的固定的规定性,也就是它们与其他事物的差别。比如说你认识的对象是苹果,那就把握苹果是什么的规定性,把它与梨子等其他水果区别开来。因此在此阶段思维遵守的是知性的、亦即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不仅理论方面如此,实践活动也是这样。黑格尔说,世界上有趣的东西很多,比如西班牙的诗、化学、政治音乐,等等。但我们却必须懂得限制自己,专注于一事,否则将一事无成。

在认识的第二个阶段,即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方面阶段,思维进入对事物的内在矛盾的把握。这也是“分”的阶段,把事物中的对立、矛盾的方面区分出来。比如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对抗日战争中我方与敌方各自的优势与劣势的分析,如敌方的优势是武器装备好、军队训练好,劣势是国家小、人口少、失道寡助等等。而我方则相反,优势是国家大、人口众多、得道多助,劣势是武器装备差、军队训练差,等等。黑格尔称这一把握事物对立面的矛盾的方法为“辩证法”。他认为,凡有限之物都是自相矛盾的,所以认识就要进入这样一个把握事物矛盾的阶段,它使本来处于孤立的事物的规定性联系起来。

第三个,也是最后的阶段,是认识的“合”的阶段,即从事物的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这种统一由于是在矛盾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是有差别的统一。对于《论持久战》而言,就是在对抗日战争敌我矛盾双方的特点的分析基础上,做出一个综合性的结论,即根据上述的分析,抗日战争的结果将是我方获得胜利,不过这种胜利将是持久战的结果。

以上所讲的是哲学的思想方法。一种新的哲学方法的产生,总能引起具体学科中的思想方式的变革。我们需要向哲学家学习的,首先是他们的思想方法。此外,论证方法也很重要,它们也构成思想的一个基本方面。下面让我们转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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